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鞋袜穿上。”
墨千玦朝朝歌伸手,这丫头的体寒这么严重,就这么赤脚踩在地板上,肯定过一会脚就冻僵了。
朝歌把手背在身后,显然不打算过来,也不打算穿鞋袜。
墨千玦无奈,只能坐到床边,先给她解释道。
“我的家族,每年都会选一批新生幼童,以沸血之法来练百毒不侵之体。”
本来这些都是墨家的秘密,但墨千玦还是如实相告。
一来,是因为心里已经把朝歌当成了自己的夫人,那她便是墨家的人,想要知道这沸血症的由来也无不可,不必瞒她。
二来,如今墨家后继无人,百年间,已经不再以新生之躯练就毒体了,所以说出来也没什么。
“被选中的幼童,十岁之前,一日三餐,只靠童子血过活。”
朝歌一震,“喝人血?”
“对。”
墨千玦点头,眼神中是少见的冰冷,“童子血是至阳之物,少量放血不会有性命之忧,族中会豢养男童,提供童子血,如果不够也会去村子里买血。”
“至阳之血?这就是你体温这么高的原因?”
朝歌皱眉,之前执行任务的时候,她也喝过人血,那泛酸的铁锈味,要不是为了活命她真的咽不下去。十年的时间,只靠喝人血活着,想想都觉得恐怖。
墨千玦再次点头,“被用来饲毒的孩童,半数活不过三个月,有的是活活饿死的,有的是高烧不退,活活烧死的。”
想起在神庙里玉儿的体温,朝歌就知道活活烧死的说法一点都不夸张,别说那么小的孩子了,就是普通人天气干燥点,喝的水少点,说不定都会流鼻血,一日三餐靠喝人血,那他自己的血得成什么样子啊?
“适应了嗜血而活,还不能叫沸血症。”
墨千玦手里拿着朝歌的一只鞋子,在床边坐下,视线慢慢失去焦距,因为他回忆起来的这些事已经太久了,久到就连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都快记不清。
“能活下来,熬到十岁的孩子,便会经历一次血浴。”
“血浴?”
朝歌问出口,虽然不知道这血浴是什么,但光听这个名字,就猜得到这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情。
“就是浑身浸在处子血里,割破两只手的手腕,把体内滚烫的血放干净。”
“血都放干净了,还能活吗……”
墨千玦弯了弯唇,“自然是活不了的,所以血浴的时候,要靠上百种毒药吊着一口气,这些毒药,哪些是掺在处子血里,哪些敷在手腕的伤口上,哪些要煎了服下,用量,顺序都是有讲究的。”
朝歌通药理毒理,所以就算墨千玦没多加解释,她也知道每添一种新的毒药,就是一道鬼门关,药性在体内相互作用的痛苦,绝不是一般人可以忍受的。
“那些孩童,还没等所有毒药用完,就没气儿了,所以差不多要二十多年,才能有一两个孩子在这些毒药下撑住一口气。”
“那这样,就算是沸血症炼成了?”
墨千玦含笑摇头,“哪有这么容易?”
“还没完?!”
朝歌声音中带着惊诧,喝人血,下上百种毒,泡人血澡,这难道还不够吗?!
“差不多就是一天一夜的时间,身上的血才能彻底换干净,只有保证新生的每一滴血都带着毒,人才有可能活下去,否则不出十天,人便会七窍流血,浑身腐烂而亡。”
那种整个人一夜间烂成一滩腐肉的样子,墨千玦看了无数次,已经麻木了。
“血浴算是炼毒的第一关,是死是活,不过十多日就能见分晓,最难熬的是后面一年的进食。”
“歌儿,喝血长大的人,是会上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