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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各怀绝技!(2 / 2)

有人说这是人性本身的黑暗,但白先生不敢苟同。

他觉得人性本善,那些人是被利用、被煽动才会如此。

这些普通的老百姓们,并不会理性的看待问题。他们从来都是只看表面,而不去深究原因。

别人说什么,他们便信什么,并对自己的正义拥有着巨大的成就感。

他们错了么?

如果问一个局外人,自然会说他们错了。

但同时,他们也没错,因为正义不会出错。

他们是站在正义一边的,他们又怎么会错呢?

白先生认为造成这一切的原因,与人性无关,与教育有关。

无数的史书,无数的先贤都在书中告诫后人们,凡事都有两面性,看待问题永远不能只看待表面。

可惜的是,普通人之中教育的普及程度并不高。假使这些人读过一两本史书,读过一两本道家的著作,也不至于会这么容易的被煽动了。

总而言之,白先生直到这个时候才对张大庆的行为产生了认可。

毕竟能够让这群不冷静的民众冷静下来,才是当时最主要的任务。

想到此白先生改变了目的地,他想要亲自与大牢里,见一见唐重。

而此时此刻,原本十分无聊的唐重,却兴高采烈的在给那四个‘狱友’讲故事。

阿秋和牢头走后,狱友们便跑来找唐重算账,问唐重他方才说的那番话是怎么回事。

唐重当然是连声道歉,只说那是节目效果。

四人看在他是唐家大少爷的份上放了他一马,并表示再有下次他们要收钱了。

唐重闲着也是闲着,就凑上去跟人家闲聊。

一开始当然不是很招人待见,但唐重何许人也。

偷偷摸摸的从腰带里面抠出来几粒碎银子分给了四人,说只要你们陪本少爷聊聊天,这些钱就都是你们的。

那给了钱就相当于接了活,对于工作,四人都怀抱着极大的热情。

在聊天的过程中,唐重也了解了四个人的身份。

第一个人,姓王名勇,今年二十二。长了个五短身材。据他自己所说,他祖籍在山东那边。

来到西北之地,本是为了寻亲。但半路遇上了马匪,被人家劫了身上全部的钱财。

本来命都要被劫,还好是另一伙马匪寻上门来抢地盘。

王勇趁着两边火拼之际,偷了把刀,跑到马匪藏钱的地方,把里面的钱财装走了不少,然后顺了匹马就悄悄跑路了。

一路上王勇担心马匪察觉后追上来杀了自己,于是就在大路上狂奔了三天三夜,吃喝拉撒都不敢下马背,最后那匹马被他生生的折磨死了,他才肯休息一番。

这时候他也已经到了昌平县的地界,在路边偶遇了一个农庄,他准备去讨点水喝。

结果人家刚一开门,就被吓得不轻。

连忙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找出来交上去,只求王勇别杀他们。

王勇直到现在还很纳闷,这些人为什么要这么做。

用不着他说,唐重都能想象得到。

一个被马匪抢劫了的人,被脱光了衣服带到马匪的老窝里面,然后受尽折磨。

等人家玩腻了要杀他了,正好遇上两帮马匪火拼,就算他侥幸逃出来了,这个时候的他还能有人形么?

那身上不得是血迹斑斑的?

更别提,他的衣服还是从马匪堆里找的,甚至还偷了把马匪的刀出来。

后面赶路,他吃喝拉撒都在马背上,还足足三天,那岂不是身上什么味儿都有?

试想一下,一个手里提着一把刀,披头散发,灰头土脸,穿着一身血迹斑斑的马匪衣服,还拎着一袋子钱财的人,谁见了能不害怕?

总之,王勇并没有要这家人的钱财,他只是要了些水和食物,还给人家一些钱财当作谢礼。

江湖上有句老话叫财不露白,意思是有钱别显摆,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王勇是没伤害这家人,但这家人看到他一兜子的金银珠宝打算伤害他了。

