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回到了北镇抚司衙门,李修文就碰上了方宁,他身边还跟着几个下属。他被皇上召见的事情,已经在锦衣卫中传开了,此刻,这些锦衣卫看向他的眼神里,充满了羡慕嫉妒恨。
要知道,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得见天颜。李修文只是个小小的百户,却得蒙天子召见,很多人都已经认定,他即将平步青云,一路高升。
李修文打眼看去,都是些熟面孔,在开封时就见过的,只是他叫不上来名字。他笑道:“怎么了?又不是不认识,你们这么看着我干嘛?”
“啧啧啧,我得先恭喜李大人了,你当上百户,这才几天的功夫?马上都要爬到我头上来了。”
方宁满是羡慕地说道。只是这语气了,倒是有股酸溜溜的味道。他也是个世袭的锦衣卫,辛辛苦苦干了好几年,又因为这回运气好,跟着萧云去了趟开封,才立了份功劳,才能成为如今的锦衣卫副千户。
可你看看,这李修文当官才几天?这要再升一升,不就比他官职还高了么?要不怎么说,人比人气死人呢!
他那些下属也十分赞同他的话,都纷纷围拢在李修文身旁,连声道着恭喜。
李修文对方宁颇有好感。当初可是他拍板,自己才能从狱中逃出来的,否则怕是早就让朱绍烱给杀了。而这些锦衣卫,也都是当时去了开封的人,当下便笑着开口道:“瞧你们说的,我这不还是个百户吗?”
在宫里头站了一天,李修文感觉肚子都有些饿了。他抬头看了看天色,此时已是正午了,便出声提议道:“今儿个正好闲着,不如我做东,咱们去喝两杯怎么样?”
他们自然是欣然应允,如今李修文可是炙手可热,能不上赶着巴结巴结么?只是在请客的问题上,他们却争执了起来,争着要做这“东道主”。
只听方宁道:“我说你们这几个兔崽子,这事还和老子争?”
方宁平时为人豪爽,不摆什么架子,这些下属们虽愿意服从他的命令,却并不畏惧于他。只听其中一人说道:“我说头儿,你这可就不地道了,公事上我们都能听你的,可这是私事儿,你可别拿官威压我们吶!哥几个,你们说是不是?”
“那是那是,今天谁也别和我抢,这顿我请了!”
“得了吧你,我入锦衣卫比较早,这顿应该我请!”
“我还年龄比较长呢,怎么着都是我请啊!”
“”
“你们先停一下!”
看着这些人争论不休,李修文只好出声让他们消停会。平心而论,这些锦衣卫们,并不像后世所传的那样凶神恶煞。他们中的很多人,其实和普通人也没什么差别。
虽说锦衣卫中多是世袭的官职,有许多人都是历代功臣勋卿的后人。可在李修文和他们接触时,倒是发现这些人挺好相处的。所以,李修文对他们并无恶感。
当然,他接触这些人也不多。或许,方宁这几个下属也未必都是权贵子女,可能有些也是从民间选调来的锦衣卫。要不然,也不至于都是校尉、小旗、总旗之类的职位。
自己这百户的俸禄都很少,更别提他们那点微薄的俸禄了。可他们都争着要请客,李修文哪好意思让他们掏腰包?当下便笑道:“今日这事儿是我提出来的,你们就都别争了。若是你们真要请,就下回吧。再这么争下去,天都要黑了。”
既然李修文都这么说了,众人也不再争执。李修文对京城不太熟悉,便让他们选了个去处。当下里,众锦衣卫浩浩荡荡地簇拥着他,往目的地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