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2 / 2)

“好,长生人,你是谁?”吴终又问道。

“老子凭什么告诉你?”他用力甩动酒瓶,将瓶中酒洒在他脸上,辛辣的气味升腾起来。

“不说?好,这辈子你没机会告诉我了!”吴终哼了一声,右手已经摸着吴钩的剑柄,只需要电光火石的一瞬,他就能让对方人头落地。

可是,他按剑的手被小李哥死死按住。

“小子,酒已经打好,快走啦!”小李哥一边朝他使劲眨眼,一边大声催促着。

“我……”

“你什么你?马肉已经卖掉了,你还想干嘛?让这个疯女人给你唱小曲听吗?你身上有二十文钱吗?走啦!”小李哥几乎是连推带赶,把他推到酒馆门口。

“臭当兵的,识相点,给我滚远点吧,别耽误大爷逍遥!“醉汉狂妄地笑起来,然后抓住女人胸口,往自己胸前一拽,然后拦腰将她横抱起来,摇摇晃晃往楼上走去。

“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赵海棠的声音混着脚步声传到他耳中。

“我叫吴终!”他在门口大声回答。

“我记住你了,吴终!”回头看时,赵海棠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他视线里。

“这些酒,够宋三哥和兄弟们喝上两天了!”回去的路上,小李哥看着怀里的酒坛子,笑嘻嘻说着,吴终拉着脸,跟在他身后一言不发。

“小兄弟,你还太年轻,火气太大,这样不好!”小李哥说。

“你不知道我想干什么!”吴终回答。

“得了吧,我又不傻,看你那面相和手放的位置,就知道你要杀人!”小李哥撇了撇嘴。

“为什么要拦着我?”吴终问。

“就因为他跟你吵了几句嘴,就要杀人,你可真够行的!”小李哥埋怨道。

“并不是因为这个,那个人我认识,他是我的仇人!”吴终说。

“我不管他是你什么人,总之在邺城,你绝对不能伤他,记住没有!”小李哥叮嘱道。

“为什么?”

“因为他是长生人!”小李哥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

“长生人又是什么?能长生不老吗?”吴终问道。

“狗屁!”小李哥往地上啐了一口,“一群装神弄鬼的巫婆神汉罢了,狗屁长生人!”他又愤愤骂了几句。

“既然如此,为何不能诛杀之?”吴终更加不解。

“小兄弟,你应该明白一点,”小李哥突然转过身,正对着吴终,一本正经地说道,“在邺城,只有一个人说了算,只有一个人能决定别人生死,他就是吴王,明白了吗?”

“我懂了!”吴终郑重点了点头。

“所以,没事别想那些没用的,今朝有酒今朝醉,我们一起回去喝酒,烤肉,岂不是很好吗?”小李哥又恢复了笑容。

“的确很好,我们快走吧!”吴终说。

吴终的心里无法平静,红黑条纹的衣服,满脸刺青的鬼客,这两者竟然合为一体,变成一个长生人,想当年打家劫舍的马贼,变成虔诚的信徒,难道真的放下屠刀,就能立地成佛?

别人是否成佛我管不着,但这个刺青的马贼,杀母仇人必须死在我的剑下!吴终心中暗想。

他曾发誓这辈子不敢踏进邺城一步,如今反而嚣张地在城里享乐,到底是因为什么?他脑子里的念头一个接着一个。

夜魔到底是什么?真的有人被掠走,他们去了哪里?贺不悔难道也被夜魔抓走了吗?邺城,这座赫赫有名的北方名城,几年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如此神秘?

在这个恰好不该他值班守夜的晚上,他却怎么也睡不着觉,因为白天的偶遇,脑子里便浮现出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像一条蛇咬住自己的尾巴,绕着眼睛转圈,越转越快,他越着急知道答案,越要拼命想,然而,答案并不在他脑子里。

就在这天夜里,老令狐失踪了。

当晚恰好是他值班守夜,可天亮的时候,他并没有回来,吴终和张大哥到箭楼去找他,可他们看到箭楼里空无一物,他的弓箭和长枪都不见影踪。

人们说夜魔又来了,带走了老令狐,回到营房后,大家都很悲伤,老令狐不见了,新来的郭小乙接替了他的位置,睡在他曾经躺过的铺板上。

人们对老令狐的悲伤整整持续了一天,到第二天大家又恢复了插科打诨的日子,生活就是这样,士兵们能住在一起,本就是萍水相逢,他们不知道老令狐来自哪里,家里有几口人,是否有老婆孩子,就像生命中的过客一样,他消失后,记忆也随之而去。

