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谣,早知道今天沈墨宸要来,我就应该要换一条漂亮的裙子。”穿着工装的同事陈丽丽,拉着乐谣苦恼的道。
陈丽丽今年29岁,已经属于大龄剩女的阶段,相亲无数次,见到男人就想想他是自己未来生活的另外一半,这会有像沈墨宸这样含金量高基因又好的男人出现,真是恨不得一头栽进去。
恨嫁女人的啊。
乐谣摇了摇头,一本正经的劝解道,“丽丽,缘分的事情不是一条裙子就可以搞定的。花越好看,就越有毒,就像鸦片。同理,男人越是好看,越是薄情;越是有钱,就越是寡义。”
陈丽丽站在乐谣的对面,呵呵傻笑,死命冲她点头然后眨眼睛,乐谣略表欣慰,陈丽丽点头认同,到底还是能听进去她说的话。继续道,“所以,丽丽,你一定要知道,男人衣冠楚楚的外表下,掩藏的一定是禽兽不如的心。别太想多了,有些男人啊……”
她的话还没说话,陈丽丽对她眨眼睛的频率却不断增多,眼皮就像抽风一样,乐谣问,“丽丽,你这是眼皮跳吗?左眼跳财,右眼跳灾,你这两个眼皮一直跳,是什么意思,我等会上度娘给查一下……”
陈丽丽如抽风一样的眼皮眨动停止,想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出来,泄气且同情的看着乐谣,一系列的表情夸张又搞笑。
乐谣不明所以,这又是什么情况?
只是她的话还没问开口,突然之间身后传来了冷冽且略带讥讽的声音,“你还不如先百度一下,男人衣冠楚楚的外表下,掩藏的是一颗什么样禽兽不如的心?”
乐谣立刻就呆滞了,这声音怎么这熟悉,这说话的风格怎么这么熟悉?
转头一看,一道修长的男人身影挺拔伫立在她身后,男人穿着白色衬衫,窄版的西裤因为过分修长的双腿而略成九分,戴腕表的手缓缓插进西裤口袋,动作优雅内敛,完美的五官特别好看,只是唇角那一抹戏谑又森冷的笑容破坏所有的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