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这天,皇子以蟒袍、补服为吉服,先去皇太后、皇帝、皇后处依次
行礼;如果是妃嫔所出,还要再给亲生母亲行礼。同时,内务府大臣率属官
20员、护军40名至福晋家奉迎。福晋入宫后至皇与皇子行合卺礼。命
妇唱“交祝歌”、进合卺酒。饮毕,诸人皆退。是日皇张幕结彩,设宴
招待福晋父母及亲族,文武二品以上大臣及命妇均须与宴祝贺。
第二天一早,皇子偕福晋依次去叩见太后、皇帝、皇后等,谓之“朝见
礼”。
婚礼后的第9天行“归宁礼”(民间俗称“回门”)。皇子偕福晋至福
晋家拜望福晋父母;福晋家则设宴款待一对新人。一般于午时(中午12点)
以前宴毕,皇子偕福晋还宫。至此,皇子婚礼结束。
4.公主出降
公主是皇帝的女儿。公主出嫁又称“出降”、“下嫁”或“厘降”;额
驸娶公主则称“尚”某公主。因为公主是“金枝玉叶”,地位比其夫(额驸)
要高。
公主婚礼主要由指婚、纳彩、出降、合卺、归宁等礼仪组成。
指婚之日,宗人府管理大臣将所选额驸带至乾清门东阶下,宣旨:“今
以某公主择配某人。”额驸跪拜接旨。指婚后,额驸家择吉日向皇家行纳采
礼(又称“一九礼”)。届时额驸送彩礼至午门外恭进。据《大清会典事例》
载,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以前,彩礼为“驮一、马八”;后改为“羊九
只”。纳采次日,皇帝于中和殿、保和殿悬彩设宴,款待额驸及其男性族人。
额驸等先至慈宁宫外向太后行礼,再至保和殿向皇帝行礼,然后入宴。席间
演奏吉祥乐曲。宴毕,额驸等还要到皇外向皇后行礼。同日,太后在慈
宁宫宴请额驸族中女眷,皇后率皇贵妃、妃嫔等与宴。
出降前一日,内务府官员率銮仪校抬送公主嫁妆至额驸家,额驸要率族
人于乾清门外行三跪九叩礼迎接。嫁妆送到后,由内务府管领命妇负责陈
设。随同嫁妆送至额驸家的还有一名“试婚格格”(格格,满语小姐之意)。
试婚格格由皇太后或皇后于宫女中选择精明貌美者充当,任务是在公主出降
前先行与额驸同床试婚,以查验额驸有无隐疾和性生活情况等;试婚后即遣
人将查验结果回报宫中。如无异常,公主出降便按期举行;反之,则另议。
试婚格格在公主出降后一般留作额驸的侧室,少数也有做公主女侍的。试婚
之仪是清宫特有的习俗。此举仅限于皇家公主下嫁,其他王公贵族禁行。
公主出降这天,额驸家将准备好的“九九礼”抬至午门恭纳。礼品为鞍
马18匹、甲胄18副、马21匹、驮6匹、宴桌90席、羊81只、乳酒和黄
酒45瓶。受礼后,皇帝、皇太后分别于太和殿和慈宁宫宴请额驸家男女族
人。但从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起,出降日的九九礼及筵宴均被废止。
准备出降的公主身穿吉服;吉时到,先至皇太后、皇帝、皇后前依次行
告别礼;如系妃嫔所出,再向生身妃嫔行礼。然后,公主在命妇引导下升舆
出宫,赴额驸府邸。公主乘舆由内务府校尉抬行。其前有仪仗开道;其后,
送亲福晋、夫人、命妇等乘舆随行;最后是护送的骑马军校。送亲队伍浩浩
荡荡。至额驸府邸后,额驸父礼男宾于外厅,额驸母礼女宾于中堂,公主与
额驸于洞房行合卺礼。礼毕众退。
归宁是婚礼的最后一项仪式。婚后第9日,公主偕额驸入宫拜见太后、
皇帝、皇后等,依次行谢恩礼。其日宫中少不得还要大张筵宴,热闹一番。
(三)清代民间丧葬习俗
民间对死亡的重视不亚于对诞生、成年、婚姻的重视程度。它的重要性
不仅表现在它是人生历程的终结,而且更表现在它是人的信仰意念中新生的
