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6.割脉放血(2 / 2)

丑儿张了张嘴,犹豫了一下,壮着胆子开口,“不都说大小姐是安阳城第一才女,样貌才情样样出众吗,可我看,她简直都没办法跟小姐比!”

刚到朝歌身边伺候的时候,丑儿很多话都不敢说,谨记着作为下人的规矩,但现在她已经敢开口了,笑容也越来越多。

“就是就是!”

小桃点头附和,“我见过的人不少了吧,我觉得丑儿说的对,世上没人比我们小姐更好看!”

丑儿看着铜镜里朝歌的脸,在心里默默补充了一句,世上也没有比小姐更好的人了。

“好了好了,你们最近这马屁拍得有点过啊。”

朝歌笑着起身,拍了拍手,刚准备伸个懒腰,就被小桃拦了下来。

“小姐,今天你可得注意,动作要小心,喜服不能皱,脑袋也要轻点动,凤冠勾到发髻,重新梳得要半个时辰呢!”

本来朝歌想说不就是嫁个废物世子的事,用不着这么小心翼翼,但是看到两个人紧张的小表情,话到嘴边还是改口了。

“知道了,我会小心的。”

喜服是洛水重新去买的,和墨千玦送来的自然没法比,但也并非凡品。

人靠衣装,人衬衣,朝歌皮肤白,眼睛亮,因为练功身材挺拔,气质如兰,一身红装打扮上,美艳不可方物。

重头戏搞完了,小桃和丑儿开始弄细节,什么玉饰,头饰,红绳,描在手腕上的并蒂莲图案,系在腰间的锦绣结……

本来朝歌是打算弄好了再吃早饭的,可光弄头发妆面、换衣服,就折腾了一个多时辰,看着这些东西也不像是一时半会能弄好的,她都饿得有点低血糖了。

“丑儿,这些交给小桃吧,你去厨房看看早饭好了没。”

“小姐,你现在不能吃东西,不吉利。”

朝歌扭头,看着身后的两人,“那我什么时候能吃?”

“喝了合襟酒才能吃。”

朝歌嘴角抽搐了一下,“你说的不会进了洞房,系襟后喝的那个吧?”

“嗯。”

朝歌干笑两声,这是要让她饿一天的意思吗?

这地方,特别是南阳,婚俗很繁琐。

以吉时为分隔,吉时前在娘家的,是嫁礼,吉时到女子出阁,到夫家后还有娶礼。

嫁礼和娶礼都异常繁琐,全部礼毕,才是合礼,合襟酒就是合礼的一个步骤,一般这个时候都亥时过了,按照夙府的标准,礼数规矩更多,真要到喝了合襟酒才能吃东西,朝歌估得饿到夜里十一二点。

“别的逃不过,我吃口东西总行的吧?”

丑儿坚定地摇头,“不行,老人家说了,女子出嫁当天,若第一口饭食不是与夫君同食,是不吉利的。”

正弯着腰往朝歌发髻里嵌珍珠的小桃也点头,“对对对,可不能开玩笑,这是轻则夫妻不睦,重则丧夫的大事!”

朝歌转身,看着两个一本正经的小丫头,开口道——

“首先,你们确定我的那位夫君,能从病榻上爬起来喝合襟酒吗?其次,就算一切按照礼数来,就他那身体,丧夫不是早晚的事吗?最后,我嫁进去是为了找理由离开夙家,他死早点,不是好事吗?”

朝歌面带微笑地说完,小桃和丑儿哑口无言,呆愣愣地对视了一眼,好像……

是这么个理!

“小姐,你想吃什么,我这就吩咐厨房去做。”

朝歌满意地点点头,“煮碗面吧,多放肉,还有弄点饼啊馒头啊之类的装起来,我中午饿了偷偷吃点。”

“行!”

丑儿点头,“我先给你端牛奶和点心垫垫。”

说完,丑儿就小跑着去安排了,小桃继续折腾朝歌的头饰。

半盏茶不到,敲门声响起,朝歌以为是丑儿送牛奶和点心来了,但是屋外传来的声音是洛水的。

“师父,宣一道长来了。”

朝歌心里一喜,示意小桃停下,“我马上来!”

朝歌站起来就准备出去,一脚就踩在喜服后摆上,吓得小桃赶紧一路跟在朝歌身后整理喜服,还不忘叮嘱,“小姐你慢点,慢点——”

“师兄!”

清亮的女声,把宣一和洛水的视线吸引过去。

一身喜服的少女,大步走过来,面容华贵,步步生姿,凤冠上的珍珠翅羽,微微颤动着,像踏着晨光而来的仙女。

洛水眼睛都看直了,站在原地,像被定住了一样。

宣一看到朝歌,也是愣了一下,但毕竟是修道之人,心静非常人所及,所以只是眨眼间的功夫,宣一眼中剩下的就只是对小师妹疼爱的神色了。

“我已经尽早赶来了,没想到你已经梳妆好了。”

南阳习俗,女子出阁当天,一旦穿上嫁衣,便不应见外男了。

“不碍事,师兄于我,如家人一般。”

朝歌笑着开口,说完还看了一眼站在旁边的洛水,这小子,这会才反应过来,红着耳朵弯腰去整理朝歌拖在地上的喜服裙摆。

宣一上下仔细打量了朝歌一遍,欣慰地点着头开口道,“要是师父看到你出嫁,一定会很高兴的。”

话都说出口了,想起小师妹要嫁的是出了名的废物世子,宣一脸上的笑容变得有点尴尬。

朝歌没有说破,抬手给宣一倒了一杯茶,“我让百草堂伙计送去的东西,你看看还缺什么,我让人去准备。”

“已经很周详了,有些东西要不是你送来,估计我们都想不到要准备。”

宣一喝了一口茶,想起百草堂送来的那两箱东西,计划着得租一辆马车才能搬回去,感慨观里都是男子,确实不如小师妹这般心细。

但其实宣一不知道的是,朝歌这并不是细心,而是用差点死在雨林里,换来的经验。

宣一放下茶杯,从怀里拿出一个小锦盒,“这是师兄给你的大婚贺礼。”

朝歌接过锦盒,打开一看,笑着看向宣一,“一颗品质下乘的安神丸?”

宣一点头,“这是我炼出来的第一颗丹药,药质不纯,药效普通,但在身边带了很多年,想着你大婚,总得送点有意义的东西,可我看你这也不缺什么东西,思来想去,就只有这颗安神丸最合适了。”

“谢谢师兄。”

朝歌把锦盒递给洛水,不用多说,洛水也会小心收好的。

宣一是天一法师最得意的弟子,“一”的道号还是天一法师起的,虽然没有说破,但大家心里都清楚,天一是想让宣一来继承衣钵的。

这些年,宣一的炼丹水平早已炉火纯青,高阶的丹药对他而言只是小菜一碟,但比起那些四国争抢的名贵丹药,这一枚次品安神丸,格外珍贵。

院子里只剩下朝歌和自己,宣一从胸口又摸出一个小布包。

灰黑色的土布,脏脏旧旧的,其貌不扬。

“歌儿,此去千殇山,已是到了灵虚观生死存亡的时候,我们心里都有数,这一趟凶多吉少……”

宣一说着,一层一层揭开土布,最里面的一层,是银丝锦。

银丝锦是天山雪蚕的蚕丝与纯银线交错织成的,水不透,刀不破,千金难求。

被银丝锦包裹其中的,是一枚铜钥匙,钥匙上已经有些许铜锈,没有多余的花纹,但是透着古朴,有历史的厚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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