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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 重回北境(1 / 2)

 青绿的麦地里。

一个少年穿着大绿色的麻衣,踩着麦尖纵跃,身躯灵动地像一只蚂蚱,忽然,跳跃的少年身形一闪,一只硕大的田鼠已经被他掐着脖子捏在了手中。

田鼠皮毛棕的发亮,鼠身比少年的手臂还要长上许多,两颗锃亮的门牙闪着寒光。

少年提着田鼠,一柄匕首已经稳稳地扎入了田鼠的脑壳之中。

一刀毙命。

少年此时站在厚实的黑土地中,大麦粗壮麦秆的将他遮蔽住,只露出一捧乱糟糟的头发。

这里是北境的天玑城外。

像他一样的少年还有许多,他们都是城中武馆的弟子。

大麦,是天玑城中凡人的口粮,三年一熟,粒大如指。

一个完整的麦穗,就够一户人家一日的口粮。

耐何广阔无垠的麦地中,有和他们争口粮的田鼠,害虫之流。

而少年学武,正是缺血食的时候,城中的各家武馆就给门徒们寻了个差事,狩猎田鼠,得来的田鼠都算是他们个人的所得。

少年如今十五岁,习武有七年了,当初父母节衣缩食为他寻了个师傅,现在小有所成,到了回馈父母的时候。

一个田鼠,血肉可以拿回家中供一家人食用,皮,牙,可以卖给城中商铺,得半钱银子。

这些银子,母亲都给他攒着,留作日后叩仙门之用。

少年的运气很好,他有灵根资质,虽然是四灵根。

他和母亲的想法不同,他不想去什么大宗门里修炼。

为什么修仙还要奉上千两白银?

再说了,现在这样就很好,每日可以来城外玩耍,又可以练功,运气好,一天能抓到三只田鼠。

这样下去,小弟的学资,小妹的嫁妆,都不算什么难事,他也要给家里建一所大院子,日后还要在城外置一片荒地。

“呼!!”

呼啸灵风卷过,少年微眯双眼。

“哈,这不是费龙嘛!废龙,怎么样,羡慕吧!我已经练气九层了!啧啧,废物就是废物,一辈子也只能在地里打滚。

今天爷高兴,给你弄点好东西,再不想办法修仙,你这根骨就废了,只能活几十年,多可惜!

对了,我听说,城中那个大商铺天机阁在收杂役,据说不看资质,皆可传法,还不收银子,不用人引荐,你去试试吧!”

踩着飞剑飞过的少年,嘲讽了一番,扔下一只硕大野猪,哼哼了几声,架着飞剑离去。

费龙揉眼的功夫,那人只剩下一个飞遁远去的背影,费龙眯着眼大喊:“老皮,谢了!!”

老皮全名叫皮志义,是城中地主的孩子,而费龙的父母,是他家的仆人。

费龙比皮志义小三岁,从小就被老皮捉弄,不过他并不生气,老皮每次捉弄完他,都会给他吃他没吃过的糕点,水果,还有大山中难得一吃的米饭。

皮志义八岁时便测了灵根,老皮家,家底殷实,托了城中练气修士的引荐进了宗门。

费龙资质低,家徒四壁,自然没能进入其中,只好转去习武,据说若是能修炼到先天高手,一样有机会再踏仙门。

不过,那就苛刻的多。

费龙倒是不在乎那些,好好习武,让家人吃饱饭才是

他的目标。

老皮的资质似乎很好,很快就超过了许多修士,连当初收他家礼金的修士,都特意登门赔罪。

这都是费龙从她娘嘴里听来的。

费龙他娘很羡慕,她觉得费龙也可以,这让费龙很有压力。

费龙费力地解下腰上绑着的绳子,将野猪和田鼠系好。

仙人真是厉害,这么大的野猪都能杀了。

老皮也好厉害,居然能飞了。

要说不羡慕,是不可能的。

费龙坐在野猪坚实的身躯上,抬手摸了摸野猪头颅上的剑口。

这一头野猪,能换好多银钱。

费龙有些犹豫,老皮御剑飞遁的身姿不断在他脑海中闪过。

良久,费龙恢复好了气力,托着野猪向天玑城走去。

要不要回去问问娘?

娘肯定是希望他去修仙的,若是成了仙人,爹娘就不用操劳了吧。

费龙早早放弃的修仙念头又从心底升腾起来。

老皮说的天机阁,费龙知道。

那是城中最有名气的商铺,有对凡人开放的,有对仙人开放的。

去那里做杂役,应该也有月例银钱吧。

那武馆那边怎么办呢?今年的束脩都交了……

少年费龙没有注意到,一架飞舟已经从他头顶飞过进了城中。

杨辰默默用神识扫视着天玑城外,张口问道:“这城外,怎么全是麦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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