开始。死亡不过是的终结,人的灵魂是永生的,灵魂离开了旧有的,
寻求新的生命载体。这一载体或许是物,或许是新生婴儿,或许是鬼,或许
是天上的精灵,所以,为了使灵魂重获新生,人们对丧葬投注了更隆重的礼
仪,更神圣的祈祷,更奇异的爱。
清代,流行的主要丧葬方式为土葬,因此土葬礼仪习俗更具代表性。
1.丧葬俗制
清代民间丧葬习俗已十分繁缛,并形成了相应的礼节。整个程序包括:候夜、送终、落地、报丧、戴孝、落材、封材、立孝堂、做道场、做七、出殡、安葬、点主等等。各地区又因地而有些差异,但大体内容基本一致。在这里,我们选择较有代表性的浙江杭州地区流行的丧葬习俗做一详细描述①:
①参见《浙江风俗简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89~91页。
(1)候夜
当长辈病情加重时,他的子女都要守在床边,以尽子女最后孝心。这谓之“候夜”。假使某家长辈病重,而无子女守候于身边的,其子女就会被邻里视为不孝子女。
(2)送终
当病人即将咽气时,其家中无论大小,都必须聚集在病人的床前,眼看着病人咽气。当病人一断气,全家大小立刻要嚎啕大哭,同时还要烧一些纸绽、锡箔之类的东西,称做“烧落地纸”。富人家还要烧包袱、雨伞等等,还要请和尚念“开路经”、“往生咒”,边念边给死者换衣服。死者所换衣,要改成明代服饰。除外,家人还要拿三枚铜钱,分别放在死者的两手心和口中,俗称“含口钱”。
(3)落地
当为死者更换好衣服后,马上把尸体从床上移至门板上,俗称“落地”。落地后要将其抬至堂左侧摆好,再在死者脸上盖上一张纸,尸体覆盖被单。尸体旁边要点盏油灯,摆上香碗,碗中烧一大把香。有的地方还供一碗饭,饭上放两只剥了壳的鸡蛋,穴几柱香。死者睡过的席子、稻草,这时都必须拿到村外烧掉。
(4)报丧
人死后,要立刻派人到亲友家报信,有的要送“报丧帖”。报丧人要拿一把伞,到了亲友家,将雨伞头朝下,柄朝上竖在堂前,主人一看,就知道该人是来报丧的,于是,马上给报丧者做些茶点吃,同时,为死者准备“纸火”(即蜡烛香纸一类东西)。
(5)戴孝
死者为长辈的话,其全家大小都要戴孝。孝服分为5种:第1种名为“斩衰”,用最粗的麻布做成,不缝边,以示无饰。一般死父之子女,死夫之妻要穿“斩衰”,服制三年。第2种名为“齐衰”,用粗麻布做成,缝边,一般死妻之夫,死祖父母之孙都穿“齐衰”,服制一年。第3种名为“大功”,也叫“布衰”,用熟麻布制成,较齐衰的布质细,为死者的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姑姊妹等穿戴,服制9个月。第4种名为“小功”,用较细熟麻布制成,为死者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父母、外祖父母、母舅等服之。服制5个月。第5种叫“缌麻”,也叫“麻衰”,布质更细,或兼有丝麻,为高祖父母、族兄弟岳父母等服之,朋友参加吊唁者也可服之,服制3个月。在服制期间,做官的要回家服丧,在家时,禁忌参加宴会,禁忌看戏,禁忌穿红衣,禁忌夫妻同房,否则会被视为不孝。
(6)落材
到了晚上,尸体便要从门板移至棺材内,名曰“落材”,全家人和亲友都要手持燃香相送。
(7)封材
第二天封材。若子女在外地工作,要在封材前赶到。封材时要给死者整容,让亲人见最后一面,全家人和亲友要围着棺材,边转边看。之后,要将亲友送的殉葬物一件件放进棺材,边放边讲是某人所送某物,以告死者。到此,即钉棺材盖,俗称“盖棺死钉”,再在外面糊上棉纸。
