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缘,定是有的(1 / 2)

 “故人有托,希望我给他的家眷收尸入土,我的身份不方便买下别院,所以在我知道有人买下别院后,便一直找人暗中盯着院内动静,想看看买主是否和尸首失踪有关。”

身份不便这话,是鬼扯的。

墨千玦原本就是露湖别院的主人,可前后把别院翻了好几次,都找不到尸首消失的线索,真的就像一夜凭空消失了一般。

所以在有人提出想要买下露湖别院的时候,他第一反应是,或许买主和消失的那些尸体有关。

朝歌不傻,自然不会信他的话。

自古以来,权贵都有多重身份,这根本不是秘密,一个身份不方便买,换一个身份便是,这套说辞,明显不可信!

但朝歌没有戳穿他。

“奈何姑娘功夫实在厉害,我的人每次都跟不住你,所以在下不得不亲自行此跟踪之举,还望姑娘海涵。”

男人说着又抬起手,冲朝歌鞠了个躬。

“别院早就重新翻新过,我不知道那些尸首是如何消失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尸体已经不在别院内了,至于闹鬼的传言,更是无稽之谈。”

朝歌弯腰掸了掸裤腿上的灰土,冷冰冰地开口,“公子多年不忘故人之托,也是有情有义之人,但如今别院乃我名下产业,在下喜欢清净,不喜欢有人打扰,还望公子以后不要再派人在周围监视了,更不必亲自跟踪,折了您的身份。”

显而易见,这人身份不凡。

男人饶有趣味地看着面前的人,嘴唇一张一合。

前两次见都是晚上,现在借着初升的朝阳,才发现眼前的人确实不可能是位男子。

先不说她身形消瘦,甚至可以说有点柔弱,就这细皮嫩肉,唇红齿白的模样,别说男子,就是闺阁女子,都不及她三分。

要不是亲眼见过她出手,没人会相信长着这幅容貌的人,居然身手了得,功夫狠辣,招招毙命。

所以,她身上那股英气,才会更胜男子,才会让她女扮男装毫无破绽。

“别院周围的人,我会撤去的。”

因为脸被面具遮住了大半,朝歌有点看不透这男人的心思,但却莫名相信他的话。

“谢了。”

朝歌没有多言,低头看着手上带血的匕首,犹豫了几秒,从腰间摸出一个精致的小瓷瓶,扔了过去。

“撒在伤口上,止血消炎。”

男人伸手接住瓷瓶,把小桃的卖身契揉成一个小纸团,也扔了过去。

两人就隔着这三步远,彼此防备着,一个扔一个接,在人迹罕至的露湖边,也倒算是一道风景。

有点滑稽的风景。

“还未请教姑娘姓名?”

朝歌转身摆摆手,“萍水相逢而已,无缘再见了。”

看着朝歌往露湖对面走去,男人低头看着手中小巧精致的瓷瓶,眯了眯眼睛,勾起嘴角——

“缘,定是有的。”

一定会再见的。

*

安阳城郊

晚阳山,浮梦楼。

一个圆亭,悬在万仞的崖边,四周的黑纱被山风吹得摇曳。

亭子里的人急得团团转,没注意黑纱的一角被掀开了,一头撞上了进来的人。

“咳咳——”

“主子!”

男人只是喊了一声,没说多余的话,但是担心都已经写在脸上了。

可能是刚才被撞得有点重,男人又咳嗽了两声。

“主子,你身体刚恢复,得细心将养。”

阿灭说着伸手去扶,手上黏腻的触感让他心里一惊,手缩回来,手指上果然都是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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