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女孩儿喜欢,对许多年轻人来说,可能都会暗自窃喜,欲拒还迎,甚至不排除会不会做一些出格的事情。
不过易云是个有原则的人,他既然做出了选择,就不会在作风生弄的不清不楚。
傍晚回到家,他看到于海棠竟然来了。
她穿着一件淡蓝色的毛衣,梳着两条辫子,正在灶台前忙前忙后,俨然一个贤惠的小媳妇儿。
老太太坐在台阶上,一脸欢喜的看着她,看起来很是满意。
“海棠你怎么来了?不是说要去书店吗?”
“书已经买了,顺便过来看看奶奶。”
易云过去帮忙,于海棠则把他推开,按到凳子上。并给他打来热水,让他洗手准备吃饭。
“我的手艺最近进步很大,虽然比不上你,不过也绝对拿得出手,你就等着吃吧。”
于海棠大方的笑着。
毛衣掩盖不住她的曲线,素颜影响不了她的颜值。
或许是跟易云待在一起久了的缘故,气质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颦一笑都很有味道。
天有些凉了,在外面做饭,风吹的还有些冷。
灶台正用着,易云则去找来一个小炉子,生上火。
上面放上一口小锅,开始煮奶茶。
奶茶,是从草原传过来的,很暖身子。
制作方法倒是也不复杂,只需要往锅里加入少量清水,然后放入白糖和红茶,炒成琥珀色,然后倒入牛奶小火烧热即可。
当然了,这种做法也并不正宗,只是比较方便,而且味道也比较醇厚。有喜欢喝淡一些的,也会用清水去煮,最后加入少量牛奶调香。
有些人可能喝不惯,但易云还挺喜欢这个味道。
待煮好后,他找来茶碗,盛好了先给奶奶端过去,然后又递给于海棠。
“尝尝吧,暖暖身子。”
俩人还没有明确确定关系,但双方心里都有数。都是直来直去的性子,倒是没必要再故作矜持。
她很自然的接过来,俨然已经把彼此当成了一家人。
于海棠喝了几口奶茶,暖流涌入身体,驱散了几分寒意。
“多喝点,锅里还有好多,一会儿回去给叔叔阿姨也带一些。”
“挺香的,这是云哥你发明的吗?”于海棠眼睛一亮,吹着热气又多喝了几口。
“不是,这叫奶茶,是草原上传来的,咱们这儿喝这个的少,喜欢吗?”
“嗯。”于海棠点了点头。
于海棠显然很喜欢喝这口,易云倒是有些奇怪,为什么女孩子都那么喜欢喝奶茶。
现在是没有流传开来,也没有那个条件。
可在后世,这玩意儿可是火遍了大街小巷,也研制出许多种口味。甚至还冒出秋天第一杯奶茶的流行趋势,还有人喜欢用超大杯装慢慢的料去吃。
易云不排斥奶茶,但要说多喜欢,还真没有。
可能这东西,就是对女孩子有一种特殊的吸引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