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他给的材料居然不够?太过分了,那恩公还要帮他炼丹,我这就找人回了他。”李芦火了三丈。
求丹哪能不带够材料,是炼两颗地材料不够,这种事情见不得光,卓月只是笑而不语。
服下凝血丹以后,卓月的状态好了许多,上路已经不成问题,看着胖子坐立不安的德行,笑问道:“要连夜上路吗?”
王浩故作深沉道:“我们不是来疗伤吗?干吗去?”
“别和我装了,你来找李芦,无非是搞些材料炼丹帮我疗伤,现在丹也炼了,油水也捞足了,还等待的住?”卓月毫不留情的揭了他老底。
“那你说我们要去哪儿?”胖子故意卖了个关子。
卓月笑道:“如果是两天前,你一定是先去龙门山脉,找到击杀悍牛的地方,你打听的那么仔细,说明那儿有你要的东西,然后是拜访幻真派,悍牛血对你太重要,你没那么容易死心。不过换到今天,你应该是赶去南海派,冰寒属性的珍珠难找,但是南海派一定有很多。”
王浩不由气馁。“什么都瞒不过你呀!但是你说错顺序了,我还是先到龙门山脉。冰魄珍珠保存在南海派手里,什么时候去讨都可以。悍牛血可是洒在荒郊野外,谁都有可能捷足先登,再说风吹日晒地,晚到一天都是损失,还有幻真派,他们就算采集了悍牛血也不懂保存,去晚了难保有失。”
卓月见他说的头头是道,止不住问道:“就算他们真的采集的悍牛的血,你如何知道人家保存的方法不对?”
王浩掏出悍牛角摇了摇,说道:“这个吗,悍牛虽然凶悍无匹,血液却是娇气的很。无论放到什么地方都难以久存,使用玄门手段顶多存个百年,正确方法是存在它的角里,那就存放多久都没事了。现在悍牛角在我地手里,你说他们存放方法能对吗?”
“你可别耽搁了三月之期,小心竹篮子打水一场空。”卓月见他自信的过了头,不得不提醒两句。
“空就空,没时间炼就把材料还给他,没什么大不了的。”此一时,彼一时,王浩当前心急的是提升修为,而不是敛财,相比之下。龙珠当然不如悍牛血来地珍贵。
王浩的确是要到南海派讨珠,不过那只是目的之一,这么多的冰寒属性珍珠。求丹的人也难找,再说不定就是从南海派搞出来的?此去也许能查到那人的身份。以王浩的性格就是不占便宜,也不会委曲自己给人炼丹,让他动心的是对方的身份。
两人连招呼也不打就连夜上路,虽然仍是携美同行。可是卓月再也不肯让胖子占到便宜。
王浩不由追悔万分,暗骂自己是不是太规矩了,有便宜不占王八蛋。可惜现在后悔太迟了。夜色还未退尽,两人已经风风火火地赶到蜀山,血旗镇。
当初两人和召唤师路过这里,还在遗憾缺少个动人的故事,如今故地重游,胖子不失时机的补上了。
在很久很久以前,血旗镇,曾经是繁华地小镇,在镇子里有个叫阿瓦的素年。他年轻,英俊,勇敢,是村子里最出色的猎手,阿瓦爱上了村子
里最美的女孩阿铃,而阿铃也深爱着阿瓦,本来他们应该是镇子里最幸福,最美满的一对。可是阿铃地父母嫌贫爱富,非要把阿铃嫁给镇上的财主,阿铃不肯,他们就百般刁难阿瓦,说是除非阿瓦能猎到一头巨熊,并且用巨熊的皮做为聘礼,他们才肯将女儿嫁给阿瓦。
卓月审视周边地环境,血旗镇是个闭塞的小镇,交通非常的不发达,经济支柱应该是农业,何况故事的背景还是在很久很久以前,作为村里最出色的猎手,阿瓦貌似穷不到哪儿去,不过,难得胖子有这份心编故事,还是忍了。
巨熊拥有恐怖的力量顽强的生命力,,爪子比镰刀还要锋利,是最难捕杀的动物,也是最凶猛的动物,阿铃地父母是要让阿瓦死在山上。
可是为了阿铃,阿瓦第二天还是带上心爱的猎犬上路了,为了寻找巨熊在山里一待就是三年,终于有一天,让他找到了巨熊,不是一头,而是一群。凭借高超的技术,阿瓦终于猎杀到巨熊。
卓月狂汗,一个普通猎人就是在厉害,哪怕是使用全自动步枪,碰上成群的巨熊也只有等死。一般人都认为熊笨重,实际上,熊的最高速度能达到每小时六十公里,而且生活在西南的主要是黑熊,就是俗称的黑瞎子,这个品种的熊入水能游,爬树的速度比人快,属于全能选手,卓月想不出普通人遇到这种熊该如何逃生,而且还是一群巨熊。
貌似这是个爱情故事,巨熊毕竟是配角,卓月再次忍了。
这时天上下起了暴雨,而且一下就是几个月,村子发生了滑坡,阿瓦赶回去的时候,刚巧看见阿铃落水,阿瓦也奋不顾身的跳了下去,他们彼此呼唤对方的名字,可惜雨下的太大,掩盖了他们的声音。
故事接近了尾声,但是结局并不明朗,再差劲的故事也有让人期待的东西,卓月追问道:“然后呢?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都淹死了。”王浩有些伤感,将故事的人往往是最容易投入的。
“王浩,拜托你一件事,今后别在给我讲故事。”卓月将目光放向湖面,无论胖子的故事有多拙劣,这清澈的湖水毕竟是真的,湖水下,那淹没的小镇也是真实的。
这一湖水不止淹没了小镇的同时,也埋葬了许多的故事,当然要比王浩的故事缠绵悱恻,至少不会那么拙劣。
胖子的搜索方式是沿着血旗镇向外辐射,在直径延伸到十多公里的时候,终于找到那漫山遍野都洒满鲜血的地方。至今,这里依然是满目的红色,不过那不是血,而是一种鲜红的小草。
凡是能御剑的修真者对距离的概念都比较模糊,站在飞剑上一分钟和两分钟原本没多少差别,但是也不至于离谱到这个地步。
“妈的,那个王八蛋居然说在血旗镇,这地方离王家坪都不远了,难怪我上次路过血旗镇没发现。”事不宜迟,王浩发脾气的同时开始采集血红色的小草。
这种小草叫做血盈,本身并不稀奇,连异草都算不上,凡是在洒满鲜血的地方,总能看见它们的踪迹。
血盈没有任何药用价值,但是有一个奇特的属性,他们能将吸收到的血液储存起来,直到枯萎,新生的血盈又会再次将血液吸收保存起来,
假如他们生长在过去的战场上,储存的就是阵亡将士的血,那就一钱不值。可是它们现在是生长在悍牛的血液上,那就是无价之宝。
胖子只要收集到足够多的血盈,提炼出几滴悍牛血就不成问题,
卓月在猜出了胖子的用意后,也帮忙开始采集。
两人一边采草一边聊天,不但没有枯燥的感觉,而且充满乐趣,偷窥身后的卓月,王浩浮想联翩,假如她不是冰岚水阁的长老,假如她不是玄门的小医仙,是不是能和自己隐居深山?
王浩的要求向来不高,即不想出人头地,也不想争权夺利,青平淡淡的生活就蛮好,找个心爱的女子作伴,要是能享尽齐人之福那就更爽了,这种事男人谁不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