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回到家,在饭桌上,父母谈论起今天的一些事情,晚餐快要结束的时候,老马带着一种不太相信的语气说道:“红星今停止营业一天,这事奇怪,今天并不是红星例行盘点的日子啊,难不成真让小骏给说中了。”
马华骏心里暗暗好笑,脸上装出得意地笑道:“当然,我的乌鸦嘴一向很灵。”
母亲半是亲昵,半是怒斥道:“小骏乱说话,这怎么能说是乌鸦嘴,应该叫‘心想事成’,这么大个孩子了,连怎么说话都不懂,亏你还是小区公认的神童呢。如果真是李胖子的红星出了事,那也是他该,这肥猪,平常可没少做让人难受的缺德事。”
老马夹起一片五花肉,咀嚼了两下,咽下去,说道:“应该是巧合,不过托小骏的福,我们家的气运一直以来都很顺,小骏比一般的孩子聪明得多,这是好事,我高兴,小骏捡了个人参,就卖了几百万,现在捡回来的笨笨,似乎也是了不得的东西,我心悬啊,常听人说,人的运气是有限的,就像存折一样,取多了,以后就没有了,我怕而且,有句话,天妒英才,小骏,以后你把运气收敛一些,就算见了好东西也不能捡,明白没有?”
马华骏听得惊讶无比,他还是第一次听说,运气这玩意居然也有用完一说,不过,他明白,父亲是为了自己好,点了点头,问道:“如果地上有个皮箱,里面有一百万,应该不应该捡?”
母亲本想说:捡,不捡那不是笨蛋吗?但是一想到老马刚才说的话,万一是真的,那岂不是害了自己的儿子,于是便没有说话。
老马淡淡地说道:“不捡,就算一千万在你面前也别捡,你是天才,可能不信神神鬼鬼这些东西,,我年轻的时候也不信,但现在,我宁信其有,不信其无,我们家的钱已经足够了,你老爸我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唯一的愿望,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你明白了吗?”
马华骏本来也不信鬼神这种玄幻的玩意,但是,现在他重生了,还拥有了神奇的晶绿洞天,由不得他不信。既然鬼神有了,天道,运气这些玩意,多半也会存在,他点头,应承道:“嗯,知道了,以后有什么比较好的事情,我尽量避开。”
这是一种非常消极的处世态度,但在老马看来却是理所当然,他只有高中文化,见识也不算多,在前一世里,光供马华骏读大学家庭就已经很辛苦了,而这一世,在马华骏的帮助下,拥有了自己的事业,但本质没有变,说句不好听的,就是市井小民,没有什么大愿望,有点闲钱,安逸过上一世,便满足了。
见到儿子很认真地答应,老马放下心来,随后,一家人其乐融融地享用晚餐。
深夜,马华骏从晶绿洞天中游到红星商场下方,看到石质的骷髅依然还在那里,知道这玩意让李胖子一天没有营业,心中得意,呵呵笑了几声,游回自己的房间里,安心睡觉。
第二天,天气晴朗,马华骏更加开心地背起书包上学,小梦洁看出他心情很好,连着追问他发生了什么好事,少年笑而不答,惹得少女一阵阵娇嗔。
李胖子在七点钟左右就来到了红星商场,挂起‘暂停营业’的牌子,一直等,快十点钟时候,小凌才带着一个年轻人姗姗来迟。
李胖子埋怨道:“小凌,你怎么现在才来,你是我们商场的保安,应该明白,两个小时,就是几十万上下,要有点员工的自觉性啊。”
“老板,我们这不是赶来了吗?”小凌拍掉头发上的水滴:“真是见鬼了,市郊那一片,大太阳天的,这里却在下雨,哦,对了,老板,这就是我帮你找来的和尚,他很有驱鬼捉妖的经验,老手。”
李胖子打量了一下法江,是个身穿西装的年轻人,身高一米七出头,留着板寸,眼睛极有神采,相貌倒是平平,但整个人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白的气质在内。是个出色的年轻人,但却不是个和尚。
“小凌,你不是说你朋友是个和尚吗?”李胖子倒是不怒自威:“那有和尚留着头发,穿着西装的?你就是想骗我的钱,也要找个专业点的人过来,你说说,这算什么事。”
李胖子却没有注意到一点,小凌和法江两人同时前来,前者身上被雨水沫满了身,但后者身上一滴水珠也没有。
小凌急忙道:“老板,没错,他本来就是个和尚,但是最近准备娶老婆,所以还俗了,放心吧,他的功夫没有拉下,反而比以前更厉害。”
李胖子听得怒极大笑:“和尚娶老婆,还俗,小凌,你当我是白痴吗?从现在起,你被开除了,那一千元钱就当作你这个月的工资,滚,快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