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气相当的大。
排场也不小,抱剑公子望了眼更远些吃力扛着乌枪的小家碧玉,摇摇头:“来这淮城头的有些是饥餐露宿的穷酸游侠儿,没奔头了找下家才上来唱些大戏,大多点到即止,自己无趣,底下看的人也无趣。”
“刀剑无眼,得各安天命才好。”
典老六没说话,抬了抬手,即墨秋便将背了一路的乌枪抛了过去,只有这个时候他才有功夫歇息一会,也就一会。
“唠也唠了,站也站了,该打了。”典老六掂了掂乌枪,朝抱剑公子咧了咧嘴:“不过一枪刺死的事。”
外乡人站城头的不少,开口就要打十个的也有,大多是些场面话,两人心知肚明的事,往往并不会计较。
可生死是不会轻易谈及的,若说了,那就真要分出生死,再没有半厘的扭转可能,说出死,就总得要有一个人死。
下面更加热闹了,淮城并不排斥外乡人。相反,他们最爱看口气大过手上刀子的外乡游侠儿被人一剑割去脑袋的畅快淋漓,痛快得很,极其下酒。
抱剑公子总算不抱剑了,轻轻拔剑出鞘,是柄少见的六面剑,寒光湛湛。
其实一名出色的剑客并不以其手中剑面多寡评实力,个人所好罢了。可剑面少的总能教人觉得拿剑的人要厉害些,不说那苏家剑魁一剑开山用的是四面冢中剑,那蓝羡子手里的枯山剑,更是仅仅只两面,光听着就教人觉得有剑仙风范。
所以在大部分眼光看来,能使得六面剑,已经是了不得的功夫了。至于八面,使八面的也配叫剑客?
且不说下面对那抱剑公子有多大看好,城头上两人终于动了。
公子挽了个剑花一步踏出,人随剑走,剑如凛风,掀起青衫猎猎,很有股子剑师风范,底下叫好不断。
就这样,一剑斩去,那颗脑袋便像瓜熟蒂落的柿子滚落下来,痛快得很。下面人这般想着,似乎那柄剑就握在自己手里。
典老六单手携枪,直刺,简简单单的一枪,简单到只能望见枪头那一点寒芒。
都说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避过这一枪,欺身而上,那粗汉子便是待宰的羔羊,公子并不怕回马枪,再快的回马枪能快过半步内的剑?
公子相当自信,直到他被一枪钉死在城头上时依然是那副云淡风轻胜券在握的自信表情。
如此粗劣的枪法,怎么可能躲不开?稍偏半寸便好,然后抬手一剑,那颗脑袋便会滚落下来,引起大片叫好。可就是没避开,所以他死了,死的干干脆脆毫不拖泥带水。
果真一枪刺死!