要说这王勇也是有点三脚猫功夫,虽然打不过马匪,但收拾几个普通人绰绰有余。

可他毕竟是逃亡了三天,之前又受尽了虐待,体力精神早已不支。

结果就是他下手没掌握好分寸,把人给杀了。

死了一个,另外两个就得红眼。

也不管是自己先动的手,一个个直往王勇的刀子上撞。

一眨眼的功夫,一家三口全死在了王勇的手里。

王勇也因为体力不支昏迷了过去。

而同村的人因为路过,看到门缝里面流出血,好奇的进去看了一眼,吓了好大一跳,赶紧报了官,王勇才被抓了起来。

被杀的这一家三口在村子里风评极差,这也是为什么他们住的地方离村子很远,甚至可以称得上是住在荒郊野岭。

他们家劫行路之人的事情可没少干,这一点从张大庆在他们家里的天棚上找出的一些染血的珠宝,和后院里挖出的几具骷髅都能证明。

所以王勇杀了这一家三口也算是为民除害,只不过他因为无法证明自己不是马匪,才被关到这儿来。

他的东西都被马匪拿走了,其中包括他的路引和腰牌。

他逃走的时候十分慌张,只想着能拿多少拿多少,也没有刻意去找,所以现在的他,是没法证明自己不是马匪的。

对于王勇的话,唐重半信半疑。

他觉得一个人要倒霉到什么程度才能遇到这种事。

他不太相信王勇的话,觉得这里面肯定有点艺术加工。

于是他把头转向了第二个人。

第二个人,姓柴名俊,今年二十九,高高瘦瘦,长相也的确跟名字配的上,确实很俊。

他是土生土长的昌平县本地人,住在城外不远处的聚居区里。

柴俊二十九岁还没娶媳妇,不仅他着急,他老娘也很着急。

他姐姐孩子都生了三个了,他这边还一点动静都没有,他老娘整日指着他的鼻子骂,说他想让老柴家绝后,说他是个不孝子。

按说这柴俊个头高大,长得也不赖,托媒人帮着找个门当户对的,一点也不成问题。

可这柴俊自视甚高,他觉得自己这辈子注定不平凡,娶个普通人家的女子,实在是有些太过屈尊,他要娶就得娶富家千金。

就这样从十九岁想到了二十九岁,他也没遇到什么富家千金,不过他依然坚信‘命运’。

所谓是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在某一天,柴俊进城去卖东西的时候,偶遇了一个女子。

该女子用柴俊的话说,那就是冰肌玉骨,猿背蜂腰,唇红齿白,美若天仙。

他光看了一眼就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暗暗发誓一定要娶她为妻。

那女子似乎也感受到了柴俊炽热的情义,两人眉来眼去,眼去眉来,没过多久,就勾搭到了一块。

这一日,该女子提出婚事。柴俊仿佛打了鸡血一般亢奋,他等的就是这个。

随后该女子表示,我家不是一般的家庭,乃是大富大贵之家,这些天我隐瞒身份与你私会,倘若父亲知道,我必然无法再与你相见。

可我对你十分喜欢,万万不想与你分开。如今我倒是有个办法,就是不知道你愿意不愿意了。

说到这儿,该女子哀哀痛哭。

柴俊一听这话,忙问计将安出。

该女子表示,我爹如果不同意我俩,那一定是因我俩门不当户不对。

而倘若你在下聘礼之时,就拿出能让我爹震惊的财富,他自然会同意我俩的婚事。

我爹最讲信誉,到时候他点了头就不会再食言,我俩便有机会永远在一起了。

柴俊一听,表示妙啊,如此妙计,也就只有马上要成为我娘子的你才能想的出来啦!

两人说干就干,女子出了两个首饰,剩下的都要柴俊去凑。

柴俊东拼西凑,连胳肢窝的毛都拽了个一干二净,到头来凑出来的东西还不如人家姑娘拿出来的那两个首饰值钱。

走投无路之下,柴俊找到了自己的好朋友倾诉烦恼。

柴俊的这个朋友也不是什么正经人,但还算重义气。

一听这话,他思索一番,对柴俊说,在昌平商会的会署之内建造了一间仓库。

因为有的时候货款需要当面结清,货物也有的要寄送,所以昌平商会内往往会存储一些奇珍异宝,和大批的金银财宝。

现在你不就缺钱吗?那仓库里面大把大把的钱啊,咱们俩去把他弄来,你不就解决问题了吗?

柴俊一听,表示妙啊,如此妙计,也就只有身为我至交好友的你才能想的出来啦!

俩人说干就干,不过柴俊没干过这种事比较谨慎,问了一句既然是这样的话,那以前你为什么不干呢。

朋友表示,这活一个人干不了,两个人干效率才高。

柴俊也没多想,随后两人经过缜密的筹备,制定了详细的计划,最终在一个雾气沉沉的夜晚,选择了动手。

两人翻墙潜入昌平商会的院子里,柴俊因为身手不够敏捷从墙上跳下来时崴了脚。

这样一来,事情就够呛能办成。俩人大眼瞪小眼,最后决定下次再说。

第二次,柴俊养好了伤,重整旗鼓再出发。

这次倒是没像上次那样崴脚,不过也不知是哪个缺德的家伙竟然在院里新引进了一条狗。

两人踩点时那条狗就没出现过,突如其来的狗叫声吓得两人慌成一团,柴俊心狠手辣,表示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狗弄死咱们俩就没了后顾之忧。

朋友十分赞同,可就在这时,护院因为听到了动静出来查看,柴俊和朋友见惊动了护院,便一溜烟的跑了,这一次,又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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