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剑需要的是千锤百炼。他现在寄住的这一把剑明显是残剑,想要重新发挥作用,势必需要重新打磨。经受的艰难险阻越多,将来能力也会越强,能够帮得上的忙也会越多。
只要活着,就算和小姐失散了,总还是能够再见的。
一念至此,剑童便彻底心平气和了。
他家少爷能够从前世追到了这里,就为了承小姐从前追随的情谊,那他现在暂且忍耐这小小的困难,以待来日,也是应当的,是他作为他们两人的剑童的本分。
尽管不能够开口说话,但他内心里却笑了起来。
是的,从前的他是少爷的剑童,现在的他可是小姐的剑童了。他以自己的魂魄为养剑的源泉,剑为他所养,他亦因剑而生。也许到头来,真的应了梦梦前辈的说法,前世是人,今生是剑,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他都和剑有缘。这种缘分,甚至要远远深于他和其他一切人事的缘分。
殊途同归。或许今生不是人,而是一只兽,他最终也还是会以剑的面貌出现吧?
现在的这把剑是残剑,小姐也从来不以为意,对它如果有所重视,也不过是因为这把剑是他的栖身之所。
她擅长剑法,至今也未曾放弃习剑,是发自内心的喜爱,也是长久以来形成的习惯,更是对从前人事的无限追忆。她这一生,依旧不会放下剑。她这一生,不管走到哪里,依旧会仗剑而行。
只要他能够让这把小剑顺利成长,让小姐无法忽视这把剑的光芒,那他就有了用武之地。倘若小姐最后当真越用越顺手,那么这把剑就会成为她的心头好,就会越过剑群成为她的本命剑。
以后,作为小姐的本命剑,他到哪里都会追随着她。
剑在人在,剑亡人亡。人在剑在,人亡剑亡。
如此,总有一天,他会再见到他家少爷吧?
如此,总有一天,他会随着他家少爷重返故园吧?
他想好了,哪怕小姐不回去,那也无所谓。
就像梦梦前辈所说的那般,他无法强求小姐放弃自己的孩子。不管怎么说,她的孩子都是这个时空的人,和他们的时空并没有多少关联。小姐为了孩子,为了弟弟,为了其他新的家人,朋友,不愿意回去是十分正常的。
但少爷,他家少爷一定会回去的。他家少爷不可能不回去。只要出现在这里,只要见到了小姐,得知她安然无恙,如今身边环绕着喜爱她的人,愿意庇护她的人,能够让她欢笑让她哭的人,少爷一定会放下心来,郑重告别。
就算万一,少爷不愿意回去,他也还是能够说服少爷放弃留下来的想法。
巫族之地不能没有主人。大巫哪怕再强,也不可能永生。倘若执意在此间终老,那巫族之地就会在世间永远的消失。为了一己之私,便无视巫族之地的传承,任由巫力被时间之手从生命之流中抹杀,这是大逆不道的行为。
他家少爷在乎的人少之又少,但并不单纯重视小姐一人。而且,也并不像表现出来的那般完全不在意巫族之地的族亲们。人心都是|肉|长的。那些年,来来回回靠近少爷的人不多也不少,总有那么几个人是真的入了他的眼的,譬如总是和他斗智斗勇的大巫……
他会回去的。
只要他家少爷一日是巫族之地的未来主人,他就会随着他回到梦|魂|牵|绕的土地。
剑童并不知道,随着他自身念头的通明,原本还被熔岩裹挟着翻滚的剑身不再颤抖了,如同波涛汹涌中的一叶扁舟有了经验丰富的掌舵者,他在此刻成为了自己栖身的残剑的主心骨,安安稳稳地顺流而下,直达地心。
他不再关注周身的变化,不代表梦梦和小绿它们也会无视环境的巨变。
“怎么一回事?”
梦梦停留在半空中,因为吃惊,两眼瞪得溜圆。
小绿也因为诧异,甚至都忽视了小毛球的靠近。
“那些火怎么开始明明灭灭起来?”
“不是明明灭灭,是一路熄灭了,就好像被什么东西吞噬了一样。”
“不会是它的族群终于发现它不见了,所以一着急就发了狂,吃火来找它吧?”
“为什么要吃火来找它?火本来就是它的食物。”
“怕它被火掩盖了看不见?”
“你会被食物掩盖住吗?”
“人类好像会?”
“它不是人类。”
“那你说到底怎么一回事?好像越来越严重了,真的消失得很快啊。”
关九冷眼旁观,一开始还以为能够讲得通的,就算讲不通,只要洪大柱夫妇出现,洪爱国这人心再软,到底也还算公正,肯定会出手替她拿回公道。
公道拿不回来也不要紧,毕竟她这便宜母亲实在是个偏心到骨子里去的人,性情完全是个拎不清的,她也懒得跟她计较,但是钱却是要拿回来的,这书她要读,学费就不能欠。
可是让她感到生气的是,这一次丁春花显然是真的不准备拿出钱来了,不管洪爱国好说歹说,甚至最后一次为了拿到钱,还威胁着要动手打她,丁春花就是梗着脖子,一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姿态,完全任打任骂。
洪爱国也气得狠了,加上这一次父母也给他施加了相当的压力,他难得一次放狠话,表示这钱丁春花不还也行,鉴于大女儿工作了,已经可以经济独立,往后家里的钱对半分,一份给丁春花,洪小星往后几年的学费与生活费都由她负责,一份自留,他会负责供小女儿读书,哪怕以后考上大学了没钱,他会以个人的名义去借,甚至是砸锅卖铁,也要让洪怡静继续学业。
“你,你,你,这是要跟我分家吗?啊?你是准备让我们一家成为整个村子里的玩笑吗?我就知道你偏心,老洪,没得像你这样的。
月亮刚换了工作,都还没有站稳脚跟呢,哪来的钱?要是我们做父母的不给她一些零花钱,她就会吃不饱穿不好,自然也不会有精神,县城里头的年轻小伙子怎么可能会看得上她?本来就出身不如人了,还没钱打扮好的话,就更加低人一等了,交朋友也交不上几个有钱的,更别说嫁个好人家。
还有小星在省城读书,你以为是我们这里的小山坳吗?自备米粮,一个星期五块零花钱都用不上。
那里随便一餐饭都要十块钱,还是最普通的。就按这最低的生活标准配置,一日三餐就要三十块,一个月就要九百块,加上要买些水果牛奶之类的零食,要买学习用品等等,一个月最低生活费就要一千。要是孩子生病了,去趟医院一次就是上百块,这还要额外算。一年下来我们好歹要准备一万块钱,三年下来就是三万块。
小星现在才是第一个学期,花钱本来就多些,毕竟要置换新衣服,不能一去学校就比别人差,这会让人狗眼看人低,以后小星还要不要做人了?
为了能够快一些融入大城市的生活,小星一直在努力着,就算自卑了也是在人前欢笑,打电话回家也总是报喜不报忧,这么乖巧的女儿,我们做父母的难道要拖她后腿吗?
小静离家近,不愁吃也不愁穿的,就算欠学费,我们也可以慢慢还给学校,反正她成绩好,欠学费也不怕,学校舍不得好苗子,根本就不会让她退学。
只要熬过这第一年,月亮工作稳定了,不往家里寄钱也能真的自给自足,不用我们担心了。往后我们多耕一些田,小静也多上山去打猎,小星读中专的钱也就出来了。
小静要是愿意读书就欠着学费去读,星期六日回家来打猎就好,要是不愿意读书,怕掉面子,那不读也没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