(8)立孝堂
将封材后的棺材横着摆放,外挂一白布帘,谓之“孝堂”或“灵堂”。一般人家,放三五天即出殡,有钱人家则要放七七四十九天。每天吃饭时,都要盛饭菜供于棺材前。若有亲友前来祭奠,家人要陪哭,直至出殡。
(9)做道场
立孝堂后,死者家属要请道士超度亡灵。道场上挂满“十殿阎罗”、“三尊大佛”图像。孝子脚穿草鞋,身穿麻布衣,跟着道士跪拜,并不断焚烧锡箔、纸钱。
(10)做七
人死后,7天为“一七”,到49天为“七七”,各地均有做七的仪式,有做“三七”的,有做“五七”的,有做“七七”的。清阎若璩《潜丘劄记》中载道:“今人以初丧四十九日,居于柩侧,谓之七七。”民间认为:此俗可超度亡魂,使之免入地狱。有钱人家请道士来念经做七,烧香烛,化纸钱。没钱人家则到坟上烧纸、拜祭、名叫“烧七”。
(11)出殡
幡幛引路,鸣锣喝道,孝子披麻戴孝,手持灵丧棒扶棺,家属亲友后继。人数可多可少,声势亦可大可小,这要由死者的社会地位、经济条件决定。沿途还有亲友“路祭”,水路有“船祭”。凡送至墓地者,均可分得馒头。
(12)安葬
棺材抬至坟前,八仙们(抬棺人)在得到死者女儿送的红包后,才肯解开绳索,这钱俗称“解索钱”。这时,一家人要围着棺材转三圈,每人手上抓一把土,撒在棺材盖上,谓之“盘丧”。时间一到,把棺材放入墓学x内,由道士一人在坟上念词,谓之“喝丧”。墓学x分为“熟墩”、“生墩”、“石墩”,还有茅坟。
送殡人返回家后,要从门口烧的火堆上跨过,以示除秽驱邪。道士还要到每间房去“赶煞”。
(13)点主
这是最隆重的仪式。在死者牌位前,摆香案,吹奏哀乐,地方有名之士用朱笔在死者牌位上的“王”字点一点,点主后,牌位被人用红布包头送进祠堂,并给点主人酬以重礼。
(14)圆坟
死者葬后三天,其孝子要率全家大小到坟上添土、奠纸、举哀,俗称“圆坟”。之后,要围绕新坟哭绕三匝后归家。
2.苗族丧葬习俗
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和汉族的相比较,既有相融一致的部分,亦有相异
的部分,这里仅以苗族丧葬习俗为例加以说明。
苗族的丧葬仪式由该民族的巫师主持。
老人寿终,苗族视其为“最大的悲恸”,全寨都来帮忙,亲戚朋友都来
吊唁,在老人咽气时,全家人必须围在死者周围哭泣,《清一统志》载:“丧
则环哭尽哀”。接着为死者梳头、洗尸、更衣,把尸体放在堂屋的正中或火
铺边。停柩时间不等,可一天,也可数天。
黔东南一带要把尸体、棺材分别运到墓地后入殓。从江地区要待老人死
后,现砍木材到地学x里镶成棺材,用“丧桥”(像担架似的)将尸体抬到学x
地装入棺内埋葬。儿子、女婿必须送一幅垫尸布作为殉葬物,还有的人家送
几钱纯银。
坟地选择亦很讲究,依汉族堪舆家风水说,请巫师或堪舆家选择定向,
采用顺葬的方式,脚朝前,头在后。
丧葬习俗中以为老人“砍牛”最为隆重。老人死后,要杀牛祭奠。在巫
师做法事后,还要指定一头“鬼牛”,于几年后再杀以祭奠。
除外,据《乾隆志》载,苗族丧俗中还有“鬼堂”,“黑苗,人死殓后,
停于寨旁或至20年,合寨共择一期,百数十棺同葬。每寨公建祖祠名曰鬼
堂。刻男像,。不令女人入见。遇鬼延鬼师于堂,持咒。”
苗族送葬不用铜锣开道,而是吹芦笙开道,送葬。
苗族对夭殇、凶死、产死的丧俗不同于寿终丧俗。凡产死和麻风病亡者
都要采取火葬。夭殇、凶死者的尸体不得入家族坟地,只能在乱坟岗草草埋
掉,未有隆重的葬礼。
3.丧葬习俗中“纸”的文化意义
当我们稍微留意一下中国的丧葬习俗的方方面面,会发现“纸”在整个
丧葬习俗中起着不可忽略的作用。
