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瞧!
这世界还是好人多。
一时间夏子轩颇有一种喜极而泣的感觉。
在金发男子的同意下,夏子轩首先便冲了个热水澡。
毕竟刚刚淋了这么久雨,身上的衣服也湿透了。
“很抱歉,我这可能没有新衣服给你替换,不过我挚友的体格和你差不多,如果你不介意,你可以先穿一下。”
“好的,非常感谢您先生!您的善良一定会感动上帝的。”
听着夏子轩的话,金发青年不置可否地微微一笑。
随后,又开始做起了俯卧撑。
片刻过后,夏子轩便穿上了金发青年给的衣服,别说还挺合身。
“您好,我叫子轩·莫里斯,堪萨斯州人。非常感谢您的援手。”
“不用客气,吃的在桌上,你随意便好。我叫史蒂夫·罗杰斯。”
史蒂夫并没有去仔细问询夏子轩,怎么会弄得如此狼狈。
在他看来,如果能随手帮助别人,那一点吃喝完全都不是事。
“史蒂夫·罗杰斯!”
从桌上拿了一个面包啃着的夏子轩心里默默的记下了这个名字。
直到过了许久。
?
史蒂夫·罗杰斯?
卧槽!
美队啊!
这么说来,自己现在穿的是冬兵巴基的内裤?
……
虽然前世夏子轩并不是特别喜欢漫威电影,可如果让他非要在漫威宇宙中挑选一个最喜欢的英雄的话,毫无疑问,那一定是美国队长。
比力量,浩克可以一拳打飞美队。
比速度,10个美队都跑不过快银。
比格斗,如果不考虑超级士兵血清加成,单纯比技巧的话,美队绝对打不过黑寡妇。
比科技,咳咳!
可即便如此,他那颗金子般的心却是无数次打动着夏子轩。
尤其是在看到桌上那份伪造的身份证明后。
夏子轩知道,史蒂夫为了参军,前前后后跑了无数的地方,做了无数的伪造身份,一切的一切都只是为了保护人民,报效祖国。
单单这境界,就是夏子轩拍马所不能及的。
“史蒂夫!我可以这么称呼您吗?”
“当然。”
“你大半夜还在锻炼,是想参军吗?很抱歉,我不是故意看你桌上的资料的。只是它正摊开着。”
听到夏子轩这么说,史蒂夫也不再继续做俯卧撑了。
径直站在了起来,坐在了夏子轩对面,还顺手喝了一口牛奶。
“我想要参军,尤其是加入107团,那是我的梦想。”
“哦?能谈谈吗?你是想上阵杀敌立军功?”
“不!我参军不是为了我自己,我不想杀任何人,也不想当恶霸,但我更不希望看到纳cui去伤害别人。”
“嗯!很崇高的理想。我觉得也许我也可以和你一起去军队看看。如果能和你成为战友,想来那是我的荣幸!”
听到夏子轩也有参军报国的想法,史蒂夫当即眸光一亮!
难得碰到一个志同道合的人啊。
“你不觉得我这是痴人做梦吗?你应该看见我的体检报告了吧。”
“你是说哮喘?猩红热?风湿热?还是说你的体格?”
听着夏子轩的话,史蒂夫的眼神却是再度有些黯然。
没错,这些都是阻碍他参军的硬性条件。
若不是身体素质太差,此刻的史蒂夫罗杰斯怕是早就去到前线了。
史蒂夫的神情又怎么逃得过夏子轩的眼睛。
夏子轩站起身来,拍了拍其肩膀。
“你错了,内心的强大,往往比身体更重要。”
你一定会成为一个伟大的士兵的!
史蒂夫!
奥利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