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感觉这种东西并不太能让人放心,只要稍稍有一点儿偏差,搞不好他的车随时会被幸运之神光顾,要么一头栽进湖里,要么一头撞上山石。
与其说是开车,还不如说是在走钢索!
事实上,他过去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和这样的生活打交道,今天的行程少了些风景,多了些人生况味。
这时,后面传来的一阵隆隆声打断了他的思绪,他开始还以为是打雷,可定了定神之后,马上确认那不是雷声,而是一辆大马力引擎。
后视镜里渐渐冒出一辆大家伙,巨大的轮毂飞转,正已极快的速度追了上来。
难道是暴露了?
在不开车灯,发动机低速转动的情况下,这么快就暴露了,这让他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就在他准备提速、甩掉那家伙的时候,前面斜刺里猛地窜出一辆悍马,打了半个转后,不偏不倚刚好横住他的去路,劲爆的排气管把地面刮掉厚厚一层。
很快,后面的悍马也跟了上来,停在一箭之地外,一前一后把叶承欢的车包了饺子。
两辆车不熄火停在那里,不客气的闪着氙气大灯,晃得人睁不开眼。
叶承欢绷紧了战斗神经,随时准备玩命,可等他看清了两辆车是悍马后,又多了一丝狐疑。
高达400以上的最小离地间隙,几乎是任何其它4乘4车的两倍,高达72度的接近角和37.5度的离去角,更是其它越野车型无法比拟的。17英寸的轮毂穿上37英寸的轮胎,也只有大卡车才能有这么大的脚。60度的最大爬坡度,40度的最大侧倾度。
更夸张的是2hb重机枪,k1940自动榴弹发射器,陶式反坦克导弹,毒刺导弹,甚至加装了一门100迫击炮!
这家伙简直就是一个武装到牙齿的移动版的超级武器猛兽!
神州军人怎么可能使用美军制式的装备,尤其是军车,更不可能加装美军制式的重武器。
可谁又会开着这玩意到神州军方的秘密基地来耀武扬威?
就算它再彪悍,也不过还是一辆汽车而已,一枚枪榴弹就能给它送上天。
在没确认对方身份之前,叶承欢保持着点火状态,一下下的轰着油门,静静地注视着对方。
过了几秒钟,从车上下来一个高大的男人,只是悍马车灯刺眼,只能看到个轮廓。
那人下了车,回手把车门关闭,力量奇大的发出“砰”的一声。
他冲着叶承欢的车一步步走来,厚重的大皮靴踩在地上,发出咚咚的巨响,地皮也好似跟着发颤。
他来到车窗外,由于身材高大,以至于几乎上半身都在车窗上面,只能看到他的腰。
那人在外面站了两秒钟,随后居然很礼貌的敲了敲车窗。
叶承欢没做任何过激的反应,相反的,他毫不戒备的摇下了车窗玻璃。
没有枪口,也没有子弹,一切凝结成冰的危险空气换来的却是一个令人大跌眼镜的声音:“尊敬的魁首先生,红魔向您报到!”
叶承欢皱了皱眉,说实话他的心里有点儿不爽,刚才差点儿就把这帮狗娘养的当敌人干掉了,这帮混蛋什么时候敢嚣张到给魁首开玩笑的地步。
要不是在这种环境下,他真想下车给那个混蛋屁股上来一脚,然后把他的裤衩塞进那个混蛋的嘴巴里。
不过他也记得作为魁首的座右铭:善待你的士兵,永远是带兵者的第一守则。
有缺点的战士终究是战士,宝贵的苍蝇也终究不过是苍蝇。
下了车,站在面前的是一个魁梧身材、红头发的白种男人,穿着野地作战服,脖子上挂着护目镜,一脸严肃而恭谨的神情看着自己。
叶承欢当然认得他,这家伙的代号是红魔,前美国海豹突击队上校,本是最年轻有为的作战指挥官,很有可能在40岁就当上准将,因不满政府,离队加入黑暗风暴,其加入雇佣军的收入大部分都给了阵亡战友的家属,其道义的本性和天才的指挥才能也得到叶承欢的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