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是好诗!”
老夫人叹了口气,杨默也跟着点头道:“的确是好诗。”
这首诗他再熟悉不过,改编的是王勃的《滕王阁序》。
只是把滕王改成了陈王,除此之外,再无任何变化。
当初可是要背诵全文的。
王勃是杨默比较喜欢的诗人之一,只可惜英年早逝,十分的遗憾。
这个宋之问啊,当真是不要脸之极。
前世就因为偷诗,将自己的亲外甥杀死,这一世,再无任何顾忌,正大光明的将王勃的诗改个字印上自己名字。
周围人看向宋之问的眼神也都跟着变了,此人被称作诗仙,倒确实名副其实。
宋之问更是挺直了腰板,跟着叹道:“不瞒老夫人,这首拙作乃是在下前些年经过陈王阁有感而发”
旁边的王营则很是不高兴,李白是他请来的客人,此番还没有比试,就被柴绍的人抢了风头,着实让他看不过去。
“确实是拙作,我却是听不出什么好来。”
王营在王老夫人面前骄横惯了,什么也不怕,话也藏不住:“不如太白兄的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来的爽快。”
“奶奶,我来读一读,看看有什么好。”
说着上前拿过那本诗集,翻开第三页,阴阳怪气的读了出来:“烽火照西京,心中自不平。牙璋辞凤阙,铁骑绕龙城。雪暗凋旗画,风多杂鼓声。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王营不喜欢读书,对诗词也没有什么研究,只觉得自己阴阳怪气读出来,再好的诗也就不好了。
可读着读着,心中十分的震惊,这首诗,他居然能读懂,不仅能读懂,而且读完之后,只觉得心中豪气顿生,感同身受。
宋之问见王营这个故意捣乱的家伙读完之后呆愣住,愈发的得意。
但表面上却长叹一声,一脸的惋惜:“此作乃是当年在下年轻时,北国蛮夷入侵边关有感而发,只可惜宋某没有柴公子的武艺,可以报效国家,只能无病呻吟,让诸位见笑了。”
他说的情深意切,引得周围被他诗词感染的众人也都跟着不胜唏嘘。
柴绍见不用比试,自己这边就压住了风头,连老夫人都惊讶的说不出来,唯独杨默还一脸的不屑。
在他看来,这只不过是杨默死撑着而已,待会自己自有计策对付他,非叫他这赘婿身败名裂不可。
这也是他为什么会带宋之问来太原的原因。
“王小弟,怎么样,宋先生这诗仙之称,不是浪得虚名的吧。”
宋之问则继续捋着胡子,满脸谦虚:“柴公子谬赞了,诗仙之名,愧不敢当啊”
柴绍则洋洋得意,又从怀里掏出一本诗仙诗集来,翻开一页,高声道:“不瞒诸位说,柴绍最喜欢的却是宋先生的这一首。”
顺带着还看了杨默一眼。
“鹅鹅鹅!”
柴绍这一嗓子,着实把众人吓一跳。
王营刚刚阴阳怪气没达到的效果,他这一嗓子却达到了。
刚刚三首风格迥异,却全都是上等佳作的诗词所营造出来的气氛,被他破坏的干干净净。
连李秀宁也跟着微微皱眉,略微不喜。
“曲项向天歌!”
柴绍却不管其他人怎么样,声情并茂的诵读起来:“白毛浮绿水啊!那个红掌拨清波!”
如果前面三首,庭院中有人听不懂,但柴绍高声叫嚷的这首诗,却是人人都能听的明白。
即便一些不同文墨的粗人听了,也都觉得很好,眼前已经浮现出了大白鹅在水面上悠然自得的场景。
能够流传千古的简单诗词,炼句自然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这一首咏鹅,自古便是幼儿开蒙必学之诗,与李白的静夜思算是历史上传唱最广的两首短诗了。
四首读罢,庭院中鸦雀无声,不少人看向柴绍手里的那本诗集,更是无比惊叹。
只是随便拿出四首来,就是可以流传千古的好诗,那本诗集里还有多少首?
一时之间,所有人都忘却了要斗诗的事,支起耳朵来,想要继续听下去。
在众人心中,包括十分希望杨默可以借此机会一转风评的李秀宁也知道,斗诗已经没有必要了。
李白就算略有薄才,可对上这个宋之问,也是必败无疑。
所谓的比试,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