人死后,要烧落地纸;死者的脸上要盖一纸;前往吊唁的要为死者准备
一份纸火;做七时要烧纸钱;出殡时,有专职撒纸钱者,最多可撒纸钱百余
斤;圆坟时,家人仍要奠纸。
在晋中地区,清末流行的丧葬纸扎,不仅可以表示亡者的年龄,而且也
可作为丧亲之家的标志。亡者谢世后第2日为烧纸日,此时,要把岁纸挂到
大门外一侧,摆设香案、阳寿牌位、祭祀等物品,以此说明亡者的姓名、享
年、生前身份等,同时也昭示了主丧人家的门户地址。假使年岁不足享寿(60
岁)的,其死后不得用岁纸。岁纸的条数越多,说明亡者的年龄越大。按当
地方言,“岁纸”读作“xùzǐ”,即“岁纸”谐音词“续子”,以象征招魂,
繁衍子孙。由此,在当地还形成了一种抱岁纸的习俗,人们将抢到的岁纸用
红纸扎成三角小包,或“手圈”、“戒指”,别在腰间,或佩戴于身;甚至
还为满月婴儿做“满毛圈圈”(将岁纸卷成条状缝在孩子佩戴的“长命锁”
的颈圈上),以期婴儿能够长命百岁。在晋中祁县一带,丧葬岁纸又另有特
色,要用整张粗麻白纸剪条,每一条为一岁,死者寿终为多少岁就剪多少条,
然后再多剪两条以祭天地万灵。这些岁纸要扎成幡状,出殡日,与其它纸扎
一同拿到坟地焚烧①。
在广东,办丧事要用纸、竹等扎成各种物具,像纸屋、纸轿、纸人、纸
牛、纸马等等,统称“冥器”。在这些冥器当中,纸屋占据了重要的不可或
缺的位置。纸屋制做得十分讲究,包括墙院窗户、楼台厅堂、书斋、花圃,
桌椅几案等,有的甚至还包括金银仓库和箱笼橱柜等,其中贮藏着金银纸绽
和经牒。在清代风俗画中就有此类绘画。清光绪年间,上海点石斋发行的《吴
友如画室》中有一幅《冥宅宏开》图。这张画上的纸屋再现的是一座高一丈
四五尺,宽四五丈的纸屋,门前挂有“奉政第”匾额,左右分门房、茶房,
中有大堂、边堂、卧室,室内挂灯结彩,陈设十分华丽,应有尽有,还有如
同真人般的纸人身着真衣,侍立两旁。这纸扎屋或其它纸扎物具要先放在灵
前祭奠,待死者下殓后用火焚烧,以象征死者到了阴间仍然能享受阳世的生
①参见杨文龙、王岩《纸——晋中的一种丧葬纸扎》,载《民俗》1989年第5期。
活。
清代,四川巴渝地区、陕西华县等地流行一种丧葬习俗,名为“路引”。
“路引”是死者赴阴间的通行证,民间认为,只有持路引入地府才能不受阎
王小鬼的阻拦。“路引”是一张木刻印纸,上印有籍贯、姓名、年龄、出生、
住址等等,要由治丧人将死者的情况一一填写清楚,纸上印有这样一段话:
“尊奉佛法僧三宝,愿我佛大慈大悲,兹因大限已到,持此路引前往丰都阎
罗天子殿前报到。伏愿怜悯,大施慈悲,度信士××极乐世界,不胜哀祷之
至!”“路引”上面还盖有3个大印,一个是“阴天子印”,一个是“城隍
印”,一个是地方衙署印。当人死,其家人在烧了“例头钱纸”之后,便把
“路引”填写好,然后焚烧掉,以示死者顺利通过阎王殿。四川丰都为鬼城,
是十殿阎王所在地,因此,该地出售的“路引”价格最贵。人们逢到此地总
要多买几张,以送亲朋好友之长辈。
清末宗月锄的《寓崇杂记》中谈及上海烧楼库丧葬习俗时指出:“架芦
作屋,招亡者之魂以居之,名曰‘库’,……。”这句话一语道破用纸做成
的纸屋、楼库、纸扎等物具完全是为了招亡者之魂,并借火之烟,使亡者之
魂升天,或转世。它不仅保留着火崇拜信仰习俗的遗痕,而且也反映了中国
传统孝道和对繁衍子嗣的刻意追求。
(四)清代宫廷丧葬习俗
1.满族丧葬旧俗及其演变
(1)火葬与燔化
同东北地区的一些少数民族一样,满族最初也实行火葬。火葬一般是在人死后的第二天在荒野中用木材将尸体焚化。火葬时,死者的子孙等族人聚集在一起,头戴白布为孝,宰杀牛马,或哭或食。两三日后即除孝。