唯一让大家感到恐慌的,是夜魔又出现了。

吴终曾经想过,夜魔也许和几年前那个挡在路中间的神秘黑衣人是否有联系,可这毕竟只是怀疑,如今黑衣人踪影难觅,而夜魔又没人见过,它仿佛只在一瞬间出现,将人带走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所以它的形象只存在于人们的传说和想象中。

又过了几天,士兵们发下军饷,每人能得到几十文铜钱,他们摇晃着装钱的布袋,喜笑颜开,他们拿到钱的第一件事,就是去酒馆喝酒。

于是当天晚上,除了郭小乙被留下守夜,其他人都坐在“塞北风”的大堂里,在他们面前,摆着一个黑色的瓷坛子,他们端起碗来,就着盐水煮豆子和烤肉,纵情于酒中。

“今朝有酒今朝醉!”小李哥举着酒碗喊着,然后一饮而尽。

在这样的环境下,人们都在大声说话,他们的脑子仿佛悬在半空中,可以自上而下俯视自己的身体,吴终坐在他们中间,眼睛有意无意瞥向楼梯,可是,并没见到赵海棠的身影。

“兄弟,看什么呢?还在找那个疯女人?”小李哥看出了他的心思,端起酒碗和他碰了一下,然后喝掉半碗酒,“她只是个流浪的歌妓,哪家酒馆能赚钱就去哪家,这会儿兴许在春江楼陪着官老爷喝酒唱曲呢!”

吴终知道春江楼是邺城最大最豪华的酒楼,那里的酒都是陈酿,那里的饮馔都是珍馐佳肴,能去那里的人都是非富即贵。

宋老三独自坐在角落里,一直低头喝闷酒,有人招呼说三哥你今儿是怎么了?为啥不来一块行酒令呢?像今天这样快活的日子可不多啊!

“快活个屁!”宋老三瞪着浑浊的眼睛,狠狠骂了一句。

“三哥你说什么呢?”紧接着听见拔刀出鞘的声音。

宋老三突然看着酒碗吃吃地笑起来,笑着笑着泪水从眼角流淌下来。

“我越来越老了,没想到能躲过夜魔这么多次,谁知道明天还能不能躲过去呢?”他将碗中的酒一口喝完,然后趴在桌子上,身体剧烈起伏着,隐约听到抽泣的声音。

“邺城的酒馆还真热闹!这点就比襄国好!”吴终看到两个膀大腰圆,高鼻深目的男子正走进酒馆,边走边大声说话。

他们穿着驼色的上衣,下穿紧身马裤,膝盖下打着绑腿,脚上穿着铜钱布纳制的豆包鞋。

“伙计,好酒给我们倒上,我要尝尝邺城的酒味道是不是比襄国的好!”为首的大汉自顾自找了一张桌子坐下,嗓音洪亮,声震屋瓦。

“客官是襄国来的喽?到我们邺城有何贵干呐?”伙计满脸堆笑给他们端酒上茶,他们也知道外地来的客人一般都舍得花钱,因此招待得格外殷勤。

“嘿!听说你们这有夜魔出没,是吗?”大汉问道。

“是,是有的!”伙计脸色一下变得很难看,夜魔的赫赫威名,邺城人哪个不知道?

“我只是提了一句,看把你吓得!”大汉轻蔑地笑起来,“看来夜魔把你们邺城人祸害的不轻啊,我听说吴王已经立下悬赏,但凡擒拿夜魔者,赏黄金百两!”

