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欢!!!”
林妙诗表面很冷静,甚至还露出了温柔的笑容,但内心已经爆炸了。
沈欢欲哭无泪,这个世界上还有比拥有一个不讲理的媳妇,还要更痛苦的事情吗?
不过转念一想,他倒是挺开心的,吃醋就代表喜欢自己在意自己,越爱一个人智商也就越低,因为一个小女孩的话吃醋吃成这样,那也是一种爱到极点的表现啊。
经过这场小风波后,接下来的情况都挺不错,午饭是在公园内部吃的。
饭菜贵沈欢可以忍,只要物有所值就成,但傻贵不能忍了。
考虑到今天是出来开心的,沈欢也没过于计较,是在小心眼的在内心将这家黑心店给诅咒了一遍。
晚饭是在江明的大饭店里吃的,众人玩了一天都累了,吃些好的补补挺正常。
晚唐著名诗人,李商隐曾经说过,相聚时难别亦难。
无论平时怎么搞怪,景思妍等人在心里还是很尊重沈欢的,只有学过中医的人,才知道中医有多么难学。
光看医科生的抱怨就知道了,身为冷门科目的中医只有更惨,没有最惨。
沈欢,一个刚刚二十岁的年轻人,身上所背负的东西远远要比她们大得多,也正是因为他的感染。
“讲师,其实我们这次来,不仅仅是代表全班同学来祝福你,还要把一封信交给你。”陈雨婷说着从手提袋子里,拿出了一个信封,在这个网络极度达的年代,连邮件都没多少人写了,更何况是纸质的信,
沈君兰应该是知道什么,很是沧桑的叹了口气,没有说话。
带着疑惑,沈欢拆开了这封信,信纸条总共有六张,第一章是由陈雨婷代表全班同学写的感谢信,剩下几张却是密密麻麻的留言,每一句话后面都有一个红色指印。
“我誓,毕业后,无论就业如何艰难,工资待遇如何,都将义无反顾的投身到中医行业当中,我为自己身为一名中医学生而感到骄傲!”
基本上都是这个格式,最后一页,写的全都是讲师,回来吧!
字体、大小、颜色都不相同,但给沈欢的震撼却是一样。
沈欢是第一次当老师,教育的还是与自己同龄的学生,但他现在觉得,若是一个老师,能够带出一个这样的班级,恐怕这辈子都不会再有遗憾了吧。
“呼”沈欢深吸了口气,眼眶有些泛红。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他看着陈雨婷三人,认真道:“告诉同学们,我会回去,一定!”
“看来你这些学生的面子可比我大多了。”沈君兰说着握住了沈欢的手,“只要我还是院长,华大随时都欢迎你回来!”
传言中女人这种生物很是小心眼,但这句话放在林妙诗身上并不适用,因为她是气来得快,消得也快,此时和沈欢十指相扣她,没有一丁点的生气,有的只是关心。
沈欢看了眼已经在怀里睡着的果果,良久之后,出声道:“我要回燕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