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迷糊糊的,陈风感觉自己来到了一个迷雾环绕的所在,看不身处么地方,能隐约的看到周围一两米的地方,白雾弥漫四周,他要用手拨开大雾,拨了两下有些不对劲,他瞪大眼睛,一脸不可置,这两手居然变大了?
他搓了搓脸庞,前三十年天用手搓脸洗脸,鼻子嘴唇包括拉碴的胡须,是熟悉不过了,如现在有面镜子,他敢包票现在在这个古怪的地方中的自己绝对是前的陈风。
陈风量起曾经的自己,身上穿着齐齐的作战服,腰间处,斜跨着95自动枪,那是他当兵两年用惯了的武,曾经的他用95自动枪出十枪90环的好成绩,如不是其他方面不过关,他都能去当种兵,抚摸着老伙计,检查起作战服里的装备,颗手雷,三个弹夹,个弹夹装满了子弹,还有兜里零散的几十发子弹,有了这些装备,就算身处这诡异之地,陈风也丝毫无惧,可惜前他也当过几个月的坦克兵,要是开一辆99a,他都能横扫这里了。
一阵细微的窸窸窣窣声传入陈风的耳朵,陈风嘴角泛起一丝冷笑,‘来了么’?他个人立马趴了下来,将自己蜷缩起来,使自己的身体目标小化,一拉枪栓,双眼一眨不眨的紧盯着枪口的准星,静静的等待猎物的来临。
“达拉达拉”,声音小,像是么东在一跳一跳的跑过来的声音。
是兔子么?陈风微微一笑,随,他笑容一凝,迷雾中,一个八岁的小孩蹦蹦跳跳的跑了过来,小男孩脸色苍白,穿着古的粗布麻衣,双手平举,一跳一跳的,令陈风起某个片子里的小僵尸出行。不过他艺高人胆大,有95,有手雷在手,他相就算是的僵尸他也不惧。
小男孩距离他一米远的时候停了下来,惨白的眼珠子勾勾的盯着陈风,陈风觉得这个小男孩有点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这是八姑八大姨家哪个小孩来着?
小男孩张开口,声音冰冷的就像冰块摩擦的声音,“坏人,还我身体!!!”
???
陈风有些纳闷,随寒毛一竖,倒吸口凉气,我的天,这小子不就是自己寄生到他身体上的那个小家伙嘛,早上照着脸盆看过一眼,难怪有点眼熟。
当下他跳了起来,双手乱摇,一脸尴尬的说:“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不过这个也怪不得我,我也是莫其妙的就跑到你身体里了。”
小家伙歪着脑袋了,随张开嘴,露出尖细的獠牙,:“不怎么样,你都是占我身体的坏人,我听判官爷爷说要在天之内杀了你我就可以去了,去死吧,”
小家伙抬起手,一勾,手甲以肉眼可见的度快生长起来,不过眨眼功夫,小男孩的手甲就长到了十几厘米长,尖锐的甲闪耀着令人心悸的寒芒。
陈风脸色一变,么???这小子说要杀了自己就能复??那可不行,他能复,那我找哪里复?前的自己身体那辆车子撞上,就算没啥破损,在这里耽搁了这么一两天,早就火化了吧?
小家伙朝前一跃,个人快如闪电,陈风来得急朝边上一挪,还是慢了半,尖锐的甲划过,将他的左臂划出一长长的口子,陈风吃痛,当下也不在犹豫,右手扣动扳机。
“哒哒哒”,子弹怒吼着从枪口射出,小家伙的身法快也快不过子弹,不过短短一秒钟,自动枪弹夹里的三十发子弹一个没拉的进小男孩的身体里。
“啊啊啊啊啊”,小家伙浑身剧烈抖动着,这一梭子弹将他成了筛子,现在全身上下朝着外面冒着阴气,他怒喝:“你抢我身体还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