程志超知道赵济勇根本就不可能和自己一起去执行任务,所谓的“掩护”只不过是为了给他离去找一个合理的借口而已,当下也不迟疑,拉着孟庆龙就向远处跑去。()
那些所谓的“押运人员”当然看出他们两个打算逃跑,在一个带队领导的指挥下,枪声爆豆般的响了起来,但是不知道这些人是不是疏于练习,以至于枪法奇差,仅仅随着一声清脆的枪响过后,一发子弹擦着程志超的胳膊飞了过去,将他的胳膊打得鲜血淋漓之外,其他的子弹全都远远的飞得不知去向。
程志超挨的这一枪伤势其实并不太严重,但飞溅的鲜血还是吓了孟庆龙一大跳,如果这一枪打得稍正一点的话,势必会将他的胳膊洞穿。那样一来,程志超就算是个铁人,也必须得马上找个地方医治伤口,否则这条胳膊极有可能会报废。
程志超也惊出一身冷汗,捂着胳膊边路边想:“他妈的,这是哪个王八蛋开的枪,明知道是自己人还下手这么狠,别人都打的空包弹,偏偏他打的是实弹。”回头一看,远远的只见雷齐宇已经从车厢里爬了出来,正笑吟吟的收起了枪。
“原来是这雷齐宇这个王八蛋干的,看不出来,几月以没见,他的枪法又大有长进了。”
雷齐宇既然从车里爬了出来,而且好整以暇的瞄准射击,在他的胳膊上开了一个口,那也就意味着此次行动,特战队的任务已经到了尾声。范越生“阵亡”已久,这厮倒是一个专业演员的好材料,这么长时间了,还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而赵济勇则歪坐在车旁边。上半身通红一片,不知道这帮人从哪里找来这么多的假血浆。
回头看到赵济勇也“阵亡”,程志超当然不能不表示一下,大吼一声:“驴子……”声音既悲愤又凄厉,真好像死了兄弟一般。
孟庆龙经他一喊,也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正好看到特战队员们分成两拨,一拨持枪逼向了赵济勇的“尸体”,另一拨则向他们追了过来。
程志超随便给赵济勇起了一个外号之后,红着眼睛拔枪就射,打了两枪之后,又好像要回头冲过去和追过来的特战队员拼命。孟庆龙连忙伸手将他拉住。
程志超拼命的挣扎,大声喊道:“放手,你他妈给我放手,驴子死了。老胖也挂了,老子和他们拼了。”
虽然挣扎得挺欢,但却没有用多少力道,否则以他的身手,单凭一个孟庆龙是万万也拉不住他的。不过孟庆龙也没有怀疑他做戏,只以为他伤口受了伤之后,影响了他的整体素质,抱住他的后腰也提高嗓门喊道:“他们已经死了。是为了救你死的,你如果回去和他们拼命的话。那他们的死就一点价值也没有了。听老哥的,赶紧跑。”
话一出口,程志超马上就冷静下来:“不错,如果我死了,他们的牺牲就一点价值也没有了,我得留着这条命报仇。”话音刚落。转身拉着孟庆龙就跑,一点也看不出受伤的样子。
孟庆龙一边跟着他跑,一边暗自佩服:“果然不愧是侦察兵出身,头脑冷静,跑的也够快。”肚子里暗自庆幸在牢里遇到了这么一位有本事的好兄弟。否则的话,将来上庭之后,自己难逃一死。
他很不想死,在牢里被人家将底细查了出来,想不死都难,没想到现在又有了活的希望,体内的潜能顿时激发出来。平时让他跑上一公里都能累得气喘吁吁,但是跟着程志超一口气跑了三四公里,除了腿脚有些发软之外,并没有其他不适的感觉,这连他自己都很意外。
向前跑了几公里之后,跨过了一座小桥,就是一片很大的树林,这树林是人工栽植的,已经有些年头了,里面的树木品种也很单一,不过胜在此地人迹罕至,是一个藏身的好地方。程志超领着孟庆龙一头钻进了树林里面,脱下内衣,撕了一块布条,将自己的胳膊包扎上。他手头现在没有急救包之类的东西,甚至连一片最基本的止疼片都没有,眼下只能先将就将就。
两个人找了一个藏身地点躲了起来,孟庆龙这时候才感觉到浑身上下无处不疼,指着将踝骨磨得血肉模糊的铁镣愁眉苦脸的问程志超:“兄弟,能不能想个办法,将这东西摘下去?哥哥实在受不了啦。”
程志超的踝骨比他也强不了多少,咧着嘴看了一下那两个东西,摇头道:“等吧,晚上的时候,看看能不能找到工具把这东西打开。”抬起手扬了一下:“还有手上这东西,都得打开,要不然一在人前露面,人家就能看出来咱们两个是干什么的了。”
孟庆龙苦笑了一下,其实即使他们将手脚上的刑具摘下去,在人前一露面,人家也很容易就能看出来他们的来历,他们身上还都穿着看守所里面发的外套呢。不过他并没有点出这一点,既然程志超说晚上再说,那么总不能现在就将衣服脱下来光着身子吧。
他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经历这么惊险刺激的事情,刚才赵济勇和范越生有如飞将军一般从天而降,持枪勇斗押运员解救程志超的场面,给了他极大的视觉冲击。如果说他在看守所里佩服程志超,是因为程志超的身手好,那么他现在佩服程志超,则是因为程志超年纪虽轻,但却交下了一批肯为他赴死的好兄弟。
两个人一口气跑了这么多的路,程志超倒还好一些,毕竟在部队的时候武装越野是家常便饭,有时候路的路比现在还要多出数倍,可是孟庆龙却不行了,歇了一会之后,越发的感到疲累,躺在地上有心想要睡一会,但又生怕追兵突然杀过来,刚一闭眼就又被惊醒。最后干脆睁大了眼睛看着头顶的树冠,心有余悸的问程志超:“兄弟,你说那些人会不会追过来?”
“废话,那些人本来就是打算让咱们两个跑的,当然不会追过来。”程志超心里骂了一句,正色说道:“他们的素质和咱们差不多少。到现在还没有追过来,应该是跑岔路了,一半会不会上来。但是此地也不能久留,歇一会,养足了精神之后,咱们就得挪个窝,捱到天黑就好了。你有没有安全的地方?如果有的话,咱们去躲几天再说。”
“安全的地方?”孟庆龙睁大了眼睛:“你没有安全的藏身之所么?”
“老胖和驴子应该知道安全的藏身之所,否则的话。他们不可能躲这么久,直到今天才出现。但是你也知道,我一直在里面关着,哪里知道他们躲在哪里?”
“那回我家。”
“回你家?安全么?”
“应该安全吧。”
“我看够呛,如果你没跟着跑出来,你家里倒是一个安全的地方,可是今天你也跟着我跑出来了,警察肯定会在你家周围布控。到时候咱们回去的话,那就是自投罗网。”
孟庆龙咬了咬牙。说道:“那我也得回家看看,咱们两个身上都没有钱,没钱寸步难行,我得回趟家,让家里人想办法给我弄点钱。”
程志超知道他这是在为自己跑路做准备,说是回家让家人准备钱。但这只不过是一个借口而已,真实的意图还是想向家里人道个别。这是人之常情,他也不好阻止,但自己也不能表现得太过热切,否则的话。就算是孟庆龙不怀疑,将来打入王瑞国的团伙之后,王瑞国也难免不犯核计。转动了两下眼珠子之后,决定以退为进:“老哥,有一话我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刚才那么危险,你都带着我出来了,咱哥俩之间还有什么不能说的?说吧,什么事。”
“现在已经这样了,兄弟孤身一个人,去哪都无所谓。可是老哥你拖家带口的,不得不考虑一下家里那边。我的意思是,天黑之后我想办法帮你打开手脚上的东西,然后咱们就各奔东西。以后有缘的话,咱哥俩说不定还能聚在一起。”
孟庆龙以为他是觉得自己家里面危险,所以才不想和自己一起回去,连忙说道:“那怎么能行,是你把我带出来的,如果你这次不把我带出来的话,哥哥上庭之后可就得死定了。这是救命之恩,我怎么可能会让你一个人上路?你放心,我只是回家看一眼,绝不久留。等弄到钱之后,咱们一切就都好办了。”
“钱好弄,我手里有枪,晚上的时候,随便找几个好打扮的小妞,只要一亮家伙,她们就得吓得腿都软了。”
“你的意思是抢?”
“这是最安全的,抢了钱之后咱们马上就换地方,找个地方先避避风头。将来的事,将来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