”所以呢?“伙计问道。

”所以我就从襄国来邺城了啊!“大汉说着站起身向众人抱拳道:”我乃襄国武师刘天保,这是我徒弟大力王!“

”看相貌穿戴,你们是羯人吧?“伙计给他们倒满酒。

”羯人怎么了,羯人就是天生的武士!“刘天保傲慢地看着伙计。

”现在羯人可不多了!“伙计皮笑肉不笑地回应道。

”如今夜魔猖獗,邺城人却没办法,也只有靠着我襄国羯人来擒拿夜魔,你们人多,又有什么用呢?“刘天保反唇相讥。

”羯奴真是猖狂,笑我邺城没人吗?“对面桌上有人拍案而起,只见那人一身灰衣,身形瘦长,下颚几缕长须飘于胸前,年纪大约四十多岁,身后背着宝剑,看样子是个道士,在他身后,还有三个穿着相似的人,同样背剑在身,只是年纪稍微小些。

”这年头,老道也下山喝酒吃肉了?“刘天保冷笑着,”你们又是谁?“

”我乃至真教孙天保,这些都是我的徒弟,我也是看了吴王悬赏的告示,前来捉拿夜魔的!“这位孙天保道人大声说道。

“巧了,你我都叫天保,又都想捉拿夜魔,该怎么办?”刘天保那张堆满横肉的脸上带着狞笑。

“对祖师爷发誓,夜魔必归我至真教所有!”孙天保用手指天大喊道。

“对我羯人祖先发誓,夜魔必归我襄国刘天保所有!”对面这位也毫不相让。

“羯胡也敢抬杠是吗?”孙天保大怒,长剑应声出鞘,剑指对面。

“他娘的,杂毛老道也敢跟我动手!想当年你们汉人…”刘天保口不择言,差点说出犯众怒的话,他说到一半,抬眼看了看大堂中众人,最终识趣地闭上了嘴巴,因为他如果说完这句的话,后面肯定有人会提到闵冉和杀胡令,再往后,酒劲上头的酒客们可能就要在邺城的这家小酒馆再上演一出十年前的血腥场景。

吴终端着酒碗,看着他俩彼此斗嘴争风,心想报应从头来,十年一轮回,当年的厮杀,总会随风淡去,可记忆却不会遗忘,那些印象被写在书上,记在心里,即便当时能维持脆弱的平衡,可这不代表着遗忘,一旦平衡被打破,可能瞬间就会变成杀戮,所以当他听到襄国刘那张嘴差点越界的时候,也紧张起来,幸好他及时闭嘴,否则引发的后果不敢想。

他看到至真孙眼睛里已经冒出怒火,握剑的手在微微发抖。

“两位既然都是来求赏金的,不如这样,”小李哥见酒馆的气氛几乎凝固,只能靠着自己身上穿的军衣来说和了,他让襄国刘和至真孙各自回去,把这身力气积攒下来,等到捉拿夜魔的时候再派上用场,岂不是很好?

“我孙天保誓不与这羯胡一同降魔!”至真孙往地上啐道。

“我刘天保也不愿意跟你这杂毛老道一同降魔!”襄国刘同样不客气地说,“倘若一同出手,抓住夜魔,赏钱算谁的!”

“我看不如这样,两派不如暂且回去安歇,咱们做个约定,单数的日子至真教出手降魔,双数的日子襄国武师出手擒妖,这样,谁抓到算谁的,可好?”小李哥朝两方边点头边笑着。

吴终心里赞叹这小李哥还真是个混江湖的好手,他那张嘴还真不白给。

“也罢!”道人收起宝剑,带领众徒弟走出酒馆,来到门口的时候,突然转身,对众人说:“请大家做个见证,明天十五,正好是我至真派捉拿夜魔的时候,至于你…“他不屑地斜了一眼襄国刘。

”我们后天,十六出手呗!“他大大咧咧说道。

”我师徒出手,必定大获全胜,明晚就是夜魔被擒的日子,至于你,哪来的回哪去吧!“说罢转身离去。

襄国刘对着他的背影狠狠骂了一句,和徒弟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两拨人都走了,酒馆里就剩下他们几个,宋老三似乎喝醉了,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其他人就着剩下的菜,把碗里的酒喝个干净。

“吴王既然悬赏,我们为何不去尝试一下?”吴终轻轻推了一下半醉的小李哥问道。

“别逗了,夜魔是什么?你见过吗?我见过吗?”他醉眼迷离看着吴终说道。

“我们可是邺城的守军,面对夜魔,守军放弃了,却把捉拿夜魔的任务放到民间,合适吗?”

“你可小点声吧!”小李哥把食指放到嘴唇边,“守军算个屁!夜魔抓走的守军还少吗?别忘了你是怎么来的,别忘了老令狐是怎么没的,老老实实看好你自己吧,别想分外的事!”

