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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章 沙漠明珠(2 / 2)

“好,就去沙山血河,我们去探索前辈的足迹,见识一下血池的风采。”费列格笑了起来。弗雷德知道,他已经明白了,报以同样,带着一丝深意的笑容。

去楼兰最近的路,是走玛雅,经维京和哥特两个帝国的东侧,最后进入楼兰。如果是费列格和玛娅两人,用不了太长的时间。加上弗雷德和本就不同了,他们只能骑战马,即

好的战马,这段路程也显得相当长。

“走魔域森林,这样要近很多,别忘了森林里的穿林兽,这东西可比战马还要快,而且路程也要近了很多。”弗雷德早已经想过了。

“嗯,的确如此。不过你可以吗?”费列格问道。楼兰沙漠可是天下闻名,虽然称不上死地,可是站着进去,躺着出来的人不在少数。弗雷德体质普通,还不如一名壮汉呢,经得起这样的折腾吗?

最厉害的还是风暴眼,根据地图上的故事说明,那里无时无刻都有风暴。沙漠中的风暴更为厉害,夹着沙粒,象箭雨一般,虽然有墨铠,单是那份冲击力,就不是普通人能受得了的。

“没关系,有你们呢。”弗雷德倒是想得开,直接将最困难的事情交给费列格去想办法了。他是大贤者,头脑知识一流,可是武力就不要提了。

本是第一次进入魔域森林,第一次看到这么多种类的野兽,第一次骑上穿林兽,对她来说,第一次的惊喜实在太多了,看来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跟在费列格魔法师身后,可以见识到太多的惊喜。

有飓风在,两只临时抓来的作骑都很老实,一路向南,速度很快,走魔域森林路程也近了不少。即使这样,也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才进入楼兰境内。

穿林兽获得了自由,飓风也被放入魔域森林中,这里是它的家,适合它生存,同飓风约定了地点,费列格也可以放心离开。沙漠不同于别外,飓风不适合那里,就象极北之地一样,会给飓风带来很大的伤害。

极北之地还好说些,风雪来临的时候,可以让它进入到帐篷里烤火。沙漠之中的风暴里,是没办法支帐篷的,就算建一座房子,都能被吹上天去。

楼兰帝国境内,被大自然分成两部分,靠近西侧的是土地肥沃的平原,河流众多,可耕之地少,产量很高。东侧是沙漠,地广水少,可人口却比西部更多些。楼兰人本就是生存在沙漠中的种族,对沙漠有着非常特殊的感情。

双峰战骑是这里的特产,可并不表示它多到很便宜的程度,事实上,双峰战骑的数量并不算多,而且非常贵。

好在费列格是有钱的主,根本不在乎钱,即使这样,在一座城市中,也只能买到几匹双峰战骑。连续走了四座城市,四人身后的双峰战骑已经多达三十只,这些应该够用了。

从这里出发,进入沙漠,需要走一个月的路程,这一个月中,没有绿洲,所有的食物、水,都要靠这些战骑来驮。

一个月后,到达沙漠中最大的绿洲,也是楼兰帝国沙漠中最大的城市,在那里进行补给后,就可以去沙山血河了。从地图上看,那里距离沙山血河并不远,只有十几天的路程,却是楼兰沙漠中最为凶险的道路,被当地人称为不归路。

去极北之地,大家的运气不太好,一路上的风雪不断,弗雷德吃尽了苦头。这次转运了,一个月的沙漠之旅,一次风暴也没有遇到过。到达沙漠明珠城的时候,水和粮食还有一大半。

在沙漠中行进,即使是有双峰战骑,速度也比不上骑马快,而且一路上景色单调,开始几天大家看得很开心,接下来的二十多天,心情会越来越烦燥。沙漠中的日轮光线非常厉害,白天极热,夜间极冷,好在众人准备充分。

“站住,请问几位要去哪儿?”在沙漠明珠的城门口,费列格等人被城卫兵拦住。沙漠明珠是沙漠中的城市,与内陆城市有很大区别。其中最大的就是城墙,沙漠明珠是没有城墙的城市。

在沙漠中,想要取土烧砖,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沙漠明珠之所以会成为沙漠中最大的城市,因为在城市中央,是一个相当大的湖。整个城市,围绕着湖水建城。城的四周只能用栅栏围上,这已经很了不起了,要知道,在沙漠中,树木的数量也极少,这些栅栏,大部分是从外南运进来的,成本极高。

“沙山血河。”费列格淡然答道,他现在身上穿着魔法袍,自然可以傲视普通卫兵。费列格发现,穿着魔法袍在外面行走,有很多好处,否则在炼制出记忆金属魔法袍前,他更愿意穿墨铠,防御能力要强很多,即使没使用魔法盾,普通的弓箭也很难伤到他。不过身着魔法袍,的确能带来很多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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