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1 / 2)

 回到了客栈之后,包括如烟和蓝玉凤、笑笑等女子皆大欢喜,都为多了一个姐妹而高兴。因为萱萱个性极其的温柔,并且失忆,所以那群姐妹对她都有一种同情的感觉存在。再者她们也都认为既然萱萱是肖云飞和孟健雄的以前的妹子,曾经一起出生入死,那她肯定也是一个高手。这等于又多了多了一个极其可观的力量。

萱萱的实力确实不错,当初在四狼里面,她的武功可以说和孟健雄不相上下但是她的长处却并不在武功上面!

想当初,四狼除了肖云飞以武功见长,其他三人都有拿手的绝活。就好像孟健雄,他的真正能力其实是潜伏和暗杀,只要被他盯死的人,是绝对逃不过他的致命一击,当然除非是绝顶高手,但是就算是绝顶高手,也有可能被他偷袭成功。

至于萱萱,她用的是暗器,要说飞鹰们以暗器著称,但是在萱萱的面前简直就是不值一提。

但是,现在的问题却很头疼。失忆之后的萱萱,对于武功什么的竟然全然不清楚了!除了自身遇到危险的时候,可能会本能的爆发出惊人的力量—,但平常时候要是让她刻意出手,她竟然有些手足无措。

期间蓝玉凤曾和她比试了一下,全场下来萱萱都处处落在下风。但每次到了最危险的时候,萱萱又往往瞬间扭转形势——这就是本能。

当然,即便如此,肖云飞却要求萱萱以后不要动刀动枪了,安安分分的过日子就行。这个女孩子受到的伤害太重了,肖云飞不舍得继续让她拼杀。对此,如烟和蓝玉凤也都认同。

再看孟健雄就像是变了个人,头发整理得整整齐齐,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以至于如烟看了之后,竟然都愣了。“健雄,你要是早就这么利索,恐怕不知道被多少女孩子给倒追了!”

“我可不是那种人,就是在等着萱萱呢、怕被别人抢走嘛。”孟健雄笑着说道。

“这人啊,还就得好好打扮打扮。”蓝玉凤点着头感慨,“你瞧萱萱妹妹,这么穿上一身利索衣服,多漂亮啊。”

唐笑笑则插科打诨的笑着:“是呀,萱萱姐和雄哥天生一对,简直就是郎才女貌!”她真是越来越会拍马屁了

现在的萱萱,唯一不同的,是脸上多了一道疤痕。

对于毁容后的萱萱的,孟健雄根本不在乎。在他眼中,萱萱永远是最美的,与容貌无关。

肖云飞总有一种强烈的不安,一方面,他希望就是司马玉梅害了萱萱,那么等于明确了目标、找到了债主。另一方面,又隐约不希望是司马玉梅,因为那个变态的女人,实力太强了。用红鹰的话说,这是一个活着的传奇,甚至将来还有可能成为不朽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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