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上了汽车。
开车的是专门分给我的一个卫兵。一个总喜欢咧嘴傻笑的黄种人小伙,看起来很淳朴。
他的车技很好,一路保持四五十公里每小时的速度,绕开越来越多的变异兽尸骸。
它们是体型巨大化的狼,即使趴在地上,都能摊成一米多高的肉山。爪牙的长度甚至超过自动步枪的制式刺刀。灰漆漆的毛发在车灯映照下,显得油光发亮。
如果好好地活着,一定威风凛凛吧。
我暗地里摇着头,心想很可惜。它们需要面对一支溃军的怒火。
艺人是一个需要揣测众生心理的职业。
我能看出来,这些官兵被塞军追着打,其实内心很压抑。
情绪是要宣泄的。我们一路上源源不断地冲突与内斗,或许与此有关。
人是一种欺软怕硬的混蛋。打不赢外人还惹不了自己人?惹自己人嫌麻烦,还可以搞一搞送上门的靶子嘛。
便是在这种情形下,人类同仇敌忾,使用各型号枪械,射击着四足智能靶标。
有些经过重机枪子弹的洗礼,断成了几块。
残破的躯体流淌出粘稠的体液,颤动的肝脏裹挟着淤黑的泥土。曾经光滑的毛发显得脏兮兮,连成为标本摆件的价值都丧失了。
也有少量皮毛较完整的,有经验的老士官正教着小兵们剥皮。
指挥他们剥皮的是“硬汉”门德尔中校。他叉腰喊道:“那个鞭鞭是好东西,等会加餐烤鞭鞭,不许嫌骚。”
“奇怪,怎么死的都是些老狼。”
他看到我们这辆疾驰而来的汽车,又喊道:“那边的,你们开慢点,开慢点,好多路过的车把鞭鞭给压坏了。”
等看清我们的面容,“硬汉”就闭嘴了。
“中校,通报前方情况。”
鲁珀特板着脸,用严厉的目光扫视他。
门德尔四十几岁了,见到鲁珀特,神态局促得犹如小学生见老师,忙拉抻旧制服的褶皱,摆正大檐帽:
“报告长官,变异兽群已经退却了,我们不准备追击。”
“可我依然听到枪声。”
“几只落单的,被我们围起来,正在……玩弄。”
所谓玩弄,就是用十几辆武装皮卡围住七八匹狼,只要它们敢向外冲,就用机枪点射它们脚下的土地,如果那位玩家枪法不好,让狼流血了,面子上也没有光了。
这是败军之际,部分人发泄情绪的手段。
我不好做出评判。
鲁珀特也没有阻止,只是轻声咒骂一句“混蛋”。
让我好奇的是,蓝色光点就标记在其中一匹狼身上。
那是一匹白狼,皮毛蓬松光泽。
它没有像其他狼一样惊慌失措,到处逃窜引来一阵枪弹与戏谑,只是静静地蹲坐在那里,偶尔用爪子梳理着毛发,目光中甚至带有人性化的冷漠。
“玩家们”也不主动招惹它。
“这匹白狼应该是狼群的头领,很特殊,单论那美丽的皮毛,富人们绝对愿意花大价钱收藏。”
门德尔说明暂时不动它的原因。他要保留它的完整性,换取更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