“可是悬赏足有一百两金子,你不心动吗?”吴终笑问道,他知道小李哥平日好吃酒赌钱,花销甚大。

“别瞎想了,咱没命去赚金子,什么狗屁悬赏,骗人送死罢了,外地人不知深浅,稀里糊涂去送命,你也糊涂吗?”小李哥酒力发作,说话开始冲起来。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劝阻他们,反而给他们出主意,还分出单数双数的?”

“你傻啊!”小李哥坏笑着在他胸口捶了一下,“夜魔每次出来,只带走一个人,从未有错,最近活动猖獗时,老百姓不敢出门,被带走的都是咱们这帮值夜守城的死鬼,现在来了这帮傻鸟,我数了数,快十个人了,他们每天晚上出来晃荡,咱们不就安全了吗?我还觉得他们来的人太少,要是再来一批才好呢,咱们只管看热闹就好!”

“原来是这样!”吴终若有所思地点着头,谁也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

“还得说是吴王心疼咱们,下了悬赏令,把傻鸟们一批批地骗到邺城来送死,让咱们兄弟留着命能喝酒,谢吴王啦!”小李哥红着眼睛,对着头上的空气拜了两拜。

“守军和百姓,都是燕国的臣民,他作为吴王,难道不该一视同仁吗?”

“因为守军之前被夜魔掠走的太多,所以让民间的傻鸟过来凑数,这样两边丢到人就一样了,这不就是一视同仁吗?”小李哥振振有词地说。

“吴王真是这么想的?”吴终问道。

“你猜呗!”小李哥对着他的脸打了个酒嗝,从他嘴里冒出一股令人作呕的味道,吴终向后退了一步,捂着鼻子,强忍住胃部的不适。

“你小子真他妈坏!”他低声说到。

“因为我他妈喝醉了!”小李哥翻着白眼回答。

所有人碗里的酒都干了,所有的肉也都吃尽了,军士们摇晃着站起来,天色已晚,他们要回去了。

“也不知道郭小乙还在不在!”有人边打嗝边笑。

“可能跟老令狐作伴去啦!”回答引得众人哄笑起来。

可是宋老三依然趴在桌子上不动弹,刚才人们喝酒的时候,把他忘在了脑后。

“三哥,回去啦,你还想住在酒馆不成?”人们催促着。

没有任何回应。

“宋三哥,舍不得走是吧?要不要找个漂亮姑娘跟你过夜啊?”每句话都会引发短暂的狂欢,在众人的哄笑中,宋老三依然趴在那里,一动不动。

吴终心中感觉不妙,快步来到他跟前,先用手轻轻推了他一下,感觉老军身体绵软,再用手往他鼻孔处轻探,然后抬起头,对众守卒说:“三哥死了。”

当天晚上,守卒们把宋老三的尸体抬回了城楼,本应该找块地把尸体埋了,可他们晚上不敢出城,约好第二天白天一块出去,把老军的尸体埋掉。

“这年月,能死在酒桌上,也是好结果了,三哥上辈子一定积了德!”有人感慨道。

他也许是对的,对很多人来说,醉生梦死真是一种奢望。这段日子,吴终看到的,听到的,心里想了很多。

不管怎样,宋老三得到了城外荒郊里一小块地方,在那里埋下自己的完整身体,无疾无痛而终,在坟头竖起一个小小的墓碑。

看着黄土将宋老三一点点掩埋,吴终却有种解脱的感觉,这意味着逝者不用再终日提心吊胆,想着什么夜魔,从被覆盖的那一刻起,这个世界便与他无关。

阴历七月十五夜。

七月半,百鬼巡游,夜不当出,出则大凶。

白日喧嚣的街道城市到了夜晚便立刻安静下来,只有蟋蟀和蝈蝈在树上、草丛中叫个不停。

猎魔人开始行动,最先出手的是至真孙道人,他和五名弟子一同行动,他们在夜色下的街道上行走,举着火把,将宝剑跨在腰间,手里敲打着木鱼,在城市的每条巷子里游荡者。

吴终站在箭楼上,眯起眼睛,看着他们高举的火把在眼前穿梭,黑夜中只看到一束亮光,只听到一个声音,就是从他们那里传来的,至于其他地方,都如死一般寂静。

吴终打了个呵欠,远处的火光在他眼里模糊起来,他耷拉着脑袋,心中反而有点欣慰,至少火光在,木鱼声在,证明他们还在,至少在他睡着以前是这样的。

当他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夜风带来寂静和黑暗,火光消失了,木鱼声也听不见了。

“莫非他们旗开得胜回去了?”这个念头只闪了一下,就被他自己否定了。

如果他们捉住了夜魔,这会儿更得敲锣打鼓,恨不得整个邺城的人都知道,从他们进酒馆喝酒吃肉的做派就知道这帮道人不是安于寂寞的人,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这不是他们的风格。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他们也被夜魔抓去了,而且这次并不像小李哥说的那样,夜魔可是一次抓走了六个,留给小李哥的安逸时间只剩下两个羯人了。

