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忠沉默了一会儿道:“我还有一件事要麻烦阅筱姑娘,不知道阅筱姑娘有何方法查验被清洗的血迹,我今日去阿宝住处,发现屋内并无什么异样,但蚊蝇很多,且较为集中,我猜想那里也许是案发地,但我仔细检查过并没有血迹,不知道阅筱姑娘有没有好的方法找到血迹?”
阅筱颇为赞同:“《洗冤录》中确实有说过苍蝇喜欢腥味之物,既然苍蝇很多便说明那儿确实有不干净的东西,只是这血迹…………”
《洗冤录》中确实说过“若被刃杀死却作火烧死者,勒仵作拾起白骨,扇去地下灰尘,于尸首下净地上用酽米醋、酒泼。若是杀死,即有血入地,鲜红色。”只是这方法她并没有认证过,不知道真假,按说米醋与酒与血都形成不了反应,现代用的是鲁米诺合成剂,可是这里并没有,只能试一试了。
阅筱想了一会儿道:“我需要米醋,要酸度最浓的那种,还需要绿矾。”
“这个简单。”
“那便带着随我去一趟。”阅筱带着法医院的人上了马车。
一行人来到阿宝住的地方,开门的是一个个头不大的小伙子,长得挺精神的,个子小而瘦,看见他们忙行礼道:“官爷。”
阅筱停住脚步:“你怎么知道我们是官爷?我们既没有说明又没有亮腰牌。”
“刚刚就有一个官爷来过,说有人死了过来查查看看谁不在,我估摸着一会儿还会来。”那小伙子机灵一笑。
“你叫什么?”阅筱问。
“小的叫卢坤。”
阅筱点点头:“那烦您带路,我要去下阿宝的房间。”
这个院子就是个四合院,每个人住一边,中间是个天井,看上去与普通人家无异。
阅筱给每个人面纱:“等下会有些呛人,你们注意保护自己。”
老钱提着强醋跟着进了阿宝的房间,阅筱把门关上道:“仔细检查这个房间的每个物件,记住要戴手套,看看能不能找到肉眼可见到血迹,若没有,便找到苍蝇最多的地方。”
大伙四散找了起来,这间房子相对来说比较大,进门是个圆桌往后是床,床的里面是一个用屏风挡住的浴室,里面有一个大木桶。
“这里有血的味道。”吴桐使劲的嗅着:“我鼻子从来没有出过错。”
“你的鼻子又做不了证据。”老田说道,在床下仔细检查着。
这里确实清理得十分的干净,看不出有什么不妥的地方,阅筱蹲下身子看着地上的砖缝,这石砖与现代不一样,粗糙不平,缝隙也是用泥封着,照理说如果有血迹应该会很快发现,毕竟血会渗到石砖里或者泥缝里,打扫起来很是不方便。
大伙仔细检查以后都摇摇头,什么也没有检查到。
阅筱绕到浴室,看见这里飞虫较多,似乎是有一些隐隐的湿湿的腥味,这里除了一扇窗还有一个后门,后门被锁上,直觉告诉她这里确实是凶案发生地,可是为什么就是找不到血迹呢?
老马看着阅筱欲言又止,阅筱知道他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又怕说错,便鼓励道:“老马,你想说什么尽管说,你说的每一个疑点都可能破案。”
老马看了看床:“领事可有发现这床上并没有被褥?”
阅筱心里一惊,对呀,凶手杀人完全有可能是在致死者死亡之后给他在地上铺上被褥然后再肢解,这样血迹便不会大量的流入到地面,完事之后用被褥一裹便可一并带走。
所以在地上并没有看见血迹,很有可能是因为被褥的原因,即便有少量的血漏了出来也很容易冲洗,但是味道不会那么容易消除,所以有许多苍蝇在这儿飞来飞去。
“老马,你是个神探。老钱把醋泼到这一块。”阅筱指着浴室,这里是最便利的地方,离后门很近而且也很好清理。
老钱把坛子打开,一股刺鼻的味道扑面而来,阅筱示意他小心:“注意啊,虽然是米醋,但浓度也很高。”
老钱把醋泼到地面之上,一时间房间里面醋意横生,就连屋外的曲忠都捂住了鼻子。
大家都呛得直咳嗽,但是地面之上什么痕迹也没有,阅筱心里早就知道可能会是这个结果,按理论上若是纯的乙酸在没有硫酸催化的情况下很难使血迹显现。
“大家先出去,我需要一些工具。”阅筱把大伙都赶了出去。
阅筱看着四周:“我需要厨房,你们都在这里等我。”
阅筱来到厨房,拿出一个铁锅又摇摇头,继而拿着一个碗,把绿矾倒了进去。绿矾这东西相当危险,很多盗墓贼必备这玩意儿以便腐蚀铁或者其他物质。
她小心的把碗放进锅里,又在里面加入米醋,放在水里加热,说实话,她自己也不知道这法子行不行得通,但是食醋在硫酸加热催化的情况下才可以反应纯的大量的乙酸乙酯。
(这确实是真的,大学的时候和男朋友做个这个实验,当时是在正规的实验室有正规的试管酒精灯,小说中的这个方法并不可靠,请不要模仿。)
一时间房间里的味道异常刺鼻,阅筱的眼泪都被熏着流了下来,她闭上眼睛忍耐了片刻才半睁着眼睛小心翼翼的把那半碗水端了出来。
“小心,小心,不要碰我。”阅筱一路喊着,端着到了浴室,往地上一泼,一时间地面上显出了棕色的印记,斑斑点点,还有拖曳的痕迹。
阅筱流着泪松了一口气:“终于成功了。”吴桐也差点哭了起来:“领事你可真了不起。”
阅筱摇摇头:“我不是激动,我是眼睛疼。”
大伙都半睁着眼睛看着地上的印记,曲忠赞道:“阅姑娘果然好手段”
阅筱擦着眼泪:“你这表扬话怎么这么别扭呢,我们的任务完成了,先撤了。剩下的便是你的工作了。”
阅筱几乎是急不可耐的跑出了房间,忽然她想到了什么又折回去道:“曲大人这个凶手很是不简单,他思维缜密但又极自信,他分解尸体的时候知道要用被褥垫着怕血迹外漏,但是他抛尸的时候又很随意,甚至有些迫不及待的让人发现,从精神上看他是一个自信又狂妄的人,在行动上看他又很小心仔细,他应该觉得世界上没有人会找到凶手。”
曲忠点点头:“我上次在树林就觉得很奇怪,他明明可以藏得更深,但他把尸块随意丢弃好像不在乎别人发现尸体似的。”
“因为他认为就算有人发现了尸体也找不到尸源和凶手。”阅筱道:“而且凶手是死者身边的人,否则他不会把他的脸毁了。”
“那个女的是谁?”
阅筱摇摇头:“不知道,不过既然能确定尸体是阿宝便也能知道这女人是谁,我想破案只是时间问题。”
“今日多谢阅姑娘了,你是我见过的最神奇的人。”曲忠抱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