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你还真是”吴俟隅看到这里毫不留情的笑了,笑得花枝招展,天风沙都盖不住。
郑桥说:“我是真的不知道怎么烧给她。”
吴俟隅笑着笑着心痛了,但还是笑着说:“我知道我知道。”
郑桥记得第一次见到周巧巧的样子。
背着一个巨大的背包,站在路边专心的看着自己偷番薯,然后拉着自己一路狂奔,尽管郑桥不知道为什么要跑。
因为他本来就不是打算要偷的。
但是这个女孩儿拉着自己也没跑多久。
然后就是拉着他去吃饭,反正郑桥已经很饿了,非常不介意蹭这顿饭。郑桥也还记得那天吃的是羊肉泡馍,面疙瘩太硬了,他其实不喜欢。但看着对面的那个女孩子吃得那么欢,郑桥也多吃了几口。
本来郑桥以为吃完饭就可以和这个女孩儿说拜拜了,但是没想到她竟然给了自己钱。
郑桥当时其实挺无语的,这个女孩子是真当他是要饭的了吗?
在周巧巧的坚持下郑桥收了钱,不多,但是很暖和。
郑桥原本想找她留个联系方式,想着以后还给她。但是那个女孩子的一句话却彻底打击到了他。
她说:“烧给我吧。”
这四个字就像是魔咒,本来就深深的刻在郑桥的脑海中,前段时间本来觉得已经忘了,但此刻,这句话就像是掉进湖中的石子,表面波澜不惊,但其实已经是有一个东西,永远留在了湖底。
遇见周巧巧之前,郑桥在一封遗书的结尾处看到过这这句话,而那封遗书,来自他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怎样写下这句话的他不知道,但是眼前的这个女孩子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是那么的轻松,甚至还带着笑,好像说的不是自己一样。
郑桥看不懂。生死就那么不关紧要吗?
所以他想跟着这个女孩子,想跟着她,看看这四个字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我还记得我说完那句话之后她一脸想打我的样子。”郑桥看着天边的落日,说得风轻云淡。
“哈哈哈,没真的打你就是福气啦,怎么没发现你这么不会说话呢?”吴俟隅一边喝着水,嘴一边也没有闲着。
“不过,没想到你们是这么认识的,还有真的看不出来你的脸皮还挺厚的,就这样跟着一个姑娘走了。”
郑桥摇一摇头,有些无奈,幸好这些天来已经习惯了吴俟隅的小胡闹。
夕阳正在慢慢的下山。
他们坐在山上,漫天的余辉,将天地染成了一个颜色,很壮丽。
风沙又起来了,不知不觉就会迷人的眼睛。
吴俟隅突然说:“我最后一次见到巧巧,是在她的葬礼上。倒数第二次见到她,是在毕业一周年的聚会上。所以,她生病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我一直都不知道。”
郑桥听到这些话,突然才明白吴俟隅为何对周巧巧的去世一直放不下了。
吴俟隅是周巧巧最好的朋友,如果说最后有生的希望,可能也是吴俟隅能带来的。但是,就连周巧巧生病,吴俟隅都不知道,更别说能帮助周巧巧。
所以周巧巧的心中一直有遗憾,一直放不下。
“我以为,你们一直是在联系的。”郑桥说到。
吴俟隅摇摇头:“最后的这些日子,巧巧谁都没有联系。我们朋友之间,不是天天联系才是真的好朋友的。而她的家人”吴俟隅说到这里就停下了,咬了咬嘴唇。最终话还是没有说完。
而是顿了顿,说到“所以,我很羡慕你,在那段时光中遇到了巧巧。”
郑桥说:“那是我的幸运。”
听到这句话,吴俟隅才真的感觉到眼前的这个男孩子的心扉在慢慢的打开了。
“我想接着看巧巧的日记。”吴俟隅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