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知道路易也快要到极限了,无论是躯体,精神还是财政上的压力,对荷兰的战争开启的太快,与对佛兰德尔的战争连接的过于紧密,但路易在看过有关于荷兰的情报后就意识到,如果他想到得到荷兰,就还有这么一个机会了——荷兰看似强大,内部却已经腐朽不堪,推崇奥兰治,也就是君主制度的橙带党与坚持议会制度的共和党人相持不下,甚至不惜以国家与人民做赌注,而他夺取佛兰德尔的行为已经惊醒了很多人,若是奥兰治的后人,威廉三世与荷兰首相约翰.德.维特升起了警惕心,从而在法兰西的威胁下相互妥协与联合,事情就要变得可笑起来了。
为了能够将这场战阵催化成法兰西的胜利,路易十四可以说是已经押上了最后一枚筹码——他不但向王太后,王弟与蒙庞西埃女公爵借贷,也向国内的诸侯与商人借贷,甚至提高了关税与军役税,最后一种税赋是直接针对平民的,如果有可能,路易并不想走到这一步,而后就是各种秘密契约,只有少数人知道,路易甚至抵押了枫丹白露宫——这个消息若是传出去,必然举国震荡,甚至影响到战争的进程……后果不堪设想,但世界上没有那种秘密是可以永远维持下去的,除非这个秘密无关紧要,这也是为什么路易必须尽快夺取荷兰的缘故。
幸而他麾下的孔代亲王,蒂雷纳子爵,卢森堡公爵等将领也相当支持国王的想法,他们也认为,放弃那些小城和态度暧昧的地区(如泽兰),暂时不设驻军,将主要军力全都集中在以阿姆斯特丹为首的格罗宁根、弗里斯兰、乌得勒支与南北荷兰五省才能获得最后的胜利——就像猎人捕猎一头巨熊那样,过多地将力气耗费在巨熊厚重的毛皮或是粗壮但不致命的躯体上根本就是一个愚蠢的错误,唯有直接将子弹或是匕首刺入巨熊的咽喉或是心脏才能够一举解决所有的后患。
阿姆斯特丹就是荷兰的心脏,这是荷兰的最后一战,也可以说是路易十四对外的第一战或是最后一战——那些没有料想到法国军队会如此迅烈凶猛,荷兰的内部竟然会相互倾轧到这个地步的国家,正在匆忙地招募士兵,聚拢军队,他们和路易十四都在争取时间,如果路易十四没能在其他国家插手这场战争之前得到阿姆斯特丹,那么他们就会悍然举兵,逼迫路易十四让出之前获得的所有胜利果实,至少也是一大部分;若是路易抢先一步,成为荷兰之主的话,那么他们再想要介入就要以另外一种温和的方式来了……他们能够从路易这里得到的东西,也要看路易是不是愿意给。
路易今天甚至不敢向本国的商人继续借贷,今天来的商人不是英国人,就是意大利人,或是荷兰人,而国王向他们借取的最后一笔贷款,也是用在最后一战上的——商人们取走了厚厚一叠的债券,送来的是真金白银,这些英镑、荷兰盾与弗罗林,被装在箱子里,抵达纳尔登城的时候,拉拽马车的夏尔马的蹄子都在不断地颤抖——这种四蹄粗壮的马匹从来就是运货的一把好手,但它们也大概没有拉过这样“贵重”的货物。
这些箱子被国王的税务官检验过后,直接被送往纳尔登前方的一座小城,这座小城在阿姆斯特丹的下方,叫做默伊登,说起来也有趣,默伊登既不是被攻打下来的,也不是主动开城奉上钥匙的,而是几个士兵,连同他们的士官在探查战场情况后迷了路,看到城墙和门就走上去问路,结果他们等待了几分钟后,城门打开,市长捧着钥匙走出来了,原来他们以为法国人已经打过来了,作为一座小城,他们看看还不足百人的雇佣军,觉得还是不要麻烦彼此了——士官也被下了一跳,不过他是凡尔赛人,负责教导他们的军官有提到过这样的事情应该如何处理,于是士官马上派出了一个士兵去报信,这个士兵在半路上就遇到了沃邦上尉,虽然只是一座小城,沃邦却丝毫没有放松警惕,他一边让那个士兵继续去给蒂雷纳子爵报信,一边带着他的连队,大约三百人左右,进入了默伊登。
