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叫你疯子啊?”于冰好奇。
“我叫谢长风,风疯同音啊。”谢长风笑着解释:“再一个,我这人吧,有时候神神叼叼的,但碍着一些东西,又不好说清楚,别人听了,就觉得我疯疯癫癫的。”
“原来是这样啊。”于冰笑着点头:“那是他们有眼不识高人。”
“嗯。”谢长风认同:“我确实还蛮高的。”
于冰又给逗笑了。
进了酒楼,叫了酒菜,边吃边聊。
于冰最初是从黄一鸣嘴里知道谢长风的一些事迹,后来救汤姆,谢长风确实非常神,但随后她回了大马,这是第二次见,对谢长风就缺乏一个直观的了解。
而今夜这场酒,一路聊下来,她就惊讶的发现,谢长风并不她映象中的那种高人。
谢长风的眼光,识见,谈吐,全都让她欣赏,有些见识看法,甚至让她有茅塞顿开的感觉。
她哪里知道,谢长风的高人是装的,而他的见识,却是重生一世的积累,而且他的前世,同样是一个亿万富翁,虽然不能跟于家去比,但同样可以算得上一个商场大鳄,所见所识,自然不会太差。
再加上重生一世十七年的信息差,眼光识见,自然就显得比于冰还要高明透澈。
于冰不知道这些,她只觉得,这一次的聊天,谢长风完全刷新了她的认知。
“这个人,是真正的高人,而不是那种只会点儿术法的老古董。”
有了这个认知,她对谢长风更加钦佩,也更放下腰段结交,然后,谢长风还很帅,这也天然的让她亲近喜欢。
说男人好色,其实女人色起来,真的没男人什么事。
后世那些小鲜肉,随便扮个僵尸脸就能几千万几亿的挣,钱哪来的,还不是女人送的。
几重因素加起来,于冰竟就多喝了两杯,有几分醉意了。
吃了饭,出了酒楼,于冰兴致未减,见不远处夜总会的霓虹灯闪亮,她趁着酒兴道:“疯子,我们去蹦迪吧。”
“好啊。”
这样的美人相邀,谢长风自然是欣然从命。
这边夜总会有意思,男的入场卷两块,女的不要钱。
谢长风就跟于冰笑:“于姐这样的美人,其实老板应该倒找你五块。”
“对。”于冰平时高贵矜持,这会儿酒兴上来了,也有点儿神采飞扬:“呆会出来的时候,问他们要。”
她咯咯笑着,进了舞厅,身姿一扭,对谢长风笑道:“疯子,来。”
她穿的是紫色长裙,这样的裙子,出来吃饭很合适,蹦迪就不太合适了。
然而美人就是美人,明明裙子与这个气氛不配,可她这么一扭,那股子活力四射的激情竟然就喷薄而出,让人一下子就燃烧起来。
至于裙子搭不搭,谁还在乎。
谢长风眼光大亮,一个滑步进场,对着扭了起来。
而他的舞姿,同样叫于冰眼光大亮,心底那蓬火,更是熊熊燃烧起来。
“他和我认识的所有高人都不同,他是一个真正的奇人。”
这一刻,于冰心中,再一次刷新了对谢长风的认知。
这人确实很高明,但又不是高高在上,也绝不古板,反而即幽默,又活泼。
简直完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