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荃叫这个做“人杰地灵”。
大家伙儿今天也算是折腾了一整天,这村子里的民宿和摊位都没人管,一回到地方,就听到老村长在播音室里对着喇叭就骂。
搞得大家伙儿还真不大好意思。
周奉天干脆找了个机会,晚饭就请大家伙儿在孟家大食堂吃了。
闽省人喜欢热闹,这种举村上下聚在一块吃饭的场面,或许在别的村子里不常见,可在闽省很寻常。
以前请客也得寻个由头,像是谁结婚,或是谁家子女满月酒。
那时候周奉天就喜欢到处蹭,毕竟一吃饭,就能吃饱一顿,不必挨饿了。
现在时日不同了,日子也过的好起来了。
周奉天倒是也乐意和大家伙儿一道吃吃喝喝。
他进了后厨,孟大勺正把一摞海鲜下锅,他动作很快,手中微微抖动,那些个海螺就已经入了水。
“这是新捕上来的海产,叫猫眼螺,这东西不好找,个头大,味道鲜,最主要是膏很多,你一定得尝尝,前几锅我都没尝上几个,就给客人点走了。”孟大勺这一锅子螺煮的很快,这种海鲜都是直接下锅的,不用加什么调料,充其量就是小葱和姜片。
这螺也不好煮,里头最讲究的可就是火候,火候老了,这螺肉在你挑出来的时候,就会在螺黄处断裂。
周奉天这批螺质量奇高,每次出炉,里头的螺黄都把整个螺壳塞得满满当当,不想断都不成!
周奉天也不怕烫,摸了一颗拿了一根牙签,细细挑出来塞在嘴里,那叫一个唇齿留香。
“真的好吃。”
“你小子,快来帮忙了,这儿有些海参和鲍鱼,你是行家你来料理?”孟大勺指了指摆在一旁的海产。
周奉天笑道:“那成,我来折腾。”
他的刀功和手法都极好,自己本身便是老饕,海参自然是最适合煲汤,一般的海参自然不如干海参来的好,只是这些海参经过灵水浸泡,自身带有一股香气还有充沛的营养。
周奉天将之开膛破肚,去了内脏,剁成碎末。
至于鲍鱼也有自个儿的煮法,海产这玩意儿还真不是越新鲜越好,有时候,像是鲍鱼的溏心那就得历久弥香。
周奉天忙活完,才上桌,和大家伙儿喝得那叫一个尽兴。
或许是大家伙儿都挣到了钱,也可能是大家伙儿久违的同心协力,也不知道这顿酒多少人喝得酩酊大醉,周奉天看赵虎剩那都是爬着出了大食堂的。
周奉天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他今天喝了不少,也懒得以龙神功力祛除酒毒,喝完都已经凌晨三四点了,他到了自个儿的别墅里,倒头就睡,睡了个昏天暗地。
直到早上,才醒转过来,只是周奉天一醒来,忽然听到了一阵平静的呼吸声。
怎么回事……这大清早的,怎么有人进了自家门?
自个儿还没发现?!
周奉天不由得流下了几滴冷汗,他偏过头,看到了一个身影,就在自个儿不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