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儿?”
朝歌惊异地开口,收起了匕首,“你怎么找到这里的?”
话音刚落,白绒绒的小毛球从墨千玦腿边挤进山洞,扑进朝歌怀里,小爪子把朝歌冰冷的手扒拉到它肚子下面捂着。
“狼的嗅觉很好。”
“原来是你的功劳啊——”
朝歌摸着怀里的小东西,笑了笑,“回去给你煮牛肉吃!”
小白好像是能听懂人说话一样,开心地低头,舔着朝歌的手。
墨千玦揭开脸上的面具,弯腰走进山洞。
山洞潮湿逼仄,空气不流通,墨千玦闻到血腥味,皱了皱,“受伤了?”
“没事,小伤而已。”
朝歌语气轻快,山洞里光线昏暗,墨千玦只能隐约看到她肩膀上绑着止血的布条。
“小伤也不能大意。”
朝歌一愣,笑了出来,笑容中有几分苦涩。
之前,不管在地狱营,还是执行任务,哪怕受了再重的伤,都只是不值一提的事情。
因为不会有人关心你拖着断腿,举起枪的时候会不会痛,不会有人问被子弹穿过胸口的时候害不害怕,更不会有人在乎你疼不疼,累不累。
大家都只会说“不愧是鸽子,只要出手一定能完成任务!”
“你笑什么?”
朝歌摇摇头,一只手撑着地,站起来。
“没什么,只是觉得你有点大惊小怪,只要人活着不就行了?”
眼前人的一句活着,说得风轻云淡,但是听在墨千玦的耳朵里,却沉重无比。
这样的话,他说出来情有可原,可不该从十几岁的小姑娘嘴里说出来。
但是墨千玦必须承认,这句话正确无比,因为他也是这样想的。
“是啊,能活着就好了。”
一声轻轻的叹息,在山洞里却格外明显。
以前自己感叹时光漫长,可当生命即将走向终结的时候,他才发现活着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情。
墨千玦临死前最大的心愿就是找到那个人,若他愿意就把未完的大业交到他手里,若他渴望平淡,自己就打点好一切,保他一生无虞。
这样,才能死得瞑目。
现在忍受的这些,都不算什么,只是岁月漫漫,那些不断累积起来的痛苦和孤独,越来越沉重了。
沉重得让他不得不咬着牙,才能逼自己不倒下。
昏暗中,墨千玦看着眼前的小丫头,眉头不自觉地皱着。
莫名的,他想探究,想了解,有关她的一切。
不过十几岁的孩子,到底是要怎样的经历,才能练出她这样的身手,才能让这般看待生死?
朝歌的声音打断了墨千玦的思绪。
“干嘛呢?扶我一把啊,坐久了,腿麻。”
朝歌笑着伸出手。
说是腿麻了,其实是之前大腿上被冷离踢了一脚,估计伤到骨头了,现在一动就疼。
山洞外,又响起淅淅沥沥的声音。
春雨总是缠绵,就像思妇的愁绪一样,断断续续,不肯停歇。
“等雨停了再走吧。”
墨千玦想扶着朝歌坐下,但没想到朝歌把手一抽,往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