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家兄弟走进大厅的时候,都愣了半天,这样的聚义厅够新颖的,他们见都没见过。
哈大全明明是个粗人,这摆设在人们眼里,却是风雅的很。
余信感叹道:“妹夫真是奇人,为兄还是第一见到如此别致的摆设,真是独具匠心。”
“大哥过奖了,都是些闲暇时弄出的玩意。”这种设计不是哈大全明的,现代文明号召贴近自然,同样的设计十分多,不过在明代这种摆设就是前的了。
古人比现代人更加贴近自然,更加懂得如何修身养性。余信原本对哈大全的轻视之心收敛了不少,能布置出这般佳境的人,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蛮子。
三人客气了一翻后分宾主落座。
佣人很快就送来了寨子内自酿的米酒,很快就抬上来一整只烤羊,涂抹着油脂,不停的散出阵阵的香气。
余信不由得皱了皱眉头,他觉得这种吃法,感觉有辱斯文。
余义却十分高兴的样子,他可没有余信那么讲究,出来混就图一个痛快,何必拘泥于细节,一定要想《水浒》中的英雄豪杰一般,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两位哥哥不要小看这只烤羊,这是寨子里民户养的,从小吃的是山林中的草药,喝得是山泉水长大,肉质鲜美,营养丰富,不吃可是要吃亏的哦。”完全是未来电视广告词。
听了哈大全这话,在不想吃,也得吃上几口了。这烤肉真的很地道,咬一口入口即化,满嘴的油花,混着了木炭和草药的芬芳,叫人咬了一口,便欲罢不能。就连皱着眉头的斯文人余信也不得不承认这烤肉好吃。
随即又有人送上了乱炖的瓷盆,里面有鱼、冻豆腐、干菜、鸡腿、蘑菇整整的一大锅冒着热气,飘着诱人的香味。叫人不由得咽着口水,这个比较符合余信的胃口。
余义则比较喜欢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盯着烤肉不放。
光有肉也不行,荤素搭配才好。很快盐拌的萝卜干,冻梨,豆芽菜,豆腐干被送了上来。特别是山里特产的干菜,吃起来别有一番味道。
填饱了肚子。
哈大全喝了点酸,牛奶可以保护胃粘膜,也可以包裹酒精份子。这样可以喝的更多,喝得更安全。
这样的秘诀哈大全是不会告诉余家兄弟的,他的目的就是把两个大舅哥灌躺下。
“两位哥哥请,这是寨子里自酿的米酒,味道相当不错。”
“妹夫客气了。请。”
三杯酒下肚,气氛马上活跃了起来。三人开始天南地北的调侃,余家兄弟不知道,在聚义厅隔壁,朱敦拿着笔把谈话一一记录下来。这是哈大全安排的,他知道自己脑袋不好使,酒桌上的话不一定记得住,索性叫人记下来,等酒醒了再看一遍。
什么话能承认,什么话不能承认,要做到心里有数。
通过聊天哈大全搞明白一件事情,就是为什么辽沈失陷,所有人都拉家带口往关外逃,余芥却带着一家子往广宁逃。<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