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荆被她亲昵的动作吓得一愣,但他能感觉到她的善意,自从父亲死后他便从简府少爷变成了游街乞丐,姨娘们平时捧他讨好他,落难时却忍不住落井下石、言语讥讽,他以为自己都习惯人情冷暖,可是这一刻感受到她眸子里的温暖,他竟然不争气的觉得鼻梁一酸。
“姐姐是沈府的大小姐?”
沈府本是这宛城中数一数二的商户,但比起简家却逊色了不止一星半点。
士农工商,商是末等,无论府中金山银山,都注定了低人一等,当然那都是过去式了,无论沈家还是简家都不复存在了。
简荆侧头看着粉雕玉琢的小姑娘,看那通身的气度也不可能是丫鬟仆人之类的,那么她的身份也就呼之欲出——
沈家唯一的小姐,沈筠。
沈老爷命中无子,四十得一女,名为沈筠,不喜诗文,不善女工,琴棋书画样样不通,最喜欢舞刀弄枪。
沈筠对他甜甜一笑,然后伸出恶魔之手揪住他的耳朵:“叫谁姐姐呢,我比你小好不好?”
“你怎么知道你比我小?”简荆歪着脑袋,整么掰也掰不开她的手,脸上凝结着怒气。
“简荆,三岁背诗,七岁成文,十岁中了秀才,今年十二,远近闻名的小神童。”沈筠松开手,在前面领路,“你很有名的,呵呵。”
简荆当然不会在她气头上问她芳龄几何,何况这本身就是一件不礼貌的事情。
他别无去处,既来之则安之,跟在小姑娘背后,问:“你为什么给我吃的?”
这年头粮食比金子还要珍贵,一般人藏着噎着,生怕被别人看到抢了去,她倒好大庭广众之下拿出来还分了他一半。
这会儿估计被人盯上了,还不自知。
“当然是想找个帮手。”沈筠显然想好了说辞,底气十足的说,“家里有粮,怕遭人惦记。我会武功,外面那群饿狼来个一两只,我还能对付,但若是来上一群,我就对付不了。”
“你虽然手不能提肩不能抗的,但小脑袋瓜子都是聪明的紧。”说这话的时候,她眼底有一抹嫌弃,那是习武之人对于书呆子的根深蒂固的偏见。
简荆深深的看了她几眼,垂着头,谁也不知道他内心的真实想法。
良久之后,他一声不吭地加快脚步跟上沈筠。
她在说谎。
宛城这个样子少说也有十天半个月了,周围的流民把能翻找的地方都找了个遍,倘若沈府有粮食的,也应该被藏得极好。
她完全没有必要去找一个帮手,即使为了以防万一,她的选择也有很多,为什么偏偏选中他。
但他什么也没有多问,既得不到实话,也没有好处。适时的缄默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沈府不愧是富甲一方的巨贾,不光风水陈设极为讲究,也尽显奢靡之风,金银珠宝被人顺拐了不少,但也有很多残留,一路走来,简荆不禁咋舌。
“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动作有什么好看的,老爷子在世的时候蹦起来也够不着简家,你怕不是个假的吧?”沈筠回头看着简荆说。
小姑娘生的好看,与桃红色相得益彰,她身高与简荆出不多,腰间的脸不知一眼看不出来,简荆不敢招惹她,颇有点寄人篱下的委曲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