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兰被他用摄魂术控制了,这女人反抗的厉害,李君逢当时没没有多余时间一点点侵蚀她的心神,种下烙印。直接便将其心智封锁,化作提线傀儡。
这过程简单粗暴,一不小心就可能摧毁其神智,变成真正的白痴。
不过对李君逢而言,却并不太在意。
这女人平日里也并非心慈手软之辈,杀人无算,被誉为女魔头。即使是千刀万剐,也罪有应得。
“呵。”李君逢摇了摇头,他也绝算不上什么好人,没道理站在道德的至高处评价别人。
偶尔行侠仗义,也不过率性而为,一切由心。
在江湖中,收他牵连而死的人,也不知会有多少。
他之所以能够审判,甚至支配公孙兰,无外乎是比公孙兰更加高超的武力罢了。
绝对的武力,便能主宰一切。
又过了半个时辰,已经到了正午时间,李君逢走出房间,准备去旁边的青云居吃午饭。
在这方面,他并不会亏待自己。
他刚走到大厅,便也看见了一个人迎面而来,一个四条眉毛的人。
陆小凤!
只是一眼,李君逢便确定了眼前这人的身份。
世上或许有千万种人,而陆小凤便是那种看了一眼,就很难忘记的人。
他的眉毛很浓,睫毛很长,嘴上留着两撇小胡子,修剪的整整齐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样。
他或许并不是完美的,但加起来却给人很好看。很英俊的感觉。
陆小凤的手里拿着一坛酒,还拿着一个酒杯,一边走,一边喝酒。
他也看到了李君逢,也看到了李君逢身后的公孙兰,微微露出惊讶之色,毕竟这两人相貌都是最上乘的。
李君逢面带微笑,走了过去,竟从陆小凤的手里拿过酒坛,仰着头咕噜咕噜的灌了小半壶。
身上的外伤早就好了,这样的小酌对他并无大碍,他一抹嘴唇,回味道:“果然好酒。”
陆小凤喝得酒,自然是天下少有的美酒。
陆小凤奇道:“可这是我的酒。”
李君逢哈哈笑道:“江湖中人,本就该不拘小节,一壶酒算不得什么,无须在意,无须在意。”
陆小凤眼中放着光,仔仔细细的打量着李君逢,嘴角掀起笑意道:“看样子你这人不管是脸皮,还是酒量,都不算差。”
李君逢笑道:“这你可看错了,我脸皮薄得很,和女孩子一说话就要脸红。”
陆小凤瞥了瞥一旁的公孙兰:“看样子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阁下这样“脸皮薄”的。”
李君逢却摇了摇头,摸了摸自己的脸道:“脸皮薄不薄倒是没什么,长得好看才是关键。比如我,长得就很好看。”
陆小凤一愣,随即抱了抱拳头道:“听君一席话,胜我十年书。难怪我如此受女孩子欢迎,原来是这个原因。”
坐在一旁的朱停摸了摸自己圆滚滚的肚子,又摸了摸自己胖胖的脸蛋,最后旋即一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