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下去吧。”
贵州的深山小镇中,日复一日。
一年的时间,便就这样的过去。
小镇上的人,已经习惯了镇上一年前搬来的那一对情侣。
虽然这一对情侣看起来,并不像是什么普通人,但到后面,穿着打扮,和他们却也无异,而那个刚搬来,傻乎乎的男人,现在,搬来没多久,就正常了。
他们在镇上不远处,买了一块地,开始种菜,过着和镇上的人,没有任何区别的生活。
这天傍晚,黄昏,天色已经暗淡。
一个中年男人,穿着一身黑色干农活的衣服,穿着一双迷彩鞋,脑袋上戴着一个连帽。
脸色有些黑,下巴全是胡渣子,背着一筐菜,从菜地走回镇上。
这便是林晓峰。
如果是一年前的那些人看到他,恐怕都不敢相信,这是曾经在阴阳界饱有盛名的林晓峰,抓妖局的林指挥。
因为他看起来,就是一个真正的农民。
林晓峰脸上带着笑容,路上,和人打着招呼。
“王婶,你家狗子昨天在我地里可偷了两颗白菜。”
王婶笑道:“得了你,昨天晚上你小子到我家,和我老王喝酒,他不是已经骂了那臭小子一顿嘛。”
林晓峰笑了起来,继续往前面走了起来:“刘哥,修车呢?”
一个摩托车旁的中年汉子抬头看到林晓峰,说:“小林啊,我这车让邹贵那家伙搞炸胎了。”
林晓峰笑道:“老邹那家伙骑摩托,净往沟里窜,也就你心大,还借车给老邹。”
刘哥擦了擦鼻子,笑道:“行了,赶紧回家去吧,对了,过几天我过生日,到我家来喝酒啊。”
“得嘞。”
林晓峰轻车熟路的和路上每个人打着招呼。
镇上人不多,林晓峰基本上已经全部熟悉。
镇上的人也颇为喜欢这对刚搬来的人。
原因无他,镇上的人老实巴交,文化程度却低,很多人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这附近也没个学校什么的。
后来静水就开了个学堂,这镇上一共三十多个小孩,全让静水收去教他们读书认字。
当然,能学个多大的知识不敢说,但最起码能认字了。
镇上的人,对静水都颇感激,隔三差五给他们家送菜。
林晓峰回到家时,看到静水已经回来。
静水穿得也颇为朴素,她看林晓峰回来,走上来接下他背后背篓中的菜:“我先做菜去。”
“恩。”
林晓峰拿了瓶酒,抓了把花生,坐在电视前,打开电视看了起来。
他喝着酒,磕着花生,舒服得很。
这一年来,他都是过着这样的生活,每天虽然简简单单,却也平静安逸。
至于一年前的那些记忆,林晓峰已经选择性的不去回忆,就当以前的一切,都是一场噩梦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