葬俗古朴粗简。清初,由于流动作战、迁徙无常,满族官民仍保持火葬的传统,对此统治者还有过明确的规定。据《清世祖实录》载,其制为:“和硕亲王薨,停丧于家,俟造坟完方出殡,期年而化(即火化);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停丧五月出殡,七月而化;固山贝子以下、公以上停丧三月出殡,五月而化;……官民停丧一月出殡,三月而化。”
火化后的骨灰先盛在布袋或锦袋中,然后置于瓮罐(即骨灰罐)内,再埋于地下。为区别皇帝与他人的尊卑,皇帝的骨灰罐装在金或银制的宫殿式器皿内,称作“宝宫”。
清太祖努尔哈赤、太宗皇太极和世祖福临都是火化后再埋葬的。康熙时,随着满族统治者汉化程度的加深,火葬的旧俗逐渐停止,而代之以土葬。乾隆帝即位之初又下谕明令禁止火葬:“嗣后,除远乡贫人不能扶柩回里、不得已携骨归葬者姑听不禁外,其余一概不准火化。倘有犯者按例治罪。族长及佐领隐匿不报,一并处分。”
与火葬相关,又有所谓“燔化”之俗,即将死者生前的衣物器用、珠宝珍玩和以纸帛扎糊的犬马帐篷等冥器以火焚烧,用来送葬。这一习俗直接源自辽金时女真人的“烧饭”之俗,终清一代盛行不衰。清宫谓之“殷奠礼”。
(2)剪发与留发放发
满洲旧俗,家中长辈死后,晚辈男女在换丧服举哀之前,要先去掉冠饰
(男)和发饰(女),并将自己的头发剪下一些,据说是为了表示以身相殉。
剪发又称“截发”。其中男子因留有辫子,剪发时只将辫子剪短若干,故又
称“去冠饰、截发辫”;女子无辫,只剪发若干,故常叫作“去首饰、剪(截)
发”。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剪发的长短也有所不同。清人索宁安《满洲
慎终集》载:“子为父母以辫横度至口角剪之;孙为祖父母稍剪二、三寸;
妻为夫剪与肩齐,为公姑、为祖公姑俱稍剪二、三寸;……室女、嫁女俱不
剪发;夫在军中其妻不剪发。”与死者关系愈亲,剪发也愈多。
满族建国后,剪发习俗被纳入宫廷丧礼中,而且一直延续到清亡。如《大
清会典事例》载:“顺治十八年(1661年)正月初七日(顺治帝福临)崩,
圣祖仁皇帝(康熙帝玄烨)截发辫成服。王以下文武各官,固伦公主、和硕
福晋以下,宗女佐领、三等侍卫命妇以上皆成服,男摘冠缨、截发辫,女去
首饰、剪发。”但已下嫁的公主不剪发。
满族旧丧俗中又有服丧期间男子不得剃发的习俗。满族男子虽留辫子,
但头顶四周多余的头发是要经常剃掉的。遇有长辈丧事则属例外,一律不准
剃发。《满洲慎终集》载:“留发不论服之轻重,遇有服即不剃,服除发随
剃之。此旧制也。”康熙时成书的《宁古塔纪略》说:“父母之丧,一季而
除,以不剃发为重。”留发时间的长短也视与死者的亲疏关系而定,一般子
为父母留发100天,孙为祖父母留发60天。此俗亦被清宫作为“祖制”加
以继承。按清宫丧制,凡遇帝后之丧,不仅宗室男性不得剃发,即使文武百
官和普通军民也必须留发百日,故当时有“百日不剃发”之说。违制者要受
到极严厉的处罚。如蒋氏《东华录》载,乾隆时都司姜兴汉、知府金文、总
督塞楞额等满汉文武官员,均因于孝贤皇后丧期内剃发而下狱,论罪当斩,
后遇特赦才幸免于死。
与男子留发相应,满族妇女在丧期中有放发示哀的习俗。放发即把头髻
打开,使头发披散。按《满洲慎终集》所载,放发的惯例是:“子妇为公姑、
妻为夫当时(即刚死)放发,殓后收起;每供饭即放发,至葬处收起;百日
内至墓前即放发。仆妇同嫂为叔为弟当时放发,殓后收起即不再放。嫁女、
