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罚的阿灭,此刻也是脸色发白,一瘸一拐地走到墨千玦身后,等了很久才开口——
“主子……”
墨千玦没有出声。
又过了许久,阿灭才重新出声,“您喜欢别院那位,对吗?”
墨千玦眼中闪过一丝疑惑。
“喜欢吗?”
扭头看着阿灭,“什么是喜欢?”
阿灭一脸茫然地摇头,“不知道,只是属下感觉你对她不太一样。”
想起自己买回来的暖炉棉被和熏笼,二十多年了,这些东西还是头一次在浮梦楼出现。
“其实我觉得别院那位挺好的。”
算上之前被朝歌当成鸡杀给众猴看,阿灭已经被朝歌收拾好几次了,虽然输给一个小丫头片子很没面子,但是似乎只有这样的人,才能配得上主子。
更重要的是,似乎她在的时候,主子才像一个活生生的人,眼神不会像一池死水般那样平静,脸上也会有多余的表情。
“嗯?”
墨千玦回头看着站在身后的阿灭,眼神还是迷茫的,“她好,所以我喜欢她?”
想起朝歌的智谋,她狠厉的身手,敏捷的思维,倾城的容貌,神秘的身份……墨千玦承认她确非寻常女子所能及。
可这百年间,也不是没碰上过几个这样的女子,为什么偏偏就是她呢?
“啊?”
阿灭也晕了,“这,这我怎么知道……”
喜不喜欢这种问题,难道不是应该问殿下自己吗?
“罢了,都不重要了。”
墨千玦重新面对着满山的夜色,语气里有他自己都没察觉的失落,“她好不好,我喜欢不喜欢都不重要,将死之人,不该考虑这么多。”
死,这个字,在墨千玦服下离魂散后,就是浮梦楼的禁忌。
从那一刻起,便是五年倒计时之始。
现在,已经过去两年了。
“可是主子,有人陪伴,就算很短暂,也是好的。”
看着墨千玦背在身后,苍白的手,阿灭有点后悔和黑袍掌事说了主子取走天锦华衣的事。
抛开其他的,他私心里,是希望主子和露湖别院那位在一起的。
就算已经知道哪天会死了,但比起数着日子等死,把赴死前的每一天过得开心一点,对主子来说,也算是安慰了。
“对我而言是好,那我死后呢?谁来陪她?”
阿灭语塞,这个问题他回答不了,他也没脸回答。
他的想法太自私了,对主子而言有人陪伴是好事,可等主子去了,别院那位得多孤独啊……
脱口而出的问题,也让墨千玦心里抽痛一下。
直到刚才那一刻,他都是期盼死亡的,可现在,他脑子里居然有了从未有过的想法——要是能不死就好了。
这样的想法,让墨千玦喉咙发苦。
他的死亡,从玄烨破国,或者说他从成为墨家家主人选,以血饲身开始,就已经注定了。
“主子……”
“好了,抓紧去安排吧。”
墨千玦的声音满是疲惫和沧桑。
希望能早日达成使命,留几日没有负担的日子,好好看看这大好河山,也算不负此生了。
“是!”
阿灭领命退下,走了几步又折返回来——
“主子,其实阿灭觉得,你不用想太多,对她好就是了。”
“嗯?”
墨千玦回头,皱着的眉心还未舒展。
“她是世子妃啊,你对她好不是应该的吗?”
墨千玦一愣,看着阿灭脸上的天真,一瞬间觉得自己捡来的那个孩子长大了,有些问题,竟看得比自己还通透。
墨千玦唇角微微勾起,心上豁然开朗。
是啊,马上,她就是自己的妻了,那对她好是理所当然的事,又何必顾虑这么多?
“嗯……”
墨千玦低声回答,嗓音醇厚。
阿灭离开时看了一眼还站在原地的墨千玦。
希望露湖别院那位,能给主子留下一点温暖的回忆吧,因为他死后要去的地方,是无间地狱啊……
*
收下喜服的朝歌,一夜好眠,并不知道这一夜,那人站在晚阳山巅把她想了很多遍。
“臭丫头!起床了!太阳晒屁股了!”
咣当!
哐当!
两声锣,清脆无比,把朝歌吓得差点从床上掉下来。
芯片提示,来人是温孤于阳。
好不容易睡个懒觉,这货居然一大早抬个锣来吵,是活腻了吧!
这么想着,朝歌连外裳都没穿,摸了枕头下的匕首,冲出房门,抬头就看到温孤于阳那货支着一条腿,坐在墙头上,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个系着红丝绸的锣,叮叮哐哐敲得那叫一个欢,一边敲还一边喊——
“太阳晒屁股了!”
“一日之计在于晨,大好时光不能浪费。”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再不起鸟要饿死了!”
“起床啦!臭丫头——!”
朝歌真的怀疑,这位温孤公子从小是吃碎米长大的,不然嘴不可能这么碎!话不可能这么多!
太聒噪了!
眼瞅着这货又要开口了,朝歌手一扬,匕首利剑一般飞出去,寒光刮破晨光,直冲温孤于阳面门而去。
咣!
还好温孤于阳反应快,拿他的小破锣挡了一下,否则这会他可能已经去阎王殿报道了。
看着扎破了锣的匕首,温孤于阳气得差点没从墙头上掉下来。
“臭丫头!你来真的啊!”
温孤于阳一阵后怕,现在两人也算是认识了吧,自己好歹也算她半个救命恩人吧,这丫头居然还下这种狠手?
真是心比磐石硬!
“你有病啊?大早上跑我这来喊什么喊?”
朝歌的起床气可不小,温孤于阳敢抬个锣,敲敲打打地来喊她起床,就得做好被修理一顿的准备。
“天都快亮了,不早了!”
温孤于阳从墙头跃下,拔下嵌进锣里的匕首,在手里掂了掂,打量了两眼,“这匕首倒是不错,不过我们温孤家有一把更好的,下次找出来带给你。”
“真的?”
“那当然!”
朝歌眉毛一挑,打了一个响指,“小桃,拿笔墨来!”
温孤于阳有点蒙,“拿那玩意儿干嘛?”
“写欠条啊,匕首记得下次给我。”
匕首啊,这是朝歌在这里最喜欢的兵器了!
温孤于阳一只手拿着小破锣,一只手拿着匕首,气得差点一口气上不来,要不是心里清楚自己打不过朝歌,他真想一匕首刺过去,让这臭丫头长点记性。
“臭丫头,你搞搞清楚,东西是我送给你的,你不感谢就算了,居然还让我写欠条?你这脸皮也太厚了吧?”
“这不还没送吗,送了再谢也不迟,写欠条是怕我忘了。”
说着,朝歌笑嘻嘻地在锦帛上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