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就听威尔斯再次说道,“我们现在不讨论阿斯塔的名声和专业性值多少钱。
但华尔街的机构还有股民们对布桑矿业如此关注,除了金矿的存在外。
我相信他们非常期待,并且愿意相信阿斯塔今后还能再次找到新矿。”
对于阿斯塔的专业性,丹尼没法反驳,因为阿斯塔是真的找到过一座巨型铜矿。
在又发现了283吨储量的金矿,在这场金矿骗局没曝光之前,没人能怀疑阿斯塔的价值。
所以丹尼仔细想想,心里再次同意威尔斯说的,阿斯塔的存在,确实能让布桑矿业受到更多股民和投资者的青睐。
可丹尼的谈判能力再差,也知道尽可能压低布桑矿业的估值,对自己有利。
“新公司我只有67%股份,也就是说,你们只卖给我20%的股份?”
见威尔斯点头,丹尼立马不满起来,“这可不行,太少了。我至少要25%,也就是新公司83.3%的股份,而且我的报价是3亿美金。”
威尔斯听完,皱眉的思索起来,刚才听丹尼的语气,就知道这家伙的耐心并不多,而且有点他说什么就是什么的任性。
但这对威尔斯来说,算不上什么问题。
甚至,他和阿斯塔此时的心情还非常不错。
因为既然报价3亿了,就说明丹尼已经入局。
自己俩人能从丹尼身上割到多少肉,就只剩下如何继续忽悠的问题了。
而且对付丹尼这种菜鸟,绝对比华尔街那群基金经理要容易和简单太多了。
一番忽悠和讨价还价,加上丹尼也确实担心那一千万盎司的黄金储备报告,会忽然被人爆料出去,以至自己失去赚几亿美金的机会。
所以双方很快达成了,新公司李丹尼占股75%,也就是说丹尼占到布桑矿业的22.5%股份。
但价格出到4亿美金,而且是先付2亿,甚至合同一签就支付。
等布桑矿业的市值超过30亿之后,立刻再支付2亿。
30亿美金的22.5%等于6.75亿,付出4亿倒赚2.75亿。
而要是市值涨到40亿,则赚5亿。
50亿则赚7.25亿。
这么一算,丹尼立马觉得自己并不吃亏,反而赚大发了。
甚至他都有些迫不及待的想着,自己亲爹和亲妈,看到22.5%的布桑矿业股份,还有未来公司股价暴涨之后的表情了。
所以,对于仅仅只需要先投入2亿美金,后面基本上等于纯赚的好事,丹尼基本上没怎么犹豫就同意了。
而且因为这家新公司在印尼注册,丹尼一点都不担心公司会脱离自己的掌控。
更不担心威尔斯和阿斯塔敢搞鬼。
威尔斯和阿斯塔在雅加达只等了一天,就接到丹尼准备好了2亿美金的电话。
一个愿意卖,一个急着买,合同很快就签了。
而且,大概是想着接李长亨的势,威尔斯居然把贝尔福德当初负责上市合同的律师团队,也就是李长亨的私人律师团的下属团队给找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