室女皆放发,殓后收起。”放发也被清宫丧礼所继承。
剪发、留发和放发都是满族丧葬中特有的习俗。究其原因,恐与满族特
重孝道和受汉族儒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观念影响有关。
2.清宫丧仪与禁忌
(1)丧仪
满清建国之初,宫廷丧仪比较简陋。康熙时,在学习汉族儒家传统丧礼、
特别是明宫丧礼的基础上,清宫丧制初步形成,后又经雍正、乾隆两朝的补
充始臻于完备。
清史文献称丧礼为“丧仪”;皇帝的丧礼规格最高,称“大丧仪”。大
丧仪的主要礼仪和程序为:小敛、成服、大敛、朝奠、殷奠、启奠、奉移、
初祭、绎祭、大祭、除服、周月祭、上尊谥庙号、致祭、百日祭、祖奠、启
行、谒陵、安奉等。具体过程十分繁杂,不容尽述。其中虽掺有满族旧俗,
但基本框架与明宫丧葬礼仪相同。
(2)禁忌
清制,皇帝大丧,宫中及在京诸王均须守制(即居丧守孝制度)27个月。
在此期间,对守制者有种种限制与禁忌。如不得悬挂门符,不得张灯结彩,
不得婚嫁,不得同房生育,不得作乐,不得欢宴及男不衣红、女不簪花等等。
总之要停止一切喜庆活动。皇帝大丧又是国丧,在京文武百官及军民,27日
内须摘冠缨、穿素服,每日至大行(死)皇帝牌位前朝夕哭临两次。官员百
日内不得作乐、嫁娶;军民百日内不得作乐,49日内不得屠宰,1月内不得
嫁娶,27日内不得祈祷、祭神。外省各地官员,要自接到丧讯文诰之日起举
哀、成服,停止办公3日,每日朝夕哭临。第4日照常办公;至27日后除
服。
又特忌红色。除服前27日内,除禁穿红衣外,又禁挂红旗;就连平常
各衙门之间行文用的朱笔、朱印,也改用蓝笔、蓝印。即使是上报朝廷的奏
章,也要在15日后方可改用朱印。
凡此种种禁忌,违者严惩不贷。
3.清宫陵寝与葬制
帝王的坟墓称“陵寝”。满族政权建立之前,无所谓陵寝;建国后,受
汉族历代王朝的葬制影响,始有陵寝之设,并逐渐形成了一套陵寝制度。
(1)堪舆
按汉族帝王的惯例,每位皇帝从即位之日起,便派精通堪舆(风水)之人为自己选择建造陵墓的地点,即所谓“万年吉地”。据传统的风水迷信说法,山脉是龙的象征,又称“龙(蟹)脉”。根据不同的形状,山可分为祖山、宗山、主山等。而每一座山的各个部位,又象征着龙脑、龙尾、分龙、起龙、来龙等等。根据不同的土质与形势,地也有福地、吉地、凶地、绝地之分。
人死之后,如选择乾坤聚秀、阴阳和会、低俗作品请删除砂水、山川壮美的福区吉地安葬,就能遗福子孙;反之,则降灾于后代。对于帝王来说,葬所选址的好坏更关系到国运的兴衰存亡,因此备受重视。
清初,由于战争的关系,陵寝建设不可能十分讲究。太祖努尔哈赤的福陵(位于沈阳城东20里浑河北岸之石嘴山,俗称“东陵”)和太宗皇太极的昭陵(位于沈阳城北10里,俗称“北陵”),规模和豪华虽不及后来诸帝的陵墓,但二陵的陵址已是由堪舆者“卜地”而定的,均为依山傍水的“风水宝地”。满清入关后,陵寝的堪舆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如顺治帝的孝陵就是由钦天监官员林如预、杨宏量等人负责堪舆的;雍正帝泰陵的卜地由怡亲王允祥和总督高倬等主持。
(2)陵制
满清建国之初,帝后的陵墓尚无定制。建于关外的“清初三陵”,即皇
室爱新觉罗氏祖先的永陵(位于辽宁新宾县永陵镇西北)和前述福陵、昭陵,
初建时都比较简陋,并带有明显的满族及东北地方建筑的色彩。它们现在的
规模和形式,是康熙与后来历代皇帝不断扩建增修的结果。入关后,满族统
治者将陵墓建于京畿附近,在继承明宫丧葬仪礼的同时,也继承了其陵墓营
