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我们并未在保姆的手机中发现她和许众辉之间有过任何形式的通讯联络,但事实是,在她和潘子龙发生争执,潘子龙离家之后,她立即给许众辉发了微信,将此事告知于他。你们看这张表格里的这几行内容,这是摘取她微信记录中的内容,制作成的一张表格。我们先来看她给许众辉发的微信内容。”
众人在鼠标箭头的指引下,纷纷阅读起了表格中的内容。或许是时间仓促的缘故,表格做得有些粗糙,只列出了时间、内容等简单的信息,连基本的格式都没有对齐,看的人有些眼花缭乱。
葛斌也在台下努力地分辨着投影幕布上的内容。
“潘子龙去找安淮生摊牌了”,“我根本拦不住他”,“他现在想钱想疯了”,“想拿那件事去威胁他”,“还说,只要安淮生肯给钱,他就既往不咎”,“潘子龙已经彻底没有了底线”,“他又知道我们太多事情”,“我担心他为了钱连我们都会出卖”,“万一安淮生知道了我们的关系,会不会对安然的死起疑心啊”,“我们该怎么办”,“你得想办法阻止他”……
“我们之前查过市北新村小区的监控,潘子龙的车是在十一点半前后从小区出口驶离的。保姆则是在十一点二十八分开始给许众辉发微信的,也就是潘子龙前脚刚走,她便联系了许众辉。据此,可以推断出他们争吵的内容的便是她在微信中告知许众辉的内容,潘子龙去找安淮生讹钱。至于她在微信中提及的’那件事’涉及二十年前的另一起案件,这里我先不展开讲述。现单就这几条内容,结合我们昨晚查访所得,可以得出两个结论:一,许众辉的妻子,安然的死并非一起意外事故,保姆和许众辉存在重大作案嫌疑;二,许众辉和保姆之间存在着非常特殊的关系,她的遇害,许众辉有着重大的作案嫌疑。”
“我们这里查到许众辉曾在十一点三十五分左右给保姆打过一通电话,现在看来,应当是他看到微信后,两人就此做过一番沟通。”大彬插嘴说道,“紧接着他就给潘子龙打了一通长达十分钟左右的电话,也不知道这两人究竟是如何沟通的。仅从结果看,他似乎是说服了潘子龙,令其暂时打消了去找安淮生的念头。”
“不错。”齐队长符合道,“除了我们已知晓的保姆在中午十二点至下午三点间给潘子龙打过三通电话但他都未接外,其实许众辉和他之间也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说话间,齐队长又调出了一张图表,“这是许众辉的微信记录。我们查到许众辉在中午十二点前后连续发了多条语音给潘子龙,但因为技术原因,我们暂时无法获知其中内容。不过,在中午十二点五十分左右,潘子龙回了一条微信给许众辉,内容是’我仔细考虑过了,只要你开的价能让我满意,我可以不去找安淮生’,’我知道你可以从那女人那里获得一大笔保险理赔金,这其中也该有我的一份吧’。”齐队长停顿了一下,炯炯目光在会场内逡巡,“先前我们曾查到在下午一点零五分左右,也就是潘子龙发出上述微信十来分钟后,他和许众辉间有过当日的第二通通话记录,时长不到两分钟。我猜测两人很可能是在这通电话中约定了会面地点。因为紧接着下午一点三十六分,许众辉发给潘子龙的微信里就提到’我已到,在1号出口处’。之后两人再无任何联系,直到下午三点前后,许众辉给保姆发了一条微信,内容为’我已搞定,放心’。”
“许众辉和潘子龙显然在案发当天下午有过一次会面。若是我们能查到他们的会面地点,或许就能找到许众辉杀害潘子龙的线索了。”大彬一脸兴奋地说道。
“我这里有个问题。”葛斌冷不丁开口,声音虽不洪亮,却足够让在场所有的人听见,“根据微信记录分析,许众辉和潘子龙的见面时间是在前天下午一点三十六分至三点之间,可是我们之前调查的结果显示潘子龙被杀害和焚尸的时间应该是在晚间五点至次日上午八点之间。所以,即使我们查到了他们会面的事实也不能证明许众辉有杀人的嫌疑。”
这时郊东区公安分局的陶队长发言道:“根据我们这边的调查结果显示,那晚十点至次日凌晨一点前,许众辉都待在安家别墅所在小区内,也没有作案的时间。”
坐在领导台另一侧的徐队长接着陶队长的发言,说道:“我们这边调查法拉利的行车轨迹,也显示其离开安家别墅后一路开回了安家老宅,直至昨天上午重新开回安家别墅,期间并未去过其他地方。”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昨日凌晨开着法拉利回到安家老宅后,又换回了自己的车返回郊东区杀害了潘子龙并焚尸。”大彬带着不确定的口吻,分析道,“就我们目前所掌握的线索看,许众辉很可能给自己的车换了一块假牌照,或是套用了其他车辆的牌照,以躲避街面监控探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