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李元与曹文诏一起来到了曹家院。
战事已停,自己已经在沈阳城逗留了几日,明就要赶回蒲河,虽蒲河的开市有景茂财主持,但是李元还是要亲自坐镇,才能放心,今最后一清闲,故地重游,也别有滋味。
自从曹文诏随李元入职蒲河城,曹变蛟也跟着过去,曹家这院子已经许久没有人居住了,虽然托人经常过来照看,打扫,但是一旦没有人居住,院子总是破落的很快,院中井水还有,就是越发下沉,角落里蛛网结丝,看起来已经安家许久。
世事皆如此,不论什么东西,一旦人不在了,就逝去的飞快,那些在意你的,痛恨你的,爱你的,恨你的,倾慕你的,鄙夷你的人,到头来都会放过你。
唯一能够留恋多上一刻片刻的方法,就是让自己在这世上留下的痕迹多一点,让人多念叨几句,多书写几遍,在史册上,在典籍里,在演义里,在书饶一口热茶里,留下一些低语。
李元站在曹家院门口的瞬间,自己也有些恍惚,仿佛这几个月来的血色战场,红色大婚,褐色战马,银白横刀都是黄粱一梦,宿醉一场,醒来后自己还是那个在前世里不上不下,不好不坏,在茫茫人海中奔忙的人物,一个平凡的只想要活得好一些的人物。
走到院子中,轻轻抹去石桌上的夹杂着灰尘的冰雪,李元对着曹文诏道:“老曹,不知道你我能在后世留下多少痕迹。”
“伤感惜时,这可不像你!”曹文诏戏谑的看着李元。
李元摇了摇头:“突然有些感怀罢了,不过于我来,如果史馆能在史册里为我有一两句着墨之处,不论是官修史书也好,还是民间野史也罢,让后世人读来这一段历史,能起身拍案,大喝一声:此战痛快!也就心满意足了!”
“你可是过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曹文诏一边摆手让下人将院子打扫一番,一边亲自在桌子上摆放菜,烧酒。
今日的阳光暖意十足,手下人简单收拾一番,李元和曹文诏便坐在院中对饮起来。
随行而来的侍卫都被打发到院外,落个清静。
“正如你方才所,如今想起来,三个月前沈阳城门口的初识一幕,当真恍若一梦,极度不真实。”曹文诏抿了一口酒,语气中有些感叹。
其实任谁经历如此,都会生出世事无常,山海翻覆的感叹。
当时,李元是一介布衣,带着看起来柔弱不堪的方玉儿,还有宝儿,随身的只有两匹马,还有准备用以挣得军功,以求活命的两个建奴头颅。
曹文诏在人群中初见李元的一刻,只是觉得此人勇武非常,抱着结交好汉的心思与李元搭话,要是一眼看去觉得李元就是人中龙凤,有日之表,那他自己都不信。
伯乐虽有,但绝对不是他曹文诏。
“此战过后,想必朝廷会将你抬至一个平常人可能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高度,”曹文诏摇晃着酒壶,温热过后,起身给李元斟满一杯。
抬眼看了一下曹文诏,李元的嘴角露出一抹冷笑:“拿命去换的,九死一生之下,我宁愿不要这等功劳!”
接过酒杯,不等曹文诏碰杯,李元便一饮而尽:“这种仗打得也太过憋屈!”
“喝的这么急干什么?”曹文诏轻抿一口酒,夹起一块烤帜里焦外嫩的兔肉,蘸了蘸胡椒与辣子调出的酱料,一口丢进嘴里,一脸的满足。
李元手指点零桌子,神色中带了些许期望:“上次和你过的事情,考虑的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