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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装备升级(1 / 2)

 万斯斜躺在沙发上喝着啤酒,刚喝了几口,他突然将啤酒拉罐放在地上,然后空着手往自己身下一摸。

随后,万斯坐起来掰开靠背,伸手从沙发的空隙掏出来了两盒子弹。

“啊哈,我果然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万斯对他意外摸出自己藏忘记了的子弹,归结于自己良好的生活习惯。

其实这也是一个值得学习的生活经验:藏东西时,先预想到自己会忘记。

“你们等一下,我去把枪取来。”万斯急忙站起来就走,结果一脚踢翻了放在地上的啤酒罐,他骂了一声“shit”后,一边捡起漏了不少的啤酒罐往嘴里倒,一边飞快的朝着卧室走去。

不一会,万斯一手拿着一管枪油,一手提着一把黑色的枪过来了。

“不错吧,这就是我的宝贝。”万斯把枪摆放在沙发前的桌子上,然后对着艾格炫耀道。

虽然不太懂枪,但是这把黑色的枪确实很帅,而且由于这把枪改装过,艾格根本认不出这是一把什么型号的枪,只能说,这把枪很阿美利坚。

上面那句话其实纯属是艾格在给自己贴金,就算是没改装过,艾格也认不出来这枪是啥型号。

非军事迷很难辨认出家族的枪支型号,就像是非汽车迷,好吧,汽车迷也很难分辨出不同型号大众汽车的前脸一样。

万斯的这把ar-15就是半自动的民用版-16,从第一支问世到现在已经有将近60年的历史。它在阿美利坚光是民间拥有量,保守估计就有1000万以上。

因为成功实现模具化,相当于是开放了od,所以ar-15是阿美利坚改装最多的枪支,没有之一。

万斯一边拆开ar-15,一边给艾格介绍:这是射手级枪管,这是垂直握把,这是微动扳机,这是2-6倍变焦瞄准镜,这是双排加长40发弹匣……

艾格终于懂,为什么万斯对自己手里的这把ar-7不感兴趣了。谁家里有一辆劳斯莱斯后,还会对一辆小奥拓来电的?

万斯拆枪并不是为了炫耀。这把枪太久没用过了,他需要把枪拆开上油和擦拭。

ar-15比起ar-7,非常依赖保养,它可不像ar-7那样用卫生纸擦一擦就行了。

ar-7在设计的时候充分考虑了野外生存条件,所以结构极为简单,而且对保养要求极低,就算是枪管堵住了,只需要将枪管拆下来往硬物上用力顿几下,装上后就可以继续开打。

万斯一边擦拭拆成零件的枪,一边向艾格讲解和展示零件与结构。

当年在董王最辉煌的时候,万斯还经常带着这把枪和民兵协会里的战友们一起去野外bbq、打靶。

身为aga必须要带大枪,你要是带一把格洛克或是ar-7,你都不好意思和别人打招呼。

在董王背叛他的子民后,再加上经济状况越来越糟糕,大家也都没心情和精力去组织野外打靶。

万斯的这把ar-15最多在aga或是民兵集会上,才拿出来当做勋章一样挂在胸前炫耀一下。

再后来,万斯把枪弹都分离,又过了一阵,他连子弹藏哪里了都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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