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新房本应该是个令人高兴的事,可严小夏现在就像是吃了死苍蝇一般,堵的满心的恶心。
待英慕华采购回来,严小夏随意的看了看,就央着他送她回客栈。
英慕华虽然不解,不过也没多说什么,将东西放下,叮嘱了帮忙的工人几声,就带着严小夏回了客栈。
歇息的时候,严小夏忍不住戳了戳英慕华:“那房子……能退不?”
其实她心里清楚,这话问的完全是废话。
看着英慕华摇头,她又忍不住建议:“不如我们把房子卖了,到城里来住吧。”
英慕华这才觉察出严小夏是认真的,他不解的挑挑眉,摇头道:“你明知道我们买不起城里的房子……”
“不用买,典房住。”严小夏立即热切的建议,叽里呱啦的把自己理解的典房住的好处讲了一堆。
英慕华搞不明白严小夏到底在想什么,之前是非要买房子,现在买了房子了,她又要去典房子住,这书上说女人善变果不其然。不过他可不打算陪着严小夏发疯,便慢悠悠的说:“典屋也需要银两,我们没有那么多了……”
还不等他话说完,严小夏从枕头下掏出所生不多的首饰,一股脑的塞给英慕华:“把这些东西都当了吧,钱不是问题!”
英慕华的脸立刻就拉了下来:“你想做什么?”
严小夏马上意识到自己又刺伤了面前那男人的自尊心,急忙亡羊补牢道:“我,我是为了我们……”
“不要想东想西的了,再过三日我们便搬回家了,你将东西收好!”英慕华冷冷的推回严小夏手中的东西。
“可是……”
“我觉得那个地方蛮好,没必要非住城里。”
严小夏傻了眼,没想到英慕华的态度那么坚决,她搞不懂,那个地方到底有什么好。
不过严小夏有个特点,那就是识时务,说的好听点是随遇而安,说的难听点就是得过且过。
郁闷了大半夜,她最终也想开了,权当那房子是城郊别墅了,21世纪的人们不都是在城郊或者哪里的买便宜的房子,大肆装修一番,然后再买辆车代步么?两样的花销加起来,也比在城中心买房子花的少,日子还过的舒坦。
第二天英慕华要离开的时候,严小夏再一次坚定的将首饰塞给了英慕华:“这些东西我不稀罕,我只希望自己能过的舒坦。我要我们的家满满当当的,有最漂亮的床,最温暖的被褥,最舒服的浴缸……呃不,浴桶?……总之,既然我们将在那里住下去,我希望那里看上去要有个家的样子。”
本来要推开严小夏的手变得犹豫了,严小夏趁此机会塞给他一个甜枣:“我总是觉得,戴上我的男人给我买的首饰才是最幸福的。”
这样说话会不会显得她很不庄重?严小夏不知道。她只知道说完这句话后,她自己抑制不住的脸红了。不过效果是显著的,令人满意的,英慕华慢慢收回了拒绝的手。
“娘子说的是……”他低语,将严小夏那些小家当塞进自己怀里,然后抬起头,深深的看了严小夏一眼,“不过——那里,塞的再满,也不能谓之家,有你,有我,才是家。”
严小夏的心一下子就飘的不知道东南西北了,这个男人说的这句话,有情话的嫌疑,也有承诺的份量,倒让她不知所措起来。
红着脸将英慕华送出门后,她终于对着空气傻笑出声,对于那个家也有了强烈的期待,他与她的家,两个人的家,严小夏终于有了一种新婚甜蜜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