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注意到,当门德尔说完这句话时,白狼的耳朵抖了抖,猛地瞪向我们,目光由平静转为凶狠与冰冷,仿佛能听懂我们说什么。
更见鬼的是,我居然能看懂一头狼的眼神。
自从捡漏雷达升级后,已经许久没有标记物了,说明它的筛选眼光变高了,如今标记在这匹白狼上,可见白狼是有不凡之处的。
比如,高智商、通人性,等等。
我决定试探,故意大声对周围的人说:“它很漂亮,相比你们要伤害它,我更想要保护它,同它作伙伴,当朋友。”
当着众人的面,我大声说出这样的话语,很是羞耻。虽然我确实觉得它很漂亮。如果这里不是废土,我绝对会养一只充满智慧的狗。
嗯,狼约等于狗,养宠物约等于作伙伴。我是一句话没说错,真的打算攻略它。
随后一大群人用奇怪地目光侧视我,仿佛人类中出了叛逃。
白狼的耳朵又一抖,望向我的目光充满鄙视。
我放下人类的荣辱感,脸皮很厚地再接再厉:“之前的冲突都是误会,不如我们放了它们吧。”
这话说的,我自己都觉得天真幼稚。但骗狼嘛,不怕丢人。
况且军队打变异狼群貌似很容易,我不怕放虎归山后引来报复。
白狼望向我的目光,变得复杂起来,一半是厌恶,另一半我看不懂。
它高昂起头,呜嗷一声,以超出常理的迅疾与灵敏,咬死剩下几头带伤的巨狼,化作一道白影逃走了。
过程突兀,多数人反应不过来,更没有人阻止它。
“长官,我们或许放走了一条了不得的狼。”
鲁珀特感慨,“它是一头高傲的狼王,知道自己的同伴受伤跑不远,为了避免我们继续戏谑,主动结束了同伴的生命,真是可歌可泣啊。”
我认真看了鲁珀特一眼。
如果是其他人凭空得出这样的结论,我只会觉得他想象力丰富,可以编故事写小说。
但从鲁珀特口中说出来,就有些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了。
撤退戈林市军营前夕的枪声,一直回响在我耳旁。
一旁的门德尔若有所思,摸着从眼角一直延伸到耳垂的巨大伤疤:
“它刚才的动作太敏捷了,就算我来当射手,短时间内也锁定不了它。它之前就能逃走的,因为顾及同伴,才被我们围住,一直蹲在那里。”
鲁珀特转头看向门德尔,拍打他的肩膀,“你也是的,别太执着了,当心把自己陷进去了。”
“答应兄弟们的承诺,我不能食言。”门德尔摇头苦笑。
两个老男人似乎触景生情,说着我听不懂的谜语,面带惆怅,一副有深沉的故事的模样。
可惜我没有聆听故事的瓜与酒,注意力被另一件事吸引。
捡漏雷达上,蓝色光点一直没有移动,反而不断闪烁起来。
我走到白狼之前蹲着的地方,在石头缝里,发现了一只蜷缩的白狼幼崽。
“它太病弱了,很难在恶劣的荒野中生存下去。”
军医为白狼幼崽体检,“不过,到我们这儿就没问题了,一些给人用的药品,给狼用也没多大问题。”
我很好奇,这只狼崽被蓝光标记,究竟那里不凡。
同样令我好奇的,还有白狼离开前的行径。它既然咬死了同伴,为何又偏偏留下一只幼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