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诗会(1 / 2)

 祁落在沈府吃吃喝喝逍遥了一日,便迎来了三年一期的诗会。

诗会定在那拙州太光湖畔上的一个水榭之中。

水榭共有三层。

一早,祁落以及二位表哥们就出发去了诗会。

去的时候,太光湖畔上的水榭,已经聚集了不少的少男少女。

沈府一行,皆是容貌出众之辈,或娇媚或清俊,长相各有千秋。

他们才刚步入水榭,就吸引来了一众少年少女的目光。

水榭二楼,立着一位翩翩公子,一身月白色锦袍,面如冠玉,身姿挺拔,如芝兰玉树般风光霁月,自有一种清雅的风流。

论长相想来也只有他,能和沈家几位公子一较高下了。

“那位蓝衫女子是?”白衣公子声音脆如玉石之音。

“闵兄,你说的可是和沈辰一起的姑娘?”

旁边一位长相清秀的公子探头看了看,“能让沈辰和沈昕如此对待的,必然是朝霞郡主啊!沈家可没有其他姑娘了。”

“咱们拙州的第一美人陈大小姐,遇上朝霞郡主,可就委实差的有点太远了。这真可谓美人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只可惜是个带刺的美人啊!”一旁的瘦弱公子感叹不已。

“可不是么!可有刺的美人才更撩人不是。哈哈…”

“确实可惜了!以沈家人的相貌,只要是女子,即便不如朝霞郡主,也定然是娇滴滴的美人!”一众少年公子笑闹道。

“闵兄,我们这便带你去认识一下朝霞郡主,你们都在京城,没准日后自有机会相见。”

祁落等人刚入的水榭二楼,迎面便遇上了几名少年公子。

“沈辰、沈昕你俩可来了,一会儿诗会,咱们可得大战300回合。”瘦弱公子斯斯然道。

“王肇,我随时奉陪,只不过无论多少回合,你都是必输啊。”沈辰不以为意。

“我表兄闵行之,可是今科的三甲探花郎啊,沈辰,这次你可不一定能占上风了。”被称为王肇的公子摆了摆扇子颇为得意。

“在下户部闵尚书之子闵行之,久闻两位沈公子之才名,今日得见正所谓千金易寻,知己难得,行之甚喜。”白衣公子施了一礼。

“闵兄实属过奖了,沈辰才疏学浅,不足为外人道也。”

“闵兄缪赞,沈昕愧不敢当,届时还请闵探花多多指点。”

少女一袭蓝灰的袍衫,近看更衬的肤白如玉,唇如绯樱。

众人皆是文绉绉的互相吹捧。

蹙了蹙眉,少女心里翻了翻白眼,有点无趣啊!

“行之见过朝霞郡主,在京城早已耳闻朝霞郡主,此次得见甚是有幸。”

这是到我了?

唉!好似更无趣了!

“见过探花郎,祁落这厢有礼了。”

此时,人群中忽然一阵骚动。

“这是哪家的公子,从未曾见过。”

“好一位俊俏的公子,哥哥你可认识这个公子?”

人群中好多小娘子都红了脸蛋。

回首一看,人群中一袭天青色袍衫的少年,正骑着黑马缓缓而来。

天青色的发带,天青色的袍,简单的款式,穿在少年的身上,却是别有一番独特的风骨。

狭长而冷淡的眸,高挺的鼻梁下面,形状优美的唇紧紧地抿着。

丹凤眼微扬,待看到水榭二楼蓝灰色薄衫的少女之时。

嘴角突然绽开了一抹笑,瞬时如那冰雪消融。

少年一笑,周围便又传来了阵阵骚动。

来人是少将军是桑旸,少将军足尖轻点,袍衫飞扬,遂轻轻一踏马背,直接便从一层直接越到了二层。

这波操作直接震惊了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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