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朱灼雨第一次见到森宇。
由于大回的将士皆是骁勇善战,所以边疆常年有军队扎营,而那时候的朱灼雨和森宇刚好是刚刚被上级提拔成十夫长,他们两人与凌乐算是同一个时代的人,关系也便密切了些。
行军打仗,最缺不得的便是歌姬舞女来鼓舞士气,但由于经费紧张,所以军中一直没有歌姬舞女等前来助兴。
于是,其中有着“赛诸葛”之号的凌乐便有了一个主意:他们几个十夫长整队晨跑时,落在最后头的那个人,就要扮成歌姬舞女,来给他们唱歌助兴。
凌乐那时虽然也只是一个十夫长,但却从来跑在晨跑队伍的前头。
而森宇则是十夫长里头体质最差的,每一次跑步总是落到了后头。
于是无疑的,森宇被叫去男扮女装唱歌跳舞了。
开始的时候,众人看着森宇的舞蹈,无疑是觉得赏心悦目的。
然而,当这哥们一开口唱歌之后,众人便想拿起拖鞋直接往这哥们的脸上砸的冲动!
苍天啊大地!
怎么会有唱歌这么难听的哥们啊!
这歌有调吗?有调吗?有调吗?!
这简直是惊天地泣鬼神啊!兄弟你赢了,你把鬼都给唱哭了知道不?
于是多年之后,凌恪问凌乐:“你这么多年里,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
凌乐回答:“当年第一次听森宇唱歌时,没有自备棉花。”
凌恪激动的握住了凌乐的爪爪:“我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