造法式,从而形成了清宫陵制。清宫在北京的东北和西南方向修建了两大陵
区,即“清东陵”和“清西陵”,先后埋葬了入关后的9位皇帝、24位皇后
及妃嫔、王爷、皇子、公主等300余人。
清东陵位于河北省遵化县马兰峪昌瑞山,距北京约250里。清代入关后
的第一位皇帝顺治的孝陵就建于此。据说顺治帝在一次狩猎中偶过昌瑞山,
见此地风景优美,“王气葱郁”,流连忘返,于是亲定此地为自己死后的“万
年吉地”。尔后顺治帝再次率臣至昌瑞山进行堪舆,并在考察了明帝诸陵的
基础上拟定了孝陵的规制。其主要建筑由南而北,依次有:石牌坊、大红门、
风水墙、具服殿、神功圣德碑楼、石象生(即石人、石兽)、龙凤门、神路
石桥、神道碑楼、神厨库、东西朝房、东西值房、宫门(名“隆恩门”)、
飨殿(名“隆恩殿”)、东西配殿、三座门、二柱门、石五供、方城、城楼
(名“明楼”)、宝城、宝顶(即墓顶)及地宫等。其顺序与生前居住的皇
宫一样,也依“前朝后寝”的规则排列。陵中一条长11里的神路纵贯南北,
陵外建有宫墙,巍峨壮观,金碧辉煌,显示了帝王的气派。
孝陵是清东陵规模最大的陵墓,也是东陵建筑的核心。后来修建的4座
帝陵,即康熙的景陵、乾隆的裕陵、咸丰的定陵、同治的惠陵及4座皇后陵、
5座嫔妃园寝,均坐落在其东西两侧。整个东陵共埋葬皇帝5位、皇后15位
及妃嫔等157人。其中,皇帝的陵墓规制与孝陵大体相同,但规模略小;皇
后、嫔妃以下,依其品位,陵墓建筑的规格和规模也依次递减。它体现了封
建陵寝制度中严格的长幼之序和等级之分,即使贵为帝王也不例外。
在东陵陵区大红门的东侧又有一座昭西陵。它是皇太极之妃、顺治帝之
母孝庄文皇后博尔济吉特氏的陵墓。满清旧制,皇后死后一般是与皇帝合
葬。皇后若先于皇帝而死,则暂行埋葬,待皇帝死后再与皇帝合葬一处;若
晚于皇帝而死,则直接葬入皇帝陵中。孝庄皇后死于康熙二十六年(1687
年),按理应与皇太极合葬于沈阳昭陵,并与皇太极葬仪一样,实行火葬。
但当时距满清入关和皇太极死已44年,由于深受汉族丧葬习俗的影响,孝
庄皇后己不愿再行火葬,而愿实行棺木葬,因此临终时,她嘱咐其孙康熙帝
务必在孝陵附近择地将其安葬,不得合葬于昭陵。于是在东陵墙外建陵,名
为“昭西”,以示虽在关内仍附属昭陵。孝庄皇后也以棺木安葬。
昭西陵的出现标志着清宫丧葬制度的改革。首先,孝庄皇后是清宫帝后
中实行汉族棺木葬的第一人,从此之后,火葬旧俗在清宫中被废止,而棺木
葬则成为定制。其次,后来晚于皇帝去世的皇后也以此为例,不再与皇帝合
葬。皇帝入葬时,地宫不再为尚在世的皇后预留分位,而是永久封闭地宫石
门,后死的皇后则另建陵墓安葬。
清西陵是继清东陵之后在北京附近修建的又一清宫帝后陵墓区。满族旧
有子随父葬的习俗,满族建国后沿用此俗。至雍正时,雍正帝本应在清东陵
康熙帝的景陵旁选择自己的陵址,但喜好标新立异的雍正帝却借口东陵已无
吉地可选,命人在位于北京西南240余里的河北易县永宁山另选陵址,并营
建了泰陵。从此打破清宫子随父葬的成例。
乾隆时,为兼顾东西二陵,乾隆帝本人仍于东陵建陵,同时又下旨谕,
命后代子孙嗣皇帝交替于二陵选择“万年吉地”。于是父子分葬就成为清宫
的定制。继雍正帝的泰陵之后,清西陵又陆续修建了三座帝陵,即嘉庆帝的
昌陵、道光帝的慕陵、光绪帝的崇陵,三座皇后陵和三座妃嫔园寝,共计埋
葬皇帝4位、皇后9位、妃嫔57人、王爷、公主、阿哥(即皇子)等76人。
其建筑形式与格局则与清东陵大体相同。④<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