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一切都只是一个玩笑,那就简单多了。”面对特伦斯的服软,兰斯也没有继续咄咄逼人,轻轻讽刺了一句,然后就没有继续得理不饶人,而是顺势说到,“我所知道的事情很简单,罗伯特和贩子见面,狗仔拍到了照片,然后找上门来,我付出了一些代价,将底片拿到了手上。我希望这件事就到此结束,但对于我们内部来说,这件事却不应该就此揭过。”
对外,事情可以画上句点了;但对内呢?
“当然,这是我们所有人都不愿意见到的,相信我,我现在已经被愤怒占据了头脑,就连呼吸都顺不过来了。”特伦斯以轻松的语气,表达了自己严肃的态度,以这种方式传递了歉意,不过,随后话锋一转,“事实上,你完全可以把这件事交给我们来处理。”
特伦斯敏锐地捕捉到了关键,婉言地表示了不满——兰斯付出了代价?具体是什么代价?兰斯说狗仔威胁他,那么又是什么狗仔?确定兰斯和这件事没有关系吗?当然,这些都仅仅只是猜测而已,一闪而过,特伦斯真正在抱怨的,还是兰斯的独断,本来这件事和罗伯特有关,交给经纪团队和公关团队来处理就好,但偏偏兰斯要站出来,即使付出惨痛代价,那也是越俎代庖的自食其果。
兰斯一下就听出了特伦斯言语里的婉转,“所以,你打算怎么处理?以什么来做交易?”潜台词就是,创新艺术家经纪公司虽然家大业大,但现在狗仔需要的就是兰斯的消息,这也是狗仔找上身为制作人的兰斯的根本原因,即使兰斯告诉了特伦斯,他们能做的也十分有限,很有可能最后还是要求到兰斯这里,那么兰斯解决问题的代价可能就要水涨船高了。
特伦斯话语一噎,他没有办法反驳,不是吗?
“那么,你现在确定没事吗?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特伦斯主动提供了帮助,表达他们的善意。其实深层意思就是把事情揭过的意思,还是继续使用小罗伯特-唐尼出演“钢铁侠”。
“是的。”兰斯直接的回答再次让特伦斯措手不及,“我需要重新拟定合同,如果在电影拍摄期间和宣传期间,罗伯特再次出现这样的事,那么不仅仅是解除合约那么简单,他还需要赔偿损失。”
特伦斯有些意外,不是意外兰斯的要求多么“过分”,恰恰相反,而是意外兰斯的要求太过合理简单了。本来在这次合作之中,他们才是倒贴上门的那一方,再加上今天的事件也是他们这方理亏,特伦斯现在是百口莫辩,没有立场与兰斯去争论。在这个档口,为了维持合作,即使兰斯提出一些过分要求,他们也没有办法拒绝,但事实上,兰斯的这个要求没有任何不妥,完完全全符合好莱坞的业界规则。
好莱坞的相关规则十分繁琐细节,不仅有合同规定艺人不允许在公开场合抽烟——迪斯尼旗下的童星们大多都签署了这样的合同;而且还有合同规定艺人约会的时间、地点和对象,比如说某一部电影决定炒作男女主角的绯闻,那么在绯闻期间,双方就不允许私底下有约会对象,因为一旦被抓到,整个宣传计划都要付诸流水,至于这段绯闻的约会细节,都会以合同规定清楚,然后经纪人联系熟悉的记者进行摆拍记录。
像罗伯特这样的情况,即使兰斯不要求,特伦斯也会要求罗伯特和创新艺术家经纪公司内部签署一个规定条款,因为他们都清楚地知道,在一部超级英雄电影的拍摄期和宣传期爆出负面新闻,杀伤力有多么可怕,就好像休-格兰特以大众情人形象红遍全球时,被爆出了丑闻,全民轰动,公关公司花费了无数精力才把事情压下去。
兰斯的要求着实太过合理了,反而让特伦斯有些措手不及,他都已经做好拉锯战的准备了,结果兰斯的攻击却轻飘飘得没有任何力道,特伦斯一口气猛地就泄了出来,“没有问题,我会和商讨好合同细节,然后……?”
话语留白了,兰斯接话说到,“发到西奥的办公室就可以了。”
特伦斯再次表示了歉意,随后兰斯也表示,合同签署完毕,他会把底片交给特伦斯,至于如何处理,就由罗伯特身后的团队来决定了。挂断电话之后,特伦斯长长吐出了一口气,不由对兰斯刮目相看,“看来,他终究是一位艺术家,而不是商人。”
对于艺术家来说,作品才是最重要的,但对于商人来说,利益才是。从兰斯以前的作品来看,无论是和媒体作对,还是与演员发生冲突,应该都是来源于他对作品的偏执和狂热,即使是他与华纳兄弟、索尼影业、迪斯尼的争端,看起来也是如此。这也意味着,兰斯的行为准则是有迹可循的——作品就是兰斯的软肋,这对特伦斯来说着实是一个喜讯,因为未来兰斯的行为都可以预测了。不像商人,狡猾刁钻,咬着利益绝对不轻易松口,即使明白行为规律,但也无从下手,只能以利益交换利益,别无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