而现实比他想象的还要惨烈。

天亮的时候,他看到接头躺着五具尸体,至真孙不见了,而他的五个徒弟,则四仰八叉躺在街头,他们的咽喉部位靠近一侧颈动脉的地方,都留着一个细小的红点,身上的血已经流干,这些尸体脸色蜡黄,颧骨凸起,眼窝深陷,在太阳的暴晒下迅速蜷缩成干尸模样。

人们围着尸体议论纷纷,有人说夜魔一次只能带走一个,又不想放过他们,就喝干了他们的血。

看来小李哥的话,只说对了一半。吴终心里暗想。

然后他抬起头,在微观的人群中找到了襄国刘的身影,他和徒弟就站在五具尸体旁边,吴终的目光和他碰撞在一起,襄国刘率先低下头,躲开了他的视线,吴终看到他脸上流露出了恐惧的表情。

“回去吧,现在回去还来得及!”吴终在心里大声喊道,然后面无表情看着襄国刘。

但襄国刘并不打算退却,黄金的诱惑力战胜了恐惧,当天夜里,他也出手了。

他的做派和至真孙略有不同,他和徒弟二人都穿戴者北地萨满做法的服饰,头上戴着插满羽毛和兽尾的冠帽,身上穿着通红的衣服,衣服上用绿色布条贴满全身,就像一只破晓打鸣的公鸡一般,他们一只手里拿着挂满铃铛的小鼓,另一只手拿着弯刀,在街道上蹦跳着,每跳一下,就用刀把去敲打小鼓,发出咚咚的声音,嘴里念念有词,都是萨满祭祀时所念的咒语。

鼓声短促而有节奏,从城北一直向南一路走来。

圆月挂上树梢,吴终站在箭楼上,凝视着鼓声传来的方向,那声音离他越来越近。

他的路线和至真孙正好相反,道人从南往北去,在北边遇害,他从北往南来,先经过道人遇害之地。

襄国刘的胆子还不小!吴终站在箭楼上,手里举着一个酒囊,喝了一口酒,听着猎魔人的鼓声,心中发出一声赞叹。

今晚本不该他当值,可他偏要来,小李哥无奈,把自己的酒送给他,以示感谢。

喝酒是为了提神,在他脚边放着长枪和弓箭,他不敢像昨天那样睡着,而是皱着眉,眼睛紧盯着鼓声传来的方向。

鼓声一直在响,他已经能听到襄国刘念叨咒语的声音,越来越近了。

子时,敲鼓人的节奏明显慢了很多,鼓声绵软拖沓,疲态尽显。

又到了最困的时候,吴终用手背揉着眼睛,隐约间好像看到前面有个黑影咻的一下从对面房顶上闪过去,再细看时,却什么都没有。

片刻的沉寂,鸦雀无声,连风都静止不动。

过了一会儿,突然听到襄国刘徒弟的惨叫声,声音短促但撕心裂肺。

“坏了,夜魔!”他对自己喊了一声,然后抄起弓箭,从箭楼上纵身跳下,现实落到城墙上,然后向前大步跨越,从城墙边跳到城门角楼的飞檐上,沿着房檐向前奔跑。

他看到襄国刘的徒弟坐在街道中间,捂着流血的肩膀,满脸胡茬的大脸因为剧痛而拧在一起。

“你师父呢?”他看徒弟伤并不重,便急促问道。

“被夜魔带走了,往那边去!”他手指向北边漆黑的巷子深处。

“看到他模样了吗?”

“没有,他从我背后下手,好疼!”徒弟脸上的表情愈发痛苦。。

“赶紧躲起来!”他叮嘱了一句,便加紧向北追去。

盛夏已过,秋风吹起,夜魔归处,黑不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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