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就是问问。”简十三有点不愿意承认自己记性不好。
“哦,”游牧把脸扭向大海的方向,说道,“是老冉主动找上咱俩的,说是他开了个工作室,正在招募人才。看咱俩有做任务的潜质,我智商高,你体力好,属于珠联璧合。那时候咱俩也没啥事干,就同意了。”
简十三将报纸扔在桌子上,翻着白眼道:“啥?你智商高,我体力好?老子智商也很高的好吗?”
游牧嘿嘿笑着:“那你是和别人比,和我比你智商不占优势,这一点你得面对现实。”
简十三抓起报纸在游牧头上抽了一下:“老子就是不承认,你能怎么样。”
话虽这么说,简十三却知道,游牧的确是个高智商的电脑天才。他要是想做黑客,世界上最坚固的防火墙对他来说都是小菜一碟。经过他改造的自己的那块智能手表,用他的原话来说,“除了生孩子什么都会了”。
可惜这个高智商的家伙胸无大志,每天只惦记着玩游戏,而且智商这么高的电脑高手居然是个游戏菜比,以为他是个王者,其实就是个青铜。
简十三又问道:”那咱俩当初和老冉签合同了吗?这老小子不会看咱俩天真无邪就坑咱俩的辛苦钱吧?“
游牧做了一会儿思想者状,这才说道:“签是签了,放哪儿我还真有点记不住了。你上我电脑桌里看看?”
简十三可不想接近游牧的电脑桌。平日他有需要的话都是用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游牧的电脑桌那一区域都是被游牧划做“活动禁区”的,说是他的电脑经过精密的改装,价值不菲,谁碰谁粘包。
“算了,以后再说吧。”简十三挥了挥手。既然游牧说签了,那肯定就是签了,而且以游牧这八核八线的大脑都忘了合同放哪儿了,自己记不住也是很正常的。
游牧见简十三不再追问,悄悄咪咪地起身继续回客厅玩游戏去了。
在没有委托案的日子里,简十三的生活过得很平静。除了每天早晨必备的健身,他做做饭,做做家务,看看书,逛逛超市,基本上和一个衣食无忧的家庭主妇差不多。
除了有时他也去海边看看别人钓海鱼,或者去公园看看老大爷下象棋,小日子过得十分安逸,透着一种浪费时间的罪恶感。
这期间,唯一给简十三的生活带来波澜的,是他收到了丝丝的来信。
丝丝的信写在一张一看就特别像古董的纸张上,纸张有些粗糙还有些泛黄,上面是用黑墨水钢笔写得有些歪歪斜斜的英文。
原来丝丝是给简十三报告好消息来的。在她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软磨硬泡之下,莫顿终于同意了让她到开罗去读中学。尽管丝丝从来没进过学校接受正规的教育,但在她的博士哥哥的熏陶下,丝丝有了还算扎实的文化功底,通过了开罗一所高中的入学考试。
丝丝高兴地写道,她已经打算好了,她大学要考到中国去,她查过了,北京离威海不远,这样她就可以经常跑过去看简十三了。
简十三看完信的第一感受是出了一脖子白毛汗。这丝丝的年龄刚够上高中啊,这还是个小妹妹啊。幸亏自己在黑金字塔里没起过什么非分之想,要不然这可是太罪过了。
他扯出一张纸给丝丝回信,说让她好好学习,有什么不会的可以去开罗大学请教印乐生教授,还有一位耐莉教授也可以请教,只说是简十三在沙漠绿洲结识的朋友就可以了。
还说随时欢迎她考到中国来,清华北大都是不错的大学,不过她最好先学习一下汉语,这样以后交流起来也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