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末说道,“因为我是人族。”
林庸不知道该说什么。
是的,虽然海族对在海里生活的人族没有多大敌意,也不会奴役,但是涉及血脉,海族还是不愿意和人族通婚。
岳末说话了,“一下子,又蹉跎了两年。
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想带着落落走,但是她舍不得她的父母。
我自己没有家了,我不能让落落也成为没有家的人。”
林庸说话了,“如果你实力足够强,她的父亲肯定就不会在乎这点了。”
岳末点了点头,“没有用,我不过元婴期,他父亲已经是海将境界。”
海将相当于人类合体期的高手。
林庸说话了,“总会想到办法的。
别着急。”
岳末点了点头,“其实我已经很满足了,能看到她,每天能够和她说话,陪伴着她,非常开心。
真的很开心。”
林庸知道,像是岳末这样的人,最容易把情感注入身边的一个人身上。
他们身边的人太少,他们能拥有的太少,就分外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
如果自己是岳末,处于岳末的位置上,自己都不知道,有没有勇气,在空间通道打开的时候,因为感受到那个女孩子的一缕神魂而跳下去。
去往一个未知,全然陌生的世界,什么都要重新开始。
真不知道会怎么样。
林庸是敬佩岳末的。
两人喝完了酒,吃完了菜,就准备离开了。
林庸看着岳末走向他的杂货铺子。
背影是那么落寞。
林庸出了堆花城,去往了自己的田地。
不过半天的时间,很多墨玉灵藻就长出来不少。
林庸看《墨玉灵藻种植法》上面写的,三年后,很多墨玉灵藻会长到十五米长。
真的是非常巨大。
收获了墨玉灵藻,以后灵食又多了一样。
取出琼浆玉液,滴出一滴滴的,蘸在墨玉灵藻的根部。
做这个事情真的是费力。
但是,隔几天就必须做。
林庸开始探索这一片海域了。
有巨大的鱼游来游去。
还有巨大的蚌壳,可以从张开的蚌壳口里,看到椰子大小的珍珠。
还有一些珊瑚,漂亮的热带鱼。
游来游去。
还有石花菜,海藻,裙带菜,很多海生的植物。
林庸现在是没有办法做饭的。
毕竟有海水。
想了想,林庸决定了去堆花城租一个房子,每天过去做一顿饭吃吃。
虽然林庸早就辟谷了,但是,口腹之欲还是不能断的。
就在林庸在海底行走的时候,突然看到前面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海族聚集点。
这个聚集点太小了。
大约就是一个村子大小。
林庸准备进去看看,打个招呼,看看有没有什么好东西,淘一淘。
谁想,走进了这个聚集点,就发现,这里一片死寂不说,没有海族出入,而且,还透过透明的玻璃罩子看到了尸体,鲜血。
林庸迅速进入。
一看之下,怒火中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