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父亲的想法感到不妥,他曾对我说:【劫掠的时代已经结束了,作为守法公民,我们应当从事商品贸易。】。</p>
我对这一做法一直不能接受,在我心中,父亲是一个伟大的航海家、探险家,理应征服大洋,而非退缩于陆地。</p>
既然无法成为私掠者,还可以去当海军。反正在自己内心深处无论如何也不会去当什么商业公司的大老板。</p>
根据当时欧洲的普遍传统,凡是拥有贵族头衔的人应征入伍,便可直接成为候补军官,无需从小兵修起。因此在接受了一段时间的军校训练之后,就获得了上尉的职衔。</p>
说到我在军队中的生活,可以称得上是人生中曾经最幸福的一段时光。</p>
当时手里有一艘可指挥的私人</p>
船只,是从家里继承过来的,在参加海军之后也保留在我手中。</p>
那是一艘单桅帆船(sloop),左右两侧各有四门大炮,名叫“探索号”。上级派给我的士兵总共只有15人,但足够驾驶这艘船了。</p>
只不过这些士兵似乎不太愿意被一个小男孩长官呼来唤去,于是我为了增强与他们的关系,就经常与那些“下人们”不顾及贵族身份的喝酒闲聊。这样的做法在军队中是十分罕见的,因为大多数军官都会认为自己身份高贵,不能与普通士兵成为朋友。</p>
关于军官懦弱而被士兵欺负的事,我也有所耳闻。长官们总是提醒我不要与水手待在一起太频繁,据说曾有一个见习军官因为过于懦弱而被人欺负到抱着炮弹跳海自杀。</p>
【埃德加!这些野蛮人会趁你不注意用麻袋套在你头上,然后再用船桨殴打你!直到打死为止!】,这是当时长官的原话。</p>
尽管如此,但我和船员们的关系还是朝着好的方向发展,长官的警告逐渐被我淡忘了。在那些船员中,就有我后来的大副“瞎眼”威利,二副布朗先生,三副吉米?霍恩。他们都是我后来“不法生涯”中的得力助手。</p>
就在这看起来一帆风顺的仕途之路上行进之时,我的命运却因为一件事而永远的改变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