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庄园,清晨。
清明雨后,难得又迎来了一个好天气,阳光明媚,蒸掉了泥土中的水分后,整片天地中都弥漫着一股泥土的芬芳味道。
秦歌居住的那幢小楼,二层阳台上,秦歌只着一条睡衣,赤足而立,漂亮的玉足脚踝上,挂着一条宛如淌动的蓝色之河一般的脚链,与那美的近乎艺术品一般的玉足相互映衬,是这间淡紫色调的卧室里最美的一道风景线,露出的手臂洁白如玉,恍如梦幻般的脸上更是带着浅浅的笑容,玉颈欣长,三千青丝高挽,举手投足之间都充斥着一股高贵,典雅,最是那一双眸子,灿若星辰,明亮的宛如夜空里的星星一般,似乎能洞察这个世界上的一切,整个人往那里一站,就是人间最美的一道风景线,更如那西方神话传说中典雅而高贵的智慧女神雅典娜一般。
这般女子,怕是只有那天上才有,人间岂能一见
只是,那宽大睡衣都难掩的高高隆起的小腹,却总算是让这个女子沾上了那么一些烟火气,谪落凡尘的女神终究还是化成了一个相夫教子的普通女子。
秦歌是个安静而从容的女人,除了在叶无双面前有时候会被这个混蛋激的暴走意外,她的脸上除了那种很有距离感的微笑,很少能看见其他的情绪,可望而不可即,就像一尊拈花而笑的女尊,淡定永恒,就是她自己独处的时候都是如此,安安静静的站在阳台上,眺望着远空,一站就可以是一个上午,也不会觉得无聊,或许对于她这样一个心理极端强大,强大的就算是神来了都无法让那颗高傲的心屈服半点儿的女人来说,无聊这种东西从来不会出现,就算是一个人在一个地方静坐一天,也不会出现那种东西,她的一生里有太多的东西可以回顾,那颗除了会在叶无双面前显露真容的心,里面究竟藏着多少东西,怕是连她自己都数不清。
此刻,便是如此。
秦歌的一生中,除非是那个混蛋在的时候,她会赖在那家伙的怀里不肯起床,享受那种难得的心安之外,任何一个她独处一地的清晨里,她总会这么一个人安安静静的站在阳台上看看那远方的天空,眼睛很有神,也很明亮,有种洞若观火的力量,除非是偶尔抚摸一下自己高高隆起的小腹的时候,才会洋溢出浓浓的母性光辉,唇角的笑容里也会不自觉的带上那么一种幸福的味道。
十月怀胎,很苦,但也是一个女人最充实,最快乐的时光,这是一种本能,若是自己的孩子都不能为自己带来那么一些充实和快乐的话,那这个人,是个废人,也不配得到别人的爱,因为她首先就不懂得去爱别人。
我的老婆,想什么事情呢,想这么出神
一道温醇中又带有些许戏谑的声音忽然从秦歌身后传来,可不等她回头,自己就跌落进了一个温暖而结实的怀抱。
被吓了一跳的秦歌本来想要挣扎,可在嗅到那浓烈的雄性荷尔蒙气息后,居然诡异的平静了下来,纤长干净白皙的双手缓缓握住了放在自己隆起小腹上的大手,摇头道:你是什么时候进来的,叶无双为什么我没有发现
叶无双
这个忽然出现在秦歌身后的男子,除了叶无双还有谁这位大爷,几乎是早上从他彤姐的床上一爬起来就来了秦歌这里。
要不然,秦歌又怎么能在被人抱住以后毫无动作呢
这个世界上,秦歌只闻过一个男人的气息,也只记住了一个男人的气息,这个男人只能是叶无双,也只有叶无双,才能让她安安静静的守候着。
就在刚才,我直接爬上阳台的,只不过用了一点小法术,让自己隐形了而已
叶无双笑了笑,抱着秦歌,大手在女人隆起的小腹上轻轻摩挲着,脑袋搁在女人的肩膀上,嗅着心中不变的女神秀发间的芬芳,心中一动,一探头,在秦歌晶莹如玉的耳垂上轻轻吻了一下。
顷刻间,秦歌白皙如玉玉颈上泛起了一片惊人的粉红,就连那倾国倾城的容颜都都敷上了淡淡的粉色,煞是好看。
叶无双也是贱得慌,明明知道秦歌最敏感的地方就是耳垂,结果每一次亲吻,都在人家的耳垂上,端的不要脸的紧
秦歌当时就立起了秀眉,在叶无双的手上拍了一巴掌,回头似笑非笑的看了叶无双一眼,轻声道:自己滚还是我帮你
就是这个眼神
对,没错,就是这个眼神
叶无双浑身上下鸡皮疙瘩直窜,说实话,他最受不了的就是秦歌的这种眼神,似笑非笑,非常迷人,却有一种直击人心灵深处的力量,那是一种发自于内在的气韵的外在表现,简直就是秦歌的杀手锏
当下,叶无双就嘿嘿贱笑了起来:老婆,千万别生气,气大伤身,动了胎气就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