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光是罗旗如此,可能从今天开始,苏挽歌就融入了他们的心中。
“是我害了你们,别说那么多话了,曹柱,能不能找一辆车?我们必须离开,万一他们再派人过来……”苏挽歌道。
“这服务区别的没有,就是车多,嫂子你等一下,我去去就回。”
苏挽歌点点头。
不多会儿。
曹柱开着一辆大客车驶了过来。
车停下,苏挽歌道:“快上车吧!”
众人上了车,苏挽歌要曹柱去接苏南天他们。等所有人上了车以后,汽车再次向着北境萧河驶去。
只是经历了这件事情以后,每个人的心情,都很是低落。
“如果不是小雷和邵阳,我们撑不下来。现在想想,邵阳和小雷在战场上活了下来,没想到最后,会死在我们夏朝自己人的手上。”本名谭勇的青年摇了摇头,抹了抹眼泪。
战场上不畏生死,甘愿马革裹尸。
现在战事稍息,却也改变了惨死的命运。
罗旗拍了拍谭勇的肩膀,道:“谭勇,小雷和邵阳是为了保护我们牺牲的,我们会永远记住他。不管过去多久,我始终不会忘记。”
“是啊。”谭勇说道。“等到了萧河以后,我会向李昂统帅给小雷和邵阳的家人申请慰问。”
几人点了点头。
……
话说到这里。
罗旗看向了苏挽歌,问道:“对了嫂子,为什么你手上的天王戒,能够召唤出来天命?而且,连五哥都出来了。”
“天命是什么?”苏挽歌则略微有些疑惑。
罗旗和谭勇相视一眼。
谭勇道:“嫂子,天命就是刚才的那把剑,它的名字叫做天命。曾经,它是无双侯孤落寒的佩剑,这把剑很强,怎么会在你手里?而且,还封印在天王令里面!”
“我不知道。”
苏挽歌摇了摇头。“会不会是李轩辕做的?我从来都不知道这件事,也不知道天命。我都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
罗旗有点意外。
如果苏挽歌不知情,那么,也必然是李轩辕所为。
只是,罗旗不明白的是,李轩辕为何要将天命封印?
“从现在看来,天命应该是守护封印的。我想,可能是嫂子你的血,唤醒了天命,所以将它召唤出来了。要不是这把剑,只怕我们今天,就走不掉了!”罗旗道。
“可我不明白,孤落寒为什么会出现?而且就跟真人一样。我去摸了一下,那个孤落寒,就是光组成的,不是人!”
从形体上来看,孤落寒的确是由光组成的。
但是这种现象用科学的方法,解释不了。
最起码,罗旗无法解释。
只好搪塞道:“也许是,无双侯的英灵在这把剑里,然后被召唤出来了。这把天命,五哥曾经做到人剑合一的境界,大概,那就是它藏在剑中的灵魂吧?”
苏挽歌沉默。
……
一路舟车劳顿。
索性路上再无意外发生。
萧河,在天边。所以这趟行程,花费了足足一个星期的时间。
在一个星期后,终于来到了异地他乡。
客车,已经驶入了萧河的地界。
入眼,有荒漠平原。
也有丘陵盆地。
罗旗指着远处的一片黄沙,介绍道:“那边,就是格古洛大沙漠,当年,天王率领天策一十二集团,攻击二十三万战士,在格古洛大沙漠,与韩城、越城等国攻击五十八万流寇,展开了一场旷世奇战,那一战,守护以二十三万战士,歼灭敌方五十八万流寇,全军覆没,壮哉我山河!”
苏挽歌等人放眼望去,格古洛沙漠一望无际。
“当然了,嫂子你有所不知,当年那一战,我谭勇打的先锋。”谭勇拍了拍自己的胸口,笑道。
谭勇今年二十一岁,入伍四年。
也算是一个较为年轻的战士。
见他一副自豪的样子,苏挽歌噗嗤一笑,道:“谭勇,你可真厉害,这么年轻就敢打仗,要是换做我,早就吓坏了!”
“守护救过我的命,我就跟着守护,他叫我怎么打,我就怎么打。那时候,我和小雷都是急行军的一员,只是,小雷已经不在了。”谭勇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