他们到的不可谓不快,不及时,因为默伊登的人已经发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他们正策划着在宴席上杀了这几个愚蠢到在敌人的领地上迷路的傻瓜呢——沃邦的到来打破了他们的幻想,他们立刻就重新变得温顺起来了——不过他们还想设法迷惑住沃邦上尉,但这位塞巴蒂斯安上尉有着一颗钢铁般的心脏,能够让它动摇的只有国王与战争,等蒂雷纳子爵的使者连夜骑马赶到,才知道沃邦掌握住了城市里的几个重要人物,并让他们写信给距离他们不远的镜像城市,维斯普的市长和议员们,要求他们也如默伊登一般向法国国王投降。
这里就要提到纳尔登与阿姆斯特丹之间的地形了,在纳尔登与阿姆斯特丹之间,是一片如同女人腰肢一般的狭窄地带,而维斯普与默伊登就恰好在腰胯两侧,他们之间的平原地带恰好可以满足路易的驻兵要求——当然,就算路易十四没有将军力全都投注在阿姆斯特丹一战上(实在是没有那么大的战场),这里的士兵也达到了三万人之巨,这个数量的士兵可不是如纳尔登这样的小城可以接纳得了的,因为一个误会而投降的默伊登,还有被它陷害了的维斯普,正好与纳尔登形成了一个拉长的三角形,三个城市正好可以满足国王的军队所需。
而这个三角形里的士兵们,正如同国王之剑,指向了只有十法里之遥的阿姆斯特丹。
————
路易十四难得地在睡前服用了巫师的药水,保证自己能够得到一个安静无梦的夜晚,醒来的时候,他精神奕奕,目光明亮,今天他没有穿着接见商人时的华服,而是选择了一套虽然也是皇室蓝色,但样式与他钦定的军装十分相似的外套,只是他的帽子上缀着可能是有史以来最长的一根鸵鸟羽毛,它不但长,而且蓬松,待在国王头顶就像是国王拖带了一条闪光的云雾。
沃邦上尉依照“传统”,为国王建造了一座高台,高台上架设着巨大的白色帐篷,垂挂着太阳王与法兰西的旗帜,国王的士兵整齐地排列在高台之下,在看到一个人被大臣与将领们簇拥着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时候,他们顿时爆发出一阵响亮的高呼!
国王只做了一个手势,他们就安静了下来,这样的威势不由得让旁观的商人感到一阵深重的寒意,他们在与卢瓦斯侯爵讨价还价的时候,别说国王的权威,就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了,但现在,他们倒是深切地感受到了这位君主的可怕,只要他一个示意,这些粗鲁的士兵就会扑上来把他们撕成拼凑不起来的碎片——路易十四却根本没有注意到他们:“我的士兵们……”他说。
三万是个相当可怕的数字,就算是有沃邦的高台,单凭路易的喉咙与声带,就算他叫嚷到声嘶力竭,也只有不过百尺的士兵们能够听到他在说些什么,但既然路易敢在战地议员里用女巫,现在他也敢用巫师扩大自己的声音,保证每个人听到他的声音,士兵们感到惊讶,纷纷好奇地转头,当然他们什么都发觉不了,只能认为这是一种奇迹。
“我的士兵们,”路易问道:“你们拿到你们的面包了吗?”
没想到国王最先抛出的竟然会是这样一个问题,士兵们在错愕之余也不禁露出了微笑:“拿到了!”他们喊道,那是最好的白面包,加了糖和盐。
“肉呢?”
“拿